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0-08-01 16:06:40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施工合同合集九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施工合同合集九篇

施工合同 篇1

  项 目 名 称:

  发包方(甲方):市园林局承包方(乙方):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发包人(全称):园林局 承包人(全称):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确保绿化施工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4)工程批准文号:喀市发改[ ]号

  (5)资金来源:市政府投资

  2、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本工程采取综合报价,报价苗木清单中包括苗木采购、包装、运输、挖坑、施放配比土、种植、施肥、药物使用、防风支架、铺设支管系管道以及管养三年、死亡重栽及税金、规费。平整土地包括小范围倒运土方、土地细平,平铺河沙5cm厚/m2,平铺有机肥2cm厚/m2、深翻一遍,用水浸泡地一遍。

  (2)工程总面积: 平方米。

  3、合同工期

  总工期:三年

  (1)种植施工工期:开工日期20xx年2月15日;竣工日期20xx年4月30日,(日历天数75天)

  (2)树木养护工期:20xx年5月1日起进入养护期,三年养护。初验为20xx年10月30日,复验为20xx年8月10日,竣工验收为20xx年8月30日。大量补苗的养护期顺延。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4、合同价款

  (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合同实施间项目内容单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金额(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元。

  5、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10%(元)为预付款,苗木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20xx年10月30日初验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后付至合同价的60%。

  (3)20xx年8月10日验收成活率达到95%以上,付至合同价80%。

  (4)20xx年8月30日竣工验收后成活率达到100%,支付15%,通过审计后支付余款。

  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的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

  3、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单价,设计图纸、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书;

  4、工程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四、树木采购技术要求

  1、所供树木要符合甲方确定的数量、品种、规格、土球、树冠、根幅。

  2、苗木不得携带病虫害,要求带苗木原产地的检疫证明,苗木来喀后,由发包人组织林业部门再次复检,对查出有携带病虫害的苗木一律就地销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投标苗木根系要求大根做愈伤处理,主根无劈裂,裸根苗根系直径(根幅),落叶乔木按地径的8-10倍,根不劈不裂,灌木按1米高根系直径(根幅)30cm,2m高根系直径(根幅)50cm,适当照顾冠幅大小,土球苗,土球直径为地径的8-10倍,包要紧,草绳间隔

  8cm,70cm以上土球打双花缠腰箍,直径50cm以上土球封底,要求保证苗木主根系的完整,苗木包装要求符合长途运输,需进行必要的保温、保湿处理,土球完整。

  4、所采购苗木树干必须挺直,冠形优美,各项外观指标(干形、冠形、树姿等)必需满足行道树、风景苗木景观需求。

  5、所有苗木以到喀什为准,在喀什验货,不合格苗木不予付款。

  五、树木种植技术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种植树木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栽植,具体内容为树木挖取,移运,栽植及管护等。管护期3年。验收移交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为有效保证所栽植苗木的成活率,承包人需将所中标段的土壤及水质进行化验,并作出最有利于树木生长的种植土混合比例报园林局备案,同时可适当使用一些改良产品。

  3、树穴基部必须施基肥(腐熟的农家费、牲畜家禽粪便或腐植酸肥),米径10cm以上大树施肥0.1立方,米径10cm以下大树施肥0.05立方,裸根树木种植穴中需放入0.1立方河沙。

  4、所有要求承包人需换臵种植土的,换臵的种植土中应包括6份本地农田土、3份河沙、1份腐殖土。

  5、大树截干部位严格按清单要求截干,需在主干3米以上保留3-5个健康侧枝,与主干同高截留。

  6、树木到位后,用细土慢慢均匀的填入树穴,特别对根系空隙处,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咸宁市淦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工程的进度,现将该工程临时道路施工及施工仓库承包给乙方施工建设,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由乙方协调好环卫、城管及周边的社会关系,甲方概不负责。

  2、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结算价格:该工程的临时道路约700米,以每米80元包干的价格。仓库约300平方米,每平方200元包工包料。

  5、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6、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不能继续,乙方有权另找他人施工,前期工程量按50%结算。

  7、工期:从本协议签字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完工。如超过工期,所剩工程量甲方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总工程价中扣除。

  8、合同签字后,次日乙方必须开工,否则合同无效。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3

  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就本项目路基工程、桥涵工程、路基排水工程、路基防护工程的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本施工合同遵守和服从甲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组成文件

  一、本施工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条款。

  二、在合同实施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任何其他协议及甲方发出的通知及文件,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图表等。

  三、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施工技术规范及标准。

  四、由甲方牵头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

  五、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的对乙方在施工管理、技术质量控制、文明施工要求等书面或口头的意见。

  第三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

  三、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合同范围内全部桥涵上、下部构造施工,包括承台、墩柱、盖梁、桥台搭板、垫石、桥台、肋板、耳背墙、护栏、防撞墙、桥面铺装、湿接缝、横梁、桥面板等部位的模板安拆(包括木模的加工制作和固定)、脱模剂、脚手架搭拆、钢筋加工、负弯矩张拉、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养护、基坑抽水、清淤……等所有工序的施工,范围内剩余全部路基排水工程、路基防护工程施工,包括排水沟、急流槽、骨架护坡、护面墙、挡土墙、挡土墙上防撞墙、格宾网、锚杆等部位的砌体砌筑、砌体土方开挖、边坡整修、砂砾垫层、超宽土方人工刷坡、砌体勾缝、抹面、砌体养生、临时排水设施……以及为进行以上工程而进行的一切准备工作;乙方负责为完成以上工程而进行的所有工序所需要的劳动力,小型机具、机械设备、租赁和使用,以及为进行本项目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施工辅助材料等。

  第四章 合同价款及结算

  一、本工程按工程竣工支付,中途不支付进度款,方在工程竣工审计完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支付方式按BT项目04定额下浮3%支付。

  二、本合同内各项目工程所需的劳务、机械设备及所有材料(除甲供材料外)其余材料和辅材、缺陷修复、水费、电费、管理、保险、个人所得税及利润等费用;含人员及设备进退场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

  三、本合同为固定价额合同,合同履行期间无论材料、人工、机械及工程施工使用的任何物料的价格涨幅都不做单价调整。如若乙方中途退场的只按综合单价的80%计量。

  四、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给乙方计量支付:

  1.1 因乙方施工作业错误而增加的作业量及耗损的材料费;

  1.2 劳务作业成果质量不合格或未经确认的作业量及材料费;

  1.3 技术资料或检查证等签字不全的作业量;

  1.4 隐蔽工程劳务作业成果未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的;

  1.5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设计手续而擅自变更设计的;

  1.6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的作业量及材料费。

  2.当乙方拖欠其职工工资、保险、福利费用和其他劳动报酬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务费中扣取并支付给当事人,同时视情节轻重,处以3倍及以下的罚款。

  3本合同涉及的综合单价为税后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由甲方承担,其它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乙方需按业主要求向甲方提供机械施工费等所有需要提供发票项目的正式发票(具体需提供发票种类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财务部),若提供的发票不满足要求甲方将不予支付工程款,发票涉及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 所有工程变更及合同外工程的结算需由项目部和施工方签认工程确认单,报公司总部审批后方可进入结算支付程序。

  5合同外工程量的确认;合同外工程量,在施工时发现工程量与图纸不符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与工程部联系,由工程组织四方代表(工程部、技术部、现场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现场确认并填写确认单作为计量依据。否则,责任自负。

  七、诚信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人民币一千万元 为诚信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工程竣工后退还。

  第五章 工期及阶段工期目标

  一、总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

  二、总工期及阶段工期计划安排必须服从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作出的调整。

  三、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进场,并且在工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时限不得擅自提前退场。

  四、业主要求工期提前,则本合同的工期相应提前;由于业主的原因或重 大变更导致工期延长,业主同意工期顺延时,此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章 物资、设备的供应

  一、甲供材料:甲方负责供应主材钢材、混凝土,与工程相关的其它所有材料及辅材由乙方负责。

  二、施工用电的主干线由甲方负责提供到二级箱并安装电表,二级箱及以下

  的配电(包括电缆、配电柜的购臵、安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电费;

  三、基坑开挖由甲方负责协调提供机械设备,乙方组织施工。

  四、甲方提供吊车、挖机、泵车等大型设备。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其它机械、运输设备、小型机具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如若使用甲方机械设备为有偿使用,甲方的机械台班费用明细表附后,乙方使用时按相关机械台班费用结算。

  五、乙方自备材料、设备:

  合同约定施工项目使用的所有消耗材料、辅材、小型机具均由乙方承担。甲供材料因乙方管理不善、浪费等,超指标消耗的材料按甲方本合同附件二(甲供材料数量、价格表)或双方确认材料价格的200%的价格收取材料费,工程支付款中扣除。由乙方自购的材料,如果乙方找任何理由、借口不愿购买,为不耽误工期由甲方代购的,购买费用为材料费用加收10%管理费用,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六、乙方在甲方处领用的周转材料(定型模板除外)、设备、机具等为有偿使用,按市场租赁单价收取租赁费,并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维修、养护,如若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材料损耗:钢材损耗率为1%,混凝土损耗率为1%,超出规定损耗率部分甲方按其原价的两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第七章 工程质量

  1.乙方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严格按程序办事,服从甲方质检人员(内部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指示和检查,并配合质检人员和监理进行工作。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将不定期地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抽查;如发现质量问题,除令其无偿返工外,还要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因质量不合格所有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累计超过三次,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乙方应及时上报验收工程,以便甲方统一安排,并提供有关的质量检验表、施工原始记录等资料。

  2.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有关质量的口头及书面文件,同样适用于乙方。

  3.乙方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填报质量报验单及施工原始记录,经甲方质检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单项工程完成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质检部、施工分部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待合格后,报高级驻地和总监办及业主验收。交工验收合格后,该项工程暂告结束。

  4.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100%以上,质量事故(案次)零次。

  5.工程资料:乙方必须按照相关的公路工程技术规范、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报签工程资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工程变更

  1.任何设计变更均不能使本合同中止。

  2.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乙方接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3.甲方负责全部工程的设计变更和索赔工作,如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索赔所需的原始数据和资料,以便甲方尽快上报业主。

  4.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或换用,未经监理、业主的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实施,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章 施工安全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责任规定。

  二、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并指派专职安全员,甲方负责监督管理。

  三、乙方要设臵专职安全员,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发现隐患及 时排除和制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凡非甲方人 员违章指挥造成的,其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

施工合同 篇4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就有关富加产业大道二期道路工程边坡三维网植草工程达成协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签订本协议书: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富加产业大道二期二段工程

  2、工程地点:富加镇

  二、合同期限

  自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5月20日,因不可抗力或特殊气候因素造成无法施工的,工期顺延。

  三、合同内容

  工程项目及工程量:富加产业大道二期二段工程 边坡三维网植草,工程量约 65000 m2。

  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不能满足本合同要求的,甲方可视需要,对乙方工作内容及范围作出调整,也可对乙方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内容另行指定施工单位。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合同单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本合同签定后,由于甲方需要,需临时安排乙方增加的工作,经双方协商确定工作内容及计价方式后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仍参照本合同条款执行。

  四、合同价款

  1、工程单位: m2,工程总价暂定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注:此价不含税)

  2、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2万元。

  3、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质量标准和其它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合同第三款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为完成本合同所发生的劳务费及零星机具材料费、安装拆卸费、材料转场费、辅助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合理利润、管理费等一切费用。

  4、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但不在本合同明示的工程范围、工程量清单或详细施工内容中没 写明或单列的工作内容,均属于乙方须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另行支付。乙方经过前期反复调查了解,对甲方的要求已完全明了,对本合同清单中工作内容表述不全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中所

  暗含的工作内容确定并视为包含在相应的工程细目当中。

  五、结算方式

  1、以甲方验收合格后最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合同单价和实际完成数量计算工程价款。

  2、甲方在本合同所有内容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对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提取总额5%作为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在质保期满后,扣除有关应扣款项后,甲方将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3、乙方凭借由甲乙双方搭成的结算单进行结算,其它任何单据不作为结算的法律依据。结算必须由本人进行,委托他人结算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在场的情况下签订委托书方为有效。

  4、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机械设备进场后,一个月内完成45000平米,甲方支付工程款30万元,施工中可视乙方进度、质量支付工程款,此项护坡工程完工及时验收合格后100天内支付完成工程全款。

  5、如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对本协议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做出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6、因乙方因素造成停工,因此而使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7、由于乙方失误、措施不当、控制不严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或超设计数量,甲方不予计量。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提出 质量、技术、安全、环保等要求。技术员技术交底放线、质检。

  2、因甲方自身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若乙方不能服从甲方调度安排,不满足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随时终止合同。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的人工必须听从甲方调配,按照甲方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保证随叫随到。在用工现场必须听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指挥,配合甲方施工人员工作,按规定日期完成任务,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乙方必须保证项目质量。如果施工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项目部并无条件对进行修复。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和技术要求规范化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操作,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声音作业,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并承担由于自身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要求工人在上工地以前,不准喝酒和做好安全准备方能施工,如果被甲方工作人员发现没有系好安全绳或没有牢固好安全绳,发现一次罚款500—20xx元,乙方无条件服从。

  5、乙方必须为所属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乙方负责其人工的伙食、住宿等事项,其费用由乙方自付。

  7、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辅助资料。

  8、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视需要代为支付,相应金额从应支付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8、施工用水、用电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乙方自行承担。

  七、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出协议以外的其他任何要求,若一方提出,对方有权拒绝。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条款。如一方不按协议条款执行均属为违约,违约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规定日期完成施工任务,乙方自行退场,乙方不自行退场,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所干工程款按经甲方验收合格认可的50%结算,同时赔偿甲方延期所造成的工期和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有破坏、阻工、闹事等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临泽村委

  乙方:淮滨县固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针对临泽村道路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村内规定范围的路基整形、夯实、下水管道的安装、检查井的砌筑,混凝土路面的浇筑、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3月10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10日

  三: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面积、体积、长度米)完成后实地测量。

  六、实际项目及价格:

  1、160mm厚黄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砖砌水沟(挖沟、垫层、砌砖抹灰、回填夯实、盖板)350元/m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750*300)35元/m

  4、下水道安装铺设(挖土、垫层、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实)直径300mm水泥管90元/m。

  5、污水检查井含井盖(挖土、垫层、砌筑、抹灰、回填夯实)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农用车300元/台班

  8、勾机1800/台班。

  9、三轮车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结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

  2、工程地址:_________

  3、工程概况:金属桥架安装、信息点管路安装、信息点布线及安装;机房光缆布线信息点布线及安装;协助安装防雷、消防系统产品。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工地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量为:约400米金属桥架安装;约_________米的管路铺设;约_________个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个机房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条室内光缆布线;及协助安装防雷系统产品、消防系统产品)

  2)提交信息点平面标识图、配线架标识表、线缆标签、及相关对应文档资料。

  3、乙方保证统一着装(工作服)在现场施工及项目班组长每天到场。

  4、乙方保证该项目工程开通正常运行一年的维护工作。

  5、甲方应及时将工程材料运到现场,并存放在安全的仓库。

  三、工程进度安排

  1、在甲乙双方协商下,计划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完工。

  2、若遇甲方无法提供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工程验收时间

  工程完工后一月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在一月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五、合同预算金额

  本合同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000.00)

  六、结算方式

  工程量进行到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的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_________%;余款_________%一年内付清。

  乙方向甲方开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建筑安装专用发票》。

  七、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如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人力不可抗力事故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完成施工。

  八、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乙方中途舍弃工程安装,合同金额不予支付处理;乙方不遵守《保密约定》应承担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的扣款。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_________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

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接甲方外墙涂料工程施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工程范围:根据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负责外墙涂料工程的样板制作、材料供应和施工、检测验收及维护等;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验收合格;

  4、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检测验收,乙方承诺工程项目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优良等级。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工程分四个施工段,详见下表:

  工程名称施工段工期(日历天)

  外墙涂料A栋25 B、C栋25 D、E、F栋25 G-J栋25

  备注:

  ①本合同工期均含节假日及验收时间。

  ②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工期自甲方开工通知确定的日期起计算。但乙方的施工工期应不影响土建施工总进度工期,乙方应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及监理盖章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较大和设计变更较大而影响施工进度;

  2、非因乙方原因,施工中停电造成一天内连续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3、不可抗力因素;

  4、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总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其中:

  1、B-J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整(¥);

  2、A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整(¥)。

  金额组成详见下表(人民币:元):

  工程名称施工段暂定面积(㎡)包干单价(元/㎡)暂定总价(元)

  外墙涂料B-J栋

  A栋

  合计

  备注:①综合包干单价包含本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与土建配合协调中乙方自身所发生的费用、税金、验收费等所有费用。但不含外架使用费,超出工期范围的外架使用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实际使用天数按天计算。

  ②乙方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以合同约定综合包干单价进行合同结算。

  二、支付方式

  合同按B-J栋、A栋两个施工段分段进行施工及支付工程款,在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按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号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施工段的付款条件如下:

  1、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乙方材料、人工进场,且完成相应施工段腻子层施工并经甲方及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施工段合同暂定总价30%,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2、相应施工段所有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支付该施工段暂定总价的50%,同时甲方暂扣除该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实际支付分别如下:

  1)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后,实际支付给乙方该施工段的工程款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2)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4、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确定的综合包干单价和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合同结算。

  5、本合同所有工程经质检部门整体验收合格,乙方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双方进行结算,甲方扣除质保金和配合费后,付清工程余款。

  6、工程质保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质保期内,乙方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两年后,甲方将质保金按实结算后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7、工程配合费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5%,经双方按实结算后,根据暂扣除的配合费进行多退少补。

  第四条:工程变更

  因土建设计变更引起本合同项下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乙方应于变更发生后7日内将相关资料上报甲方及监理方审核确认。否则,对乙方因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样板制作: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前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部位先做以下三种样板:基层腻子(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底漆层(一道)、外墙漆面层(两道),各种样板需分层留样并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正式施工。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设计变更、样板要求和国家、地方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标准等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乙方需按约定采购材料,符合图纸要求和国家规定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所购材料经甲方、监理方检查确认后,乙方才能施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四、外墙涂料工程符合以下规定,以乙方提供的涂料样品进行验收:

  涂料名称颜色色号生产厂家

  外墙专用腻子(两道)有限公司

  水性底漆(一道)

  弹性抗污涂料(两道)

  备注:①基层腻子为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②外墙涂料涂刷纹理为细纹(以样品验收),必须具有遮盖力,耐紫外线,抗酸碱,不变色,不起泡,无粉化,无龟裂,不脱落,可清洗等。

  第六条:工程验收

  一、外墙涂料工程报验。材料进场及施工过程中,乙方需向甲方报验的内容为:

  1、进场材料报验;

  2、抹灰基层质量和含水率测定报验(正式施工前报验);

  3、打底腻子基层质量报验(腻子施工完成后,封闭底漆施工前报验);

  4、抗碱封闭底漆层质量报验(封闭底漆完成后,罩面漆施工前报验);

  5、成品质量报验(两道罩面漆完成后报验)。

  甲方及监理方进行上列各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或验收手续不全,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工程综合验收

  1、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文件、样板要求等为依据,由甲方、监理方、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进行验收。

  2、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7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贰天内,乙方将该工程移交给甲方。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的,工期顺延。

  3、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程经过贰次以上(含贰次)未能通过验收的,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次的处罚。

  第七条:工程质保

  1、本合同工程质保期为拾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凡因产品和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保修和承担甲方及客户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工程保修条件、范围等按甲方确认的质保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质保期内,如腻子层或油漆层出现开裂、起皮、脱皮、变色、泛碱,流坠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至再次验收合格,如属于大面积返修(累计2㎡以上),再次验收合格后工程质保期重新计算(即返修合格后再保修拾年)。

  3、质保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用户通知后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扣收质保金,并自行维修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图纸、设计效果图,确定颜色色号。

  2、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电源,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可提供设备材料放置场地。

  3、协助协调主体施工各方的关系及对工程工序的整体调度。

  4、对乙方施工的工程,甲方工地代表负责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工程(工序)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工作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天内,将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等交给甲方、监理方审定。

  2、熟悉施工图纸,按图施工;自行负责场内的各种水平和垂直运输。

施工合同 篇8

  甲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承包范围

  ××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之施工图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以及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补充说明中约定的其他工程内容,并包括施工图未列明但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其他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总承包管理

  整个工程(包括乙方负责的施工范围及甲方另行发包给他方的工程)及周围相邻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的稳妥性、安全性之施工,由乙方承担总承包管理。

  第三条合同的组成

  组成本工程合同的文件及其解释顺序为:(1)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3)招标文件(××××-××××-×);(4)关于投标报价的补充说明;(5)中标通知书;(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投标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补充协议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第四条工地考察

  1、乙方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竣工交付甲方。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周围现有地下管线图、或其它资料之提供,只作为承包人之参考,具体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五条工期

  1、总工期为×××个日历日,开工日:××××年×月××日;竣工日:××××年×月××日。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中确定的总日历工期、各阶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

  3、乙方逾期履行任何一阶段工期,或甲方认为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

  第六条工期的顺延

  1、不影响关键线路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予顺延工期。虽影响关键线路但需延长工期累计未超过五日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顺延工期,但超过五日的,自第六日起开始计算天数顺延工期。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可能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尽量确保工期和质量,相应的赶工费用应当事先经甲方盖章同意。但如该可能的延误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达到延误工期的程度:①4、5级以上的地震;②连续4小时以上的持续8级以上的大风;③连续4小时以上的特大的暴雨;④连续4小时以上温度低于零下15的低温;⑤连续7天38℃以上的高温等。

  (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

  前述(1)、(2)项原因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乙方未按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有必要措施无需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4、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工程进度

  由甲方和监理单位组成进度监督管理小组,对工程进度每天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第八条分包和转包

  1、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要统一着装,并挂胸牌上岗。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本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乙方应当在提交名单的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保留指定分包的权利。

  3、除甲方指定分包外,乙方的其他分包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但甲方并不因此对该分包商的选择承担责任。甲方许可的分包商不称职或者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乙方应当立即撤换。

  4、乙方违法或违约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赔偿金。

  第九条图纸审查

  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七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为避免可能出现的上下水、强弱电、暖通等项目管网布置时相互矛盾,乙方应当在施工前作好上述各专业工程的联合技术交底,并现场放样,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前述甲方的书面认可并不视为对此承担责任。

  第十条工程例会与会议纪要

  乙方应当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对于每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乙方应当在会议后第二日或在下次会议前签字。

  乙方如不按时参加工程例会或拒不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的,视为乙方认可会议纪要内容,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每次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未参加工程例会导致其他施工单位或甲方的工期和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参加工程例会的人员应当为乙方项目经理,其他人员到会的视为乙方授权认可。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的92%以现金方式支付,其中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2)工程总造价的8%以开发商提供的其它资产方式抵顶(以签订施工合同时开发商所列的资产清单明细为准)。

  3、工程款支付进度:

  (1)所承包标段全部工程完成至±0、00,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地下室已完成工程量的60%(抵顶资产的5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2)承包标段全部主体工程十层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3)承包标段全部主体工程封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4)承包标段全部砌筑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5)承包标段全部外墙抹灰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6)承包标段全部内墙抹灰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7)承包标段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

  (8)工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总造价的95%,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4、甲方对已完工程量、相应工程进度款报告的核算确认及相关款项的支付,并不视为甲方对最终的工程量、质量及工程造价的认定,甲方仍有权提出异议。

  5、甲方在每次支付时,可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罚款或其他费用后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同时提交相应的工程款发票。但甲方的任何未扣除,并不视为甲方放弃以后要求乙方支付的权利。

  甲方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相关费用,如乙方提出异议,甲方可将有异议的部分扣除后,余款支付给乙方。异议部分另行解决。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采购

  1、乙方应当在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甲控物资应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厂家及品牌采购)运进现场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入网许可证、备案证、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及安装使用维护的技术资料、样品,并应当按国家、地方规定或甲方或监理方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在使用材料设备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测、复检报告(甲方有权指定检测机构或实验室)。否则,相关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甲方或监理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设备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前述甲方或监理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设备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相关的材料、设备在使用中,甲方有权进行复检,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材料设备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乙方并应当自费取得权利人的使用许可,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如为继续使用而承担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为保证能够按期保质的完成合同义务,乙方同意任何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施工机械除外)的所有权,均自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转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负责保管保护,保证材料设备供应商无所有权保留。

  4、所有运进现场的材料、设备,未报经甲方同意,不得外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5、对于乙方负责采购的全部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调整时,该部分材料的价格采用甲方限价。具体为:乙方应当在采购10日前,向甲方提交采购供应计划,明确通知拟购材料的产地、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及计划安装日期等,甲方在七日内提出限价单,明确其规格、质量要求和限价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限价单执行,单价作相应调整。所有材料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6、材料的其他要求:

  (1)对于进口材料,乙方并应当同时提供原产地证明及商检报告,经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作为验收标准之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2)对于主要材料的供应(无论国产或进口),甲方保留直接采购的权利。

  (3)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4)材料的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发霉、变形。

  (5)材料的包装保护:

  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第十三条乙方有关人员

  1、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较长时间离开工地或乙方违反工地管理规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对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人员的撤换有建议权。

  2、乙方文件签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收人:×××、××。

  乙方工程款领款人:×××、×××。

  乙方如需变更签收人、领款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自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

  第十四条施工及工程保护

  1、出入工地及限制:

  (1)乙方须自费修建及保护、维修进出自己工地及工地内之道路(包括施工现场内乙方施工所需特殊的和临时的道路),且负责提供必要的标志。

  (2)工地的大门及围墙由乙方负责完成,因配合工程施工程序和进度而需作出的所有改动,由乙方无偿完成。

  2、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乙方应当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施工完毕并交于乙方施工的部位,以及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以及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均由乙方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3、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能够交付购房者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

  4、乙方应当积极与其他的现场施工单位配合,包括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条件,甲方予以协助。因乙方原因或其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施工单位损失及工期的延误等,由乙方或其他施工单位向直接责任人索赔,甲方不承担非甲方直接行为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中对所使用的坐标点、标高点要严加保护。如坐标点、标高点发生误差,应立即与甲方等有关单位联系并恢复到正确位置上。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除非证明是甲方或设计单位所造成的误差。

  6、甲方负责提供生活用水、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用水用电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需办公室、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库房)、食堂等,乙方应当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自行搭设。相关的的清洁卫生等由乙方负责。乙方使用的范围内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8、开工前,乙方须依据上海市有关规定和要求报批所有应由施工单位办理的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如有疏忽,一切经济和工期上的损失、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9、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监理方检查验收,并按甲方签发的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0、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的批准后方能执行,但甲方、监理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指令及有关管理制度要求、技术条款执行,并严格按施工规范和经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11、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签证而停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乙方擅自停工。乙方须按本协议所约定的违反进度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工程的变更

  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甲方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等文件而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已运入施工现场的,双方协商处理;未运入施工现场的非专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第十六条已完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当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告及形象进度、当期技术资料、下月进度计划等文件,甲方自收到上述全部文件后及时核算已完工程量。乙方应当为甲方审核提供便利条件,并派员参加。

  2、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或甲方要求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浪费的工程量不予承认,不予顺延工期,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竣工资料、其中包括符合工程档案管理、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全部文件、资料,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然后,甲方组织进行验收。

  2、乙方未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相关报告、文件、资料的义务。

  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清理好场地可办理场地移交的,甲方应当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乙方应当在甲方签发之日起五日内移交全部工程,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的,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否则,自乙方实际移交全部工程之日为竣工日。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2、如本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当负责返工以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如甲方同意接受该质量仅达到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款的60%结算。

  第十九条结算

  双方确认,除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且全部工程移交甲方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在已取得工程档案初验合格证明的条件下,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6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但甲方未加盖公章确认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不视为甲方已认可乙方的结算报告,即使甲方已接受或使用已竣工工程。双方确认不适用《通用条款》第36、2条的约定。

  第二十条工程档案

  1、工程档案应当做到与工程同步。

  2、工程档案由乙方负责按上海市有关城建档案报送要求进行编制,必须做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乙方最终交付甲方的档案的份数为四份,必须满足上海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

  3、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后,双方进行竣工验收、结算。

  4、双方确认取得城建档案初检合格证明,为双方进行结算的前提条件之一,该条件不因甲方验收工程或使用工程等而废止或变更。

  5、乙方未按期提交技术资料的,乙方应当按每日5000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因乙方逾期提交技术资料或所提交的技术资料不全,以至甲方无法按期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城建档案手续的,或致使该项目购房者无法按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甲方因此应当向本项目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甲方。同时,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即使甲方予以结算,甲方也有权按乙方最终提交技术资料的逾期天数顺延相关款项的支付,甲方不承担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至资料完整日止的工程款利息。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承担利息。

  2、乙方责任

  除本合同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如有下述违约,并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各项制度的,相应制度已规定了违约责任的,乙方应当按相应制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及时履行任何一项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贰万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撤出现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4)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该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5)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6)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关人员编造虚假签证等文件,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外,同时乙方应当按虚假文件产生的虚报款项的金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其他:

  (1)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通知后七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等甲方因本合同解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无论甲方是否解除本合同,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此而逾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甚至购房者退房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4)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第二十二条保修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并乙方交付工程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费用。

  双方另行签订《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保险

  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第二十四条竣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确定的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第二十五条其他事项

  1、《通用条款》中所称的工程师,双方确认是指甲方代表,而非监理工程师。

  2、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监理公司,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签证估算造价超过人民币××万元时,还需预算员及预算部经理会签方为有效。

  3、工程施工签证单必须按甲方《签证管理制度及流程》执行,否则无效。

  4、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十六条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相抵触的部分,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补充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施工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施工需要,甲方将 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便于班组间施工作业的交叉管理,明确双方在履约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进度的控制,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叶县恒基国际1#楼住宅小区

  二、工程地点:叶县叶舞路西段北侧、叶县百货公司仓库院内

  三、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以内框架主体的模板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过程中(含施工前)的一切图纸变更,技术更改随变,已包在承包范围以内。

  四、工程内容:

  模板制作、安装、模板拆除、清理分类堆放、板面清理、板缝隙密封处理、起钉子等一切模板施工工序。工程完工周转材料清理、分类归堆。

  五、工程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施工(即包人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节约)。手提电动工具及手工工具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纸,包括变更等部分模板工程人工费按实际展开面积计价。

  六、质量要求:

  严格要求按图施工,符合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必须满足合格。

  1、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其支架的支承部分必须有足够的支承面积。,漏浆由木工班组清理干净,浇砼时木工必须安排专人看模,漏下砼浆用水冲洗干净,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七、施工工期:

  乙方施工必须满足流水作业需要,按时完成甲方进度计划安排,且不得因自身原因延误其它班组施工进度。

  八、付款方式:

  九、工程管理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处理施工技术问题;

  2、提供外脚手架及安全防护网;

  3、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各作业班组交叉作业及其他情况下发生的矛盾问题,尽量避免因配合不到位造成返工、返修,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处理意见;

  4、及时将支模用的材料供应至现场;

  5、负责模板工程质量跟踪检查及质量监督,负责模板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

  6、 根据规范、标准、合同及施工图要求,甲方为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终确认者;

  7、组织有关人员在拆模后及时对砼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夹渣漏浆情况等方面进行实测,按现行验收规范及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并以实际评定结果作为对乙方模板安装质量的奖罚依据;

  8、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及夜间施工照明和工人现场临时住宿;

  9、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

  1、施工前,必须熟悉图纸,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工人必须是熟练工人,特殊工种操作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条例,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难甲方人员;

  2、熟悉图纸,按图纸要求提前配好模板,尽量减少余料;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设计问题,及时向甲方工长汇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

  4、甲方提供的大件施工工具、机械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养护,操作不当和人为造成的损坏要赔偿,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按图纸及工艺要求提前做好材料计划,报甲方工长审批;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法规,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切实做到工完场地清、模板起钉、材料分类归拢,堆放整齐有序。特别要注意检查柱头、梁沟等,务必清理干净;

  7、提前安排好浇砼期间的木工值班工作,浇砼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有变形、松动等现象要及时修补加固;

  8、 因质量不合格或其他过失造成的返工,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机料损失。

  9、协调好流水作业相关班组的工作程序,不得故意刁难;

  10、工地内不得闹事生非,不得中伤他人、打架,各项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处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合理使用模板,未经主管工长同意不得随意切割成形大块模板,违者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元以上。

  12、本工程乙方和第三方签的任何协议、合同,属乙方自已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予认可。

  13、施工过程中本班工人因自已原因或违章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含第三者)均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14、甲方严格禁止乙方擅自拆、改、移动配电设施,以及损失配电设施的行为及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5、甲方严格禁止乙方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以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及违反安全操作的行为,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6、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和安全带,甲方责令未改者,处以50元罚款。

  17、乙方负责人必须坚守工地,安排工作,指挥管理,带领所属员工按甲方要求和有关施工操作安全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进度计划要求进行施工。凡管理不善,管理失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一概由乙方负责人承担,经三次指出而没改进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余下的工程款不作结算。

  十、工程变更:

  增加施工项目或由于图纸变更施工内容变化大,造价增加较大,原合同条款不能言表的,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保修责任:

  保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限定时间内不整改,甲方将另派请人保修,费用在保质金中扣除。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施工责任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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