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

时间:2020-04-24 08:00:06 用工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用工合同三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用工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品】用工合同三篇

用工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试用期 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 元,其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 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 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

  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 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 %.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 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用工合同 篇2

  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用工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作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乙方签订之日起一年。用工关系自签订之日起建立,以甲方届时据情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乙方离开公司时为本合同终止日期。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在甲方设立的区域工作。

  甲方可以调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乙方对此接受、服从。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权利,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遇下列情形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不受本条第一项的限制:

  1.遇不可抗力抢险救灾,或甲方安排预防减少自然灾害损失工作的;

  2.单位发生各类事故时,甲方安排乙方参与抢险、抢救或与此有关工作的;

  3.按日计划安排,为保证工程质量,连续作业施工的;为公共利益应急建设工程须赶工、抢工的;

  4.甲方须利用节假日、公休日对机械设备、设施进行检修、保养的;

  5.建设单位单方改变原施工合同工期,须抢工赶工的;

  6.其他一切非正常工作状态下应急的劳动安排。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采取计件工资为主、计时工资为辅的方式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

  (二)甲方采取人民币的货币形式按月足额直接支付给乙方劳动报酬。旷工、无薪假等项的扣除按国家规定、甲方制度、本合同约定办理。工资甲方采取汇入劳动者在银行开户的工资卡(甲方提供工资条)、或现金发放等方式支付。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各方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甲方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利益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咨询。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教育,遵守职业道德,爱护企业财产,维护企业利益;不,损企肥私。

  (三)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情况,甲方有权采取检查、调查核实、督促改正、奖励惩罚等管理手段。

  (四)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使甲方商誉、经济、财产受到损害、损失、损坏、损毁的,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还可依据国家规定、单位制度,给予乙方处分,直至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用工合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规定的其他解除用工合同情形;

  5.合同签订后乙方不按时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连续或累计超过3天的。

  6.乙方违规违约擅自离职的;

  (三)乙方解除用工合同,除依法不需通知外,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擅自离岗,以便甲方有时间重新招聘,接续乙方工作。乙方违反本项约定,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

  1.为招聘乙方,甲方支出的体检、防疫、培训等招聘费;

  2.乙方突然离职,导致生产、工作中断、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3.乙方违约、违规的。按本合同的约定和相关附件履行,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规、违章、违纪,故意或过失给单位造成较大以上损害、损失的,按损失程度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5.乙方违法解除用工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损害的,按本合同和相关附件的约定赔付;

  6.在合同期间,乙方可一次性缴清赔偿款,也可委托甲方在其工资中扣缴;乙方得知具体赔偿数额后,未向甲方缴纳现金的,视为乙方同意在其月工资中代扣赔偿金,或从劳务管理费中扣除。

  第七条 物品归还、文件移交、债务清偿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用工合同的,乙方应归还甲方一切物品;一次性清偿债务;归还所有权、知识产权属于甲方的一切文件及全部电子文档资料。

  第八条 用工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先应协商解决。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仲裁、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一)书面形式。双方约定,一方向另一方作出的有关涉及本合同事项的意思表示,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且以其为准。

  (二)兼职禁止。为保证乙方身体健康和甲方的工作质量,乙方不得在外从事兼职工作,违反此约定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与乙方的用工合同。

  (三)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本人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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