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合同

时间:2020-06-27 16:01:24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资产转让合同3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资产转让合同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资产转让合同3篇

资产转让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全体股东自愿,将甲方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有关转让事项双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

  二、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费 元,余款 元,待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转让款的同时,甲方应将审计报告书中所列全部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移交给乙方。双方代表在资产移交清单上签字后,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财产的所有权。

  四、甲方应协同乙方将甲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时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原股东对公司转让给乙方之前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方应保证除审计报告列明公司所欠债权债务外没有其它债权债务,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东全部承担。

  六、甲方及其原股东对依照本合同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财产权属保证真实合法,没有任何权利、权属争议纠纷,若因此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和本转让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东将赔偿乙方因履行该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项总额的2倍予以补偿。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同第三人签订的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随本转让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终止,确实需要延续的,由乙方对原协议、合同进行书面确认或重新与第三方签订。

  八、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乙方所属,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移交房屋、土地权属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商标使用证、企业档案资料等所有相关文件。

  九、因本转让合同所产生的税费等支出,按法律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协调企业厂区内外围环境,确保乙方水、电路畅通,与周边单位、人员和谐,若因甲方与周边环境纠纷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及其原股东应予全额赔偿。

  十一、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若甲方违反协议,应支付乙方转让款10%的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亦应支付给甲方转让款的10%违约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托书,指定 为全权代理经办人,具体与乙方接洽,负责经办履行合同相关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或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附:

  1、财产移交清单

  2、证件等文件移交清单

  3、企业资产审计报告

  20xx年1月9日

资产转让合同 篇2

  资产转让方 : 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资产受让方: 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鉴于

  第一条 甲方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 元,主营 业务 ,甲方愿意按照本 合同 约定条件将其企业资产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 元,主营 业务 ,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受让甲方企业的资产。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企业全部资产(以下简称目标企业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合同正文

  第一条 目标企业资产条款

  目标企业资产包括如下:

  1、土地使用权

  位于 市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 年,土地使用权证号: 。

  2、房屋所有权

  位于 市 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 房产 证号: 。

  3、固定资产所有权

  目标企业厂房内所有的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 资料 及所有目标企业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

  4、无形资产所有权

  目标企业“ 牌”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 。

  (详见企业经过审计的 财务 报表和目标资产明细单。)

  第二条 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目标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合同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条款

  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但不包括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乙方分两期支付转让价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 万元;甲方完成资产权属在土地管理等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转让价款,即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 万元。

  第四条 履行条款(资产交付条款):

  1、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根据作为合同附件的目标资产明细单进行资产清点工作,资产清点工作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完成。

  2、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的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30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固定资产变更登记和无形资产变更登记手续。

  3、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手续所需的工本费、手续费由乙方负担。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完毕之日的过渡期内,甲方应妥善善意管理目标资产,不得有任何有害于目标资产的行为。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条款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目标资产明细单上所列关于目标资产的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性能状况等情况真实; (2)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有关所购资产产权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负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3)关于目标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已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复,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转让目标资产的决议;

  (4)甲方上述陈述和保证在目标资产交付之日起2年内有效。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2)乙方保证受让目标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于在本次目标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获取的关于对方一切商业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或在约定期限内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价款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款项,如不能按时支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甲方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设附件五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同意甲方转让资产的批复;

  2、目标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使用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所有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甲方股东会、董事会等有权决定转让者同意目标资产转让的决议。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副本十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资产转让合同 篇3

  编号:

  出让人: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让人: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XX路XX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签订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甲乙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事宜,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一)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转让,系指出让人将其持有的金融信贷资产按约定的价格、方式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约定价格支付受让价款,取得金融信贷资产。

  (二)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包括贷款(普通企业贷款、同业拆借、同业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透支等依法依约可以转让的金融信贷资产。

  (三)本合同所称债务人商业信用风险,系指信贷资产合同主、从债务人因无力偿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而出现商业信用危机。债务人无力偿付,指法院已宣告债务人破产,或债务人已接到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的判决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产接管人接管,或债务人已作出将其全部资产用于清理债务的安排,或债务人的债权人已接收债务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债务人出现关、停、并、转无力偿付债务;拒付,指经债权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债务人未按时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款项;延期付款,指债务人未按信贷资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应付款项,但经债权人同意的除外。

  (四)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变卖费等。

  (五)银行营业日,系指银行通常开门营业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节假日。

  第二条 转让标的及价格

  甲方自愿以其拥有的下列《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项下的信贷资产形成的债权按以下所列价格转让给乙方,与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合同权益(即从债权)随同主债权一同转让:

  《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

  第三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

  乙方应按以下方式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应于转让债权交割日将上述第二条约定的转让价款一次性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户名: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为 ;

  开户行名称为 ;

  大额行号: 。

  第四条 受让人收取债务人利息、本金的方式

  自转让交割之日起,转让标的项下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若转让债权交割日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不是同一日的,上一结息日至转让债权交割日(不含当日)的利息归甲方所有;转让债权交割日及以后的利息归乙方所有。乙方收取贷款本息的方式为:

  乙方向债务人发送应收利息通知单,甲方代理收付贷款本息。甲方应在债务人支付利息或本金后,于每季末月20日和合同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划入受让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号: ;

  开户银行: 。

  第五条 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

  乙方应按 %/年的综合费率向甲方支付安排费和代理收付手续费,具体计算公式为: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总和=受让信贷资产本金余额× %×信贷资产剩余天数/360,信贷资产剩余天数自转让债权交割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止。如果信贷资产本金余额发生变化,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按照本金余额实际变化情况分段计收。

  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按季支付,乙方应在收到债务人归还的'利息后于每季末月20日或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 ;

  账号: ;

  开户银行: 。

  第六条 债权凭证移交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转让债权交割日之前,将相关信贷资产转让权利凭证移交,移交方式为:

  将信贷资产债权凭证委托甲方保管,甲方向乙方移交加盖甲方有效印章的上述权利凭证复印件。

  第七条 转让债权的交割日期

  本合同项下转让债权交割日为20xx年 月 日。在交割日当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将受让价款划至甲方指定账户内,甲方应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债权凭证和第八条约定的通知回执移交乙方占有。受让人没有在交割日(含)支付受让价款的,从应付未付之日起,按未付价款日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罚息。甲方没有在交割日交付上述凭证的,乙方没有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

  第八条 转让通知

  甲方应于转让债权交割之日前,将债权转让事宜依法书面通知所有相关债务人,并取得书面通知回执。同时,甲方应将书面通知回执移交乙方占有,乙方对甲方移交的书面通知回执进行确认,并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回执转移占有证明文件。

  第九条 债务人商业风险的承担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按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甲方保证债务人在乙方受让债权获得清偿前不会出现商业信用风险,能够足额清偿债务,若乙方受让债权获得清偿前因债务人出现商业信用风险未向乙方足额清偿债务,乙方有权就未受清偿的余额追索甲方,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乙方有权向债务人或方分别或同时提出清偿要求,向任何一方单独提出要求并不视为自动放弃对另一方的追索。甲方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后,乙方应将有关债权凭证转交甲方,由甲方向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该项连带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实现债权产生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十条 瑕疵担保义务

  甲方在此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信贷资产合同权利符合以下条件:

  (一)信贷资产合同权利是有效成立和依法存在的;

  (二)依信贷资产合同性质和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可以转让的;

  (三)信贷资产合同当事人并未在合同中约定“不得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四)合同权利不存在瑕疵。

  因甲方转让的合同权利存在瑕疵使乙方的利益受到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受让信贷资产后,应当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信贷资产管理人的职责,在管理信贷资产期间放弃债权或因怠于行使权利而致使债权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批准、登记手续的办理

  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 (甲方或乙方)应当负责依法办妥有关批准、登记手续, / (甲方或乙方)应协助 / (甲方或乙方)依法办妥有关批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信贷资产的再转让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受让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再度转让给其它具备受让资格的第三方。

  第十三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资产业务,具备转让信贷资产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甲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债务的真实情况,未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未提供任何虚假情况。

  (四)甲方保证此前对债务人未行使解除权、抵销权、变更权、中止权及终止权,即便行使了某一项或多项权利,也不构成对转让债权的损害,并已如实告知乙方。

  (五)甲方此前未在转让债权上设置债务负担,也未曾免除债务人上述转让债权。

  (六)甲方保证本合同第六条项下债权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二、乙方声明与保证

  (一)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资产业务,具备受让信贷资产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乙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乙方已经全面、审慎审查受让信贷资产状况。

  第十四条 保密

  本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对于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有关事项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况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一)基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履行转让通知义务,向相关债务人披露;

  (二)给在正常业务中所雇用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

  (三)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要求;

  (四)向法院或者根据任何诉前披露程序或类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披露;

  (五)受让人再转让信贷资产债权时向新受让人所进行的披露,但条件是本合同约定受让可以再转让信贷资产且新的受让人也必须遵守本合同有关保密义务的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另一方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

  甲方代理乙方收取贷款本息后,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将收取的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则甲方应就拖欠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通知

  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各项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应采取书面方式,并应送达或发至下列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乙方: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XX路XX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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