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1-04-09 08:58:32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房屋租赁合同锦集8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房屋租赁合同锦集8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自己位于**市白云区大坝幸福家园9栋 的住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为:租赁时间为一年,即 xx年8月3日至xx年8月2日。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为每月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

  三、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物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交付给甲方人民币壹仟元整( 000.00元)作为押金。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发生故障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满,没有发生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损坏情况,甲方应返还乙方全部押金。

  五、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延迟 5天未支付租金,视为提前退租房屋,适用第七条约定。

  六、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给房租加价,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人。如违约,甲方支付乙方 000元赔偿金

  七、乙方不得提前退租房屋,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如违约,应支付甲方 000元赔偿金。

  八、在租赁期间乙方不能使用该房屋做违法乱纪的相关事宜。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附房屋内留用物品清单:衣柜两个、床两张、热水器一个、洗衣机一个、电视机一个、沙发一套、电子门钥匙一把、防盗门钥匙一把。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今委托)为我(单位)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区(县) 街道(乡镇) 街(路) 楼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我(单位)对代理人依规定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事宜,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受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注:受委托人办公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乙方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依法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租赁房屋用途:乙方租赁房屋用于经营 。

  第三条:租期、房租

  1.房屋租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始至 _____年____月_____日。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

  2.房屋年租金___万元整(该价格不包含税费),房租每12个月支付一次,首期房租___万元整,于_____年___月____日前支付,以后每期房租先付后用,应于到期日前提前30天支付。

  第四条:房屋使用协议事项:

  1.因使用该承租房屋发生的内外水、电费、燃气费、卫生费、有线收视费、电话、上网费、物业费、供暖费、车位费等自乙方入住之日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应妥善使用房屋爱惜设备,如属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房屋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或装修,如有擅改或损失,需负还原及赔偿损失之全责。

  3.乙方租用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品,影响公共安全等,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退租还屋时应将家电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由处理。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房屋损坏,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将所租房屋转借或转租他人使用,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即时收回房屋。

  7.自签约之日起,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租金,视为乙方违约,逾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逾期天数计算,每日按双倍租金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8.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单方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应 在60天前通知对方,否则支付两个月租金给对方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宜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用于经营,乙方应当自行办理工商、税务、消防、治安手续,乙方确保依法经营。

  第七条:本合同各项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本着诚信原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编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出租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本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人乙(承租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居间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 市 区 路

  号 栋 单元 室,共 套,

  其设计结构为

  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权属为 ,

  房产证号 ,房屋落成时间为 年 月,

  其他情况 。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 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

  见附件1)

  1、为委托人甲欲出租的上述房屋寻找承租人,并将该房屋

  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承租人。同时,将承租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2、

  3、

  第三条 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

  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 市 区

  地段承租 房屋 套,面积为 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

  第四条 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

  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 %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 、

  大写: ),其中委托人甲 %(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委托人乙 %,(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 。

  交付方式: 。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其中,委托人甲:小写 、大写 元,委托人乙:小写 元、大写 元。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 。

  交付方式: 。

  第五条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

  第 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 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

  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

  款的 %。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 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并给经纪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4)

  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 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 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 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 %赔偿于居间人。

  4、 。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

  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各具一份,

  备案一份。

  委托人甲 委托人乙 居间人签章

  签章 签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 李 萍

  承租人: 天津瑞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出租人(甲方): 李萍 证件类型及编号: 02920xx

  承租人(乙方): 天津瑞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及编号: 12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天津市 塘沽区 区 远景庄园21-4-1 ,建筑面积 171.31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所有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070206236 。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办公使用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4 ,最多不超过 6 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20xx 年 11 月 13 日至 20xx 年 11 月 12日,共计 1 年。甲方应于 20xx 年 11 月 13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相关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伍万 元/(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00元 )。

  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押 4000元 付 50000元 ,总计54000元,租金支付日期: 20xx年11月13日 。

  (二)押金:人民币 肆仟 元整 ( 4000.00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一)租赁期内的可能涉及的费用:(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供暖费(5)燃气费(6)物业管理费(7)卫生费(8)上网费等由乙方承担。

  (二)甲乙方交接房屋时,第五条(一)项所涉及的费用以房屋内实际体现的各项指数为交接基础。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天津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由乙方及时修复。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房屋不得转租。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10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10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4000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5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5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5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4000元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未按期支付房租,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允许乙方在不破坏结构的前提下对三楼露台进行封闭。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三 份,其中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委托人 执 壹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 房屋,建筑面积 ,(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 起至 止。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 %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于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签名盖章)

  承租人: (签名盖章)

  经办单位: (签名盖章)

  经办人:

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注册或居住地址:

  电话:

  承租方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电话:

  甲方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__鞍山新兴市场AC号。

  第二条租期3年,自__年_______月__日至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每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由乙方每半年期初交付。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帐号:

  第四条各项税费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承受原甲方的权利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承受原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每天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60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租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商谈是否终止合同。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将乙方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4、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产权证、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所租房屋

  1、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出租位于北京市 区小区楼单元 室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

  2、该房屋的产权人为华润臵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特授权委托出租方负责租赁经营管理该房屋,并由出租方享有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权利、承担本合同涉及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对此,承租方已全面清楚的知悉并自愿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书。

  3、该房屋的位臵、面积以本合同附件三平面图中阴影部分为准;该房屋建筑面积为租金及其他费用的计算依据。

  4、承租方所租房屋用于 ,承租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以及按照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及转租、转借。 如出租方已在该房屋中设臵固定附着物和设备,并同意一起出租,双方应在订立本合同时以附件二形式列明这些附着物和设备。

  第二条:租期

  承租方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或本合同被解除,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房屋。承租方须在租赁期满或实际的终止期后 日内迁出,如超过 日,则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的两倍数额向出租方缴纳自租期届满(或终止、解除)日起至实际迁出之日止的租金。承租方如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则须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与出租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方可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可优先租赁。

  第三条:所租房屋的移交

  1、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可移交房屋的通知后七天内,承租方应进入所租房屋。该房屋如果不严重影响承租方的使用,承租方不得拒绝接受交付,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赔偿。

  2、承租方接受该房屋后如需装修,应在装修之前向出租方书面要求确认装修设计。未经确认的装修设计,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更改,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提出书面的确认请求后十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未作任何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承租方装修设计、施工等所需一切材料、人员及工程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己承担。

  第四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的支付

  1、房屋租金采用按____ (年、季度、月)计租方式,____(年、季度、月)租金额为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

  2、承租方应按____(年、季度、月)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预付,即在每____(年、季度、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到小区办公室(提示:应再明确交费地点)预付当____(年、季度、月)租金(遇节假日则顺延)。逾期不交者,每日加收当期应交租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未付租金的,即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因此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出租方收回出租房屋的, 承租方应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并且承租方须向出租方赔偿因此所引起的全部损失。

  3、起租后的第一笔租金应根据当____(年、季度、月)实际租用的天数计取,按比例在进住前一次性支付。最后一笔租金应根据该____(年、季度、月)租期尚存的天数支付。

  4、尽管有本条第1、2款所述,承租方应在占用该房屋前,向出租方预付第一____(年、季度、月)应付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5、承租方应在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上月除租金以外, 实际发生的含本条第

  6款所列由出租方代收、代缴费的其他费用。

  6、租金不含以下费用:

  (1)、水、电、煤气。

  租期内水、电、煤气等费用按每月查表实数计算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________缴纳。

  (2)、供暖费。

  每年5月1日至10月30日为交费期限,由承租方向供暖单位缴纳。如由出租方供暖,承租方在此期间一次性向出租方预交当年度冬季供暖费。逾期未交者,出租方有权按逾期每日加收全部供暖费的1%的违约金。供暖开始后,承租方仍未交清上述费用的,出租方可停止供暖。

  (3)、电话费、电视收视费。

  由承租方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向专业公司缴纳。

  (4)、物业管理费(或有关单项费用)。

  由承租方按照_____标准向________缴纳。

  第五条:押金

  1、 押金相当于_____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押金应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

  2、押金的保留和扣除

  押金将由出租方为承租方保留,不计利息。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押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出租方亦可不解除本合同,而从押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以补偿由于承租方违约而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如承租方愿继续履行本合同,应补足押金。如承租方未补足,出租方有权进入承租方所租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收回该房屋,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押金全部没收。

  3、退还押金

  本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将腾空的该房屋移交给出租方后的三十天内,或因承租方违约或损坏该房屋、设施而由出租方解除合同且承租方已赔偿出租方的损失后的三十天内,出租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如承租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第10款的要求,在该房屋内展示搬迁通知,退还押金的时间将延长至上述日期后的九十天。

  第六条:用途

  该房屋仅限用于 。承租方如需变更经营项目或用途,应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承租方的义务

  1、执行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守法经营,对利用该房屋开展的一切活动的合法性及后果负责。

  2、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转租或转移该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任何权益,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3、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承租方应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包括员工的服务态度和商品的质量。

  4、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承租方应使橱窗整洁、陈列美观。

  5、物业管理

  承租方应遵守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6、损害、损坏的赔偿

  全面负责由于承租方、承租方之雇员及顾客的行为、错误或疏忽对人或财产造成损失、损坏或损伤的赔偿,并保障出租方不因此受到损害和损失。由于承租方、承租方之雇员的行为或错误导致在该房屋内或使用该房屋时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

  7、该房屋内所臵财物

  全面负责该房屋内承租方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设臵、放臵、陈列在该房屋内的安装物、内臵物、陈列物)不受任何损失或损坏,并保障出租方不因此受到损失和损害。

  8、出租方的进入

  经事先通知,应允许出租方及其授权的人员在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屋以观察房屋状态、盘点固定设备和进行必要的修理或维修。但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出租方应尽可能不造成任何干扰。而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出租方、出租方之雇员或代理人可进入该房屋而不加通知;如特别需要,出租方可以强行进入。

  9、勘察、广告及再出租

  在租期届满前3个月内的任何合理时间内,允许可能的新承租方勘察该房屋并允许出租方在合适的地方展示房屋待出租的通知。

  10、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在租期届满前1个月,承租方应在该商铺内显著的位臵展示通告,告知客人停业日期及搬迁后的联系方法;在承租方迁出后,如发生顾客退换商品、投诉、索赔、结算等与承租方有关的问题,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租方因此蒙受任何损失,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1、招牌、广告

  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承租方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臵位臵、内容等均应经出租方事先审核并书面同意。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出租方有权随时予以撤除并向承租方收取撤除费用。

  12、固定附着物及设备的保护。

  承租方不得损坏该房屋及出租方在该房屋内设臵的固定附着物及设备,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承租方正常使用造成的自然损耗除外。

  13、合同的换签

  (1)如承租方以该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地设立新公司并办理新公司在该房屋经营的营业执照,承租方应自新公司的营业执照办理完毕之日(以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日为准)起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原件(一份)到出租方处换签《租赁合同》,将承租方变更为新公司;除出租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外,新公司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中除承租主体之外的其他所有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同时,新公司承诺将承担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所产生的相关责任义务。

  (2)如新公司办理营业执照时须出租方提供场地证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递交书面的场地证明盖章申请,并保证该场地证明仅作新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用。

  (3)如承租方违背本款之第(1)、(2)项中任一项,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已进行换签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换签后的租赁合同);如出租方解除合同时承租方或新公司已办理入住,出租方有权不给予承租方或新公司任何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或新公司对该房屋的装修投入、承租方或新公司就该房屋的经营与其他方所订合同的违约责任等等)。

  14、承租方应承担该房屋的防火责任,双方签订本协议时,应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

  15、承租方有义务为其自身或者其雇员购买人身安全以及工伤等的社会保险或者商业保险。同时,承租方也应购买第三人在承租方处消费或者住留而可能出现的.人身伤害的保险。

  第八条: 出租方的义务

  1、保证不干扰承租方正常使用该房屋。

  2、保证该房屋的入住条件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保持包括该房屋主体结构、墙面以及电源、下水道和电缆以及承租方责任以外的其他部分处于完好状态;保持公共部位灭火、安全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

  4、如承租方办理相关证照须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应提供协助。

  5、出租方负责按国家规定交纳房屋产权人所承担的房产税。

  6、出租方如在租期内转让该房屋,应保证受让人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所租房屋的交还

  1、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承租方应于合同终止或解除日前将该房屋交还出租方。如本合同因租期届满而终止或因承租方违约而致解除,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恢复原状,该恢复原状工程由承租方承担费用。交还房屋时,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移交该房屋及所有固定设备、装臵、钥匙以及附加设备,并使这些设备、装臵保持良好、清洁、可租和可使用状态,否则,承租方应予以赔偿,但自然损耗除外。

  2、承租方的财产、固定设备和装臵等,承租方应移走并负担搬运费用,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其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臵。3、如承租方未能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日前将该房屋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有权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日到期时,无须承租方许可,单方进入并占有、使用该房屋,承租方未能移走的物品由出租方另行安排保存,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当日视为承租方向出租方移交该房屋;因此产生的延期移交的天数,视同承租方延长租用的天数,承租方应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第十条:例外

  除非是出租方、出租方雇员或代理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发生下列情况时出租方对承租方、使用人和其他人不负任何责任:

  (1)电梯、自动楼梯停止运行造成承租方人身或财产损害;

  (2)使用该房屋内电、煤气、水造成承租方、使用人及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3)该房屋内的人和物品发生安全问题;

  (4)承租方或第三人不遵守法律法规、本合同造成的损害。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对另一方的赔偿责任。

  2、如不可抗力造成该房屋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是否重新修复该房屋。若出租方决定不修复,则该不修复的通知构成对本合同的解除。在承租方收到该通知并退还了该房屋、付清应付租金和各种费用、办理完退租手续后30日内,出租方应及时退还承租方预付的租金和押金;若出租方决定修复,而在修复期间该房屋不适于使用的,承租方可不支付修复期间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若该房屋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六个月内未能修复,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3、由于小区市政配套不甚完善,乙方在使用房屋时有义务对出租房屋内的自有财产做好保护工作。由于停水、停电、管线渗漏、雨、污水排放不畅等原因造成乙方所租房屋内的物品损失及由此引发乙方的相关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承租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或其他应付的费用,应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2.承租方擅自将租用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做他用的,属于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已经交纳的押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继续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 承租方擅自改装、移动或更换所租用房屋固定物和其他装臵或设施,导致房屋主体结构和质量严重受损的,属于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已经交纳的押金

  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继续赔偿出租方的全部损失。

  4. 承租方不能使用任何借口减少或停止缴纳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费用,否则将视为违约,应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5. 承租方如发生严重违反国家或北京市的法律法规及小区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时,属于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收到出租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应立即搬出所租用的房屋,一切费用(包括房屋装修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由于承租方违约而使出租方已经或将要遭受的损失,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6、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所确定的各项义务。除另有约定外,违反任意一条将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视情节严重采取主张违约金、扣除押金、解除合同,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7、承租方因其经营活动违反了国家或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而导致出租方承担行政处罚的,无论出租方是否因此解除本合同,承租方都应全部承担行政处罚的全部责任,向出租方支付罚金;因行政处罚给出租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承租方除上述条款外如违反其它约定,将承担违约责任,按租金总额的2%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1、如承租方要求在租期内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应提前至少60天向出租方发出提前解约的书面申请,出租方将根据租期剩余的时间收取补偿金。具体金额为:离租期结束多于6个月,收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补偿金;离租期结束少于6个月,多于3个月的,收取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补偿金;离租期结束不多于3个月的,收取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补偿金。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承租方破产并开始清算,或被请求破产、清算以及承租方不得不宣布破产或与债权人做出安排或对承租方所租该房屋执行任何法律上的安排,出租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没收全部押金作为违约金,并向承租方追索欠款。

  3、如果出租方要求在租期内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应提前至少60天向承租方发出提前解约的书面申请,承租方将根据租期剩余的时间收取补偿金。具体金额同本款

  第一条。如上述补偿金不足以补偿承租方不可拆除的装修残值(扣除折旧),出租方还应增加补偿金数额直至补偿金总额与承租方不可拆除的装修之残值相等。

  第十四条: 证照

  如该房屋用于经营商铺,在签署本合同之前,承租方需向出租方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核发的营业执照及附件。如承租方非法人代表的,还需向出租方出示法人代表的授权书。 承租方如更改名称、变更营业执照,应及时将新的名称书面通知出租方,并将新的证照向出租方出示并提供其复印件给出租方备案。

  如承租方在租期内被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被责令停产停业,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租赁合同的附件

  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租赁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了全部押金,并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之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执两份,承租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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