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0-07-30 20:08:38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施工合同汇编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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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委托乙方安装施工设备 壹 台。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

  2、安装地点: 。

  3、设备名称: 施工升降机 。

  4、设备型号、规格: 。

  5、设备制造单位: 。

  6、安装总高度: 69 米。

  二、承包方式;

  由乙方承包安装、顶升加节、附着、拆卸及验收检测。

  三、承包费用

  1、安装的费用为每台 ¥18000.00元 整)安装到 69 米(含人工费及检测费等费用)。

  2、附着费用为每道 / 元整。

  四、付款方式

  第一次安装完毕现场验收后预付 ¥13000.00 元整 ,全部安装并验收

  合格后再一次性支付所有余款为 ¥5000.00 元整。

  五、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的“二通一平”(通路,通电,场地平整)。

  2、按合同所规定时间付款。

  3、配合进行现场戒备,甲方无关人员和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范围。

  4、指派专职安全员对乙方施工安全监督检查。

  5、电梯日常使用的操作司机和指挥由甲方自行负责,不属于乙方的员工编制。

  六、乙方义务

  1、向甲方提供安装单位营业执照资历质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编制安装施工方案,方案必须有编制人、审核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方案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作业前准备

  (3)安装施工方法和步骤

  (4)安全技术措施

  (5)其他有关内容

  3、乙方必须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4、乙必须指定现场作业负责人和现场安全负责人。

  5、本次安装作业开工前,乙方有义务按设备使用地施工安全监督站的要求,提供各项资料(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基础隐蔽验收等资料由甲方提供)。经本地施工安全监督站核准后方能开工(工程未报建除外)。

  6、设备安装完毕后,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乙方负责向本地施工安全检测受理中心申请检验,甲方应配合乙方,按要求提供自己需要提供的资料,设备检测至合格。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不合格项目,乙方负责进行整改,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不合格项目,应由甲方负责。

  7、设备进行安拆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对本次安装作业的相应安全事故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补充条款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收到使用单位安装费用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XXXXXXXXXXXXXX

  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合同订立日期: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江西丰华纺织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快园区的工程施工进度,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厂区内的公共厕所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特签订如下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内容

  灌注桩、土方开挖、回填、捣砼、钢筋制安、模板、砌砖、粉刷等。

  二、 工程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人工挖土方:8.0元/m3

  2.C10垫层: 230/m3

  3.C25砼基础地梁构造柱等: 260/m3

  4. 砌砖: 268元/m3

  5.模板制安: 26元/㎡

  6.钢筋制安: 4300/吨

  7.粉刷:18元/㎡

  8.回填土: 4.0元/m3

  9.内外脚手架:6.5元/㎡

  10.灌注桩: 95元/m

  结算方式:各项目工程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另加18%施工企业管理费。

  三、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的60%付款,余款待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再付。

  四、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五、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合格,如有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必须由乙方负责。

  六、施工安全:施工场地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其它事项:甲方提供水电,乙方使用于本工程中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行业标准。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法人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业准入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 。

  1.4 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4、附件5、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明细表》及附件7:《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6和附件7)。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8:《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GB/T 18883-20xx《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否 执行;

  (2)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丙方的责任

  3.1 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 ),约定具体事宜。

  3.2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由甲方与检测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约定具体事宜。

  3.3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约定具体事宜。

  3.4 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GB 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约定具体事宜。

  3.5 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 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在甲乙双方认同的前提下,对施工工程进行检测和鉴定。

  3.7 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

  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3.8 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 本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份。

  4.3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____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 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 指派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

  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 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5.2 指派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5.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5.4 积极配合甲方和丙方开展正常工作。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5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相应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并支付物业管理所收的相关费用。

  5.6 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一般材料的损耗率应不高于______%,特殊材料损耗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以上约定的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5.7 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_____%,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5.8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作预算造价;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参照同类工程价格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

  6.2 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必须在增加项目施工前一次性交纳至丙方指定的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由甲丙双方监督发放(参见4.1款及附件9:《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单》)。

  6.3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同时约定:甲方单方面要求减少施工项目所对应的费用(以

  工程预算为基础),应划拨_____%给乙方作为补偿;乙方提议或要求减少施工项目,经甲方及丙方同意后,其对应的费用按原预算的100%在工程完工后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变更单,并告知丙方。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告知丙方。

  7.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7.3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7.4 因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丙方承担。

  7.5 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甲乙丙三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告知丙方。甲方自接到通知起_____日内组织工程验收,_____日内组织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根据国家标准,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须于竣工七天以后进行),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和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看管等费用另行约定)。

  当甲方接受丙方组织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时,丙方有义务督促相关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并协助验收;因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原因造成验收延迟时,由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担负延迟责任。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详见附件10:《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验收单》)。

  8.3 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代表与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以顺延。

  8.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6 当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_____________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鉴定。

  8.7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年。

施工合同 篇4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_______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内容:根据公司_________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cm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屋面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生产基地_________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_________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_________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_________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_________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装饰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 ________ 套房装饰装修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 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________元)

  为人民币________

  四、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五、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总施工期为________天,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各执为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装饰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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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及参与人: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土建承包单位: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其解释顺序

  本合同文件应包括: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图纸

  3、工程量报价清单

  4、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其他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6、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期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标准等投标文件

  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上述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1、装饰装修范围:公寓内装修,公共部位装修

  2 、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吊顶、墙面、地面等的基层及饰面;卫生间防水;各类隔断、门槛、窗套、窗帘盒、窗栏杆;各类固定家具等,具体详见图纸、清单。

  3 、水暖工程:甲方已将冷、热水铺设至进户500mm的位置,下水的管道敷设完毕,乙方需将冷热水管道铺设至各用水点,对卫生洁具及其五金件等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卫生洁具的购置。暖气(散热器)由甲方分包。

  4、电气工程:各类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包括电视、电话、宽带)、面板等的购装。不包括弱电可视对讲及监控等。

  5、除以上承包范围外,对于甲方委托的其它工作内容,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支付合理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也必须承担。

  第四条、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要求深化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并在工程完工后出具竣工图纸。

  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的全部手续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深化设计后的装修图纸的报批,夜间施工、环保、交通、生活用水、临时设施、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排污、噪声超标、施工安全防护、施工合同签定等所有与承包工程施工有关的建设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3、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购配件及必要的结构及环保检验、检测、试验,并承担经济费用。

  4、负责与其他施工单位的交接和协调工作

  5、负责施工中的定期清洁工作,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及施工垃圾外排至排渣站点等。

  6、承担设计图纸中已明确表述或根据规范应当进行的,所有与本装修工程有关的预设、凿洞、穿线、改线

  等。

  7、乙方负责所施工项目的施工图的深化、竣工图的设计、报图;报检、报验、报竣;整理档案等。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以及甲方根据情况追加的工程项目。

  8、乙方不得将其承包工程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如出现并经查实,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条 工地视察

  乙方已仔细考察本合同协议书项下的全部可能使用或涉及的场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围环境、储存空间、作业空间、起卸限制、道路以及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同时或交叉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由于本项目的体量巨大而分解的各个施工标段之间的工序限制,特别是对平行流水和立体交叉施工中的相互影响;理解必须在各个施工标段上与相邻施工队伍相互协调并保持同步;理解交叉施工对工期的影响和相互配合的费用;亦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影响或限制,乙方确认本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追加工程款。乙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协议书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竣工工程及其相应的竣工档案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经济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六条、施工工期

  1.开、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总工期为____日历天,工期实际起始日如与前述时间不符,则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签署日期为准,总工期不变。本工期含休息日、测试复检、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报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上述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理由。

  2.无论因何原因,甲方认为乙方就某一工程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及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或不能实现时,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完成。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总工期拖延,乙方承诺累计工期拖延在一个月内的,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索偿。

  第七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市优”。本工程执行如下标准:

  环保标准;gb50325—________;施工工艺标准gb50327—________;工程验收标准gb50210—________,如国家、省及XX市等有更新的规范、标准及规定,按后者执行。如各标准、规范及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最高要求为准。所有材料均需有国家绿色环保认证。

  乙方承诺所有施工材料满足我国知名品牌中档以上要求并保证采用环保材料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10项国家标准:gb18580-______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______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______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______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______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______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______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6566-________《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释放限量》。

  上述材料未达到要求,乙方负责全部退换同时承担工期责任及按施工承包金额5%支付质量违约金,造成对第三方的赔偿均由乙方按实另行承担。

  2. 隐蔽工程施工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商进行自检,认为合格后,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相关单位会签,验收合格签证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工程质量验收按施工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执行。

  3. 如果甲方出于对装饰效果或工程质量的考虑,需要乙方先进行工程样板施工的,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并且在工程样板获得甲方的认可后,方可进行该部分的整体施工。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先进行工程样板施工,而甲方出于对装饰效果的考虑未认可该工程样板,导致工程样板拆除的,由甲方承担该工程样板的费用,但如因工程样板质量不合格而拆除或返工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第八条 工程价款及其计价规则

  1、工程价款:

  ____________内部装修总价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元),闭口包净,除设计变更外不作调整。公共部位装修单价包死,总价按实决算。

  2、计价规则:

  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样品、品牌及价格应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2)、甲方指定

  的材料其价格将在甲方对材料供应单位招标价格的基础上增加10%给乙方。

  3)、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现场接驳位置,到具体用电作业区的二次接线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电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保证在甲方不需要时按甲方要求全部拆除。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生活用水不得做施工用水使用,生活用水费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服从甲方关于电梯垂直运输管理,在进场前对现场垂直运输情况做充分了解,在施工前对此做好考虑,所需垂直运输、各种配合费用等措施费已含入报价中,甲方不再对此做任何调整(包括另行定价的后增加项目或设计变更项目等)。若因乙方对垂直运输了解不详,导致在施工中引起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

  5)、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为固定不可调单价,将作为结算、项目增加及设计变更依据,当项目增加及设计变更中的项目有可参照单价时既参照执行,无可参照单价则按市场现行的价格为准,项目及工程量按实际调整。

  6)、政府相关部门、公用企业未明确规定要由甲方承担的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检测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由该工程施工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预付款10%,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2、乙方按合同协议书约定时间进场,每月25日乙方按所完成工程情况,向甲方递交工程进度报告和请款申请报告及相应的档案资料,经监理及甲方共同确认后进入付款工作程序,15个工作日后领取工程款。未按约定提交上述资料所引起的付款逾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额=当月完成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55%

  3、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业户验收同意,竣工档案资料齐全后开始进行结算,结算总价款的5%做为保修款,其余款额在结算总价款确定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

  4、甲方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确认及对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拨付,并不视为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认可。如乙方由于工程质量缺陷等原因需经济补偿,乙方同意由甲方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监理、设计、质检站及乙方共同验收达到国家规范、设计图纸及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符合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条件的全部文件、资料。所有文件、资料、竣工图纸及结算报告(含结算书)应以现场实际为准。

  6、乙方首次提供竣工结算报告、资料后,并不等于乙方已提供了合格的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有不同意见时,甲方(或委托代理人)自接到上述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核实上述资料及进行结算工作的开始时间,应自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得到甲方认可后算起,结算结束时间应自双方对结算总价确认并签字为止。

  第十条 材料及设备

  1、乙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

  1) 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的,质量必须经国家专业机构认证,符合本行业国标

  要求并具有进入XX市的准用证明资料等,提前7天将样品提供甲方,甲方审批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所用设备、材料的仓储、运输、保管及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3) 任何进入现场的材料、设施、及设备,包括乙方自有的施工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外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4) 所有乙方自采进入现场的材料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卸车保管、保护,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对于乙方采购的部分材料及设备甲方有权利直接采购或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甲方采购的按本条第3款的约定执行。甲方指定的按本条第1款的约定执行。

  3、甲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

  1) 乙方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及甲供材料设备的生产周期,书面提供供货计划。

  2) 甲供材料设备到场后由甲方、监理、乙方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统一交由乙方二次搬运及包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清单报价中。

  3) 如由于二次搬运、保管或施工中所发生的材料设备损坏由乙方自费采购,工期不得顺延。

  4) 对于不能逐一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到货后随机抽样验收,施工时如发现材料设备有质量缺陷或损坏要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报告,甲方及监理确认后,由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调换,影响工期的顺延,但甲方不承担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 施工要求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及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专业工长名单,并付相应的证书。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调整。乙方必须以自有的或经甲方批准租赁的机械设备、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约分包。

  2、如因特殊专业而需分包时,乙方必须在分包工程施工前1

  0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分包报告,详细报告分包商的情况,待取得甲方同意其分包的书面许可之后方可分包施工。如分包商不称职或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如因分包对甲方造成工期、质量或其他方面的损失,应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相应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按甲方要求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分包商撤出场地,并由甲方委托新的施工企业,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承担分包工程预算造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甲方发现乙方同一部位两次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或不同部位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赔偿金。乙方承诺对其分包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设计有防水要求的重要分项或分部工程,如室内卫生间、厨房、雨水管的出墙口处、室外空调挂机位置交接等防水做法由乙方负责,且须经甲方的确认,但甲方的确认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如出现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渗漏情况,乙方必须在6个小时内到场修复 ,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双倍承担。

  4、本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如乙方私自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并应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因乙方的转包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甲方同时保留诉讼索赔的权利。

  5、乙方如在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施工图会审中没有解决的问题,例如(但不仅限于)相关尺寸规定、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平面或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错项、漏项等,乙方应当在此项工程施工两日前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为避免可能出现排水、暖通、电、抽油烟机等项目布置时相互矛盾,乙方应当在施工前作好上述个专业工程的联合技术交底,并现场放样,经甲方、监理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指定分包的施工单位施工,包括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条件。

  8、乙方所须的办公室、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库房等,应当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自行搭设。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场外解决。到工地现场的管线及动力、照明设施、取水设施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负责,并在甲方不需要时按甲方要求拆除。乙方承诺乙方使用的范围内一旦发生任何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和承担,同时不得影响甲方的形象和声誉。

  9、乙方(乙方同时负责管理和监督在乙方承包区内施工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按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每三日清理一次或根据甲方随时要求情况及时清理。乙方在撤场时,应当按规定清理好工程现场,清理好工地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0、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布置施工机械和材料堆放。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工程的整体情况对已确定的场地进行调整。

  11、出入工地限制

  1) 乙方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规定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对现场的其他成品具有保护和维护的义务;

  2) 乙方须遵从规定及政府部门关于道路的使用、车辆行驶和允许停泊的时间等的要求及限制,办理有关手续、交纳相关的费用;

  3) 乙方的进出人员、车辆、材料、设备必须服从工地门卫的正常管理和检查;

  4)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佩带统一标志或证件。

  第十二条 工程技术档案

  1、本工程乙方的施工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严格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________)和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1234—________ j10241—________)执行及本行业的相关规定,否则因档案引起的逾期付款责任乙方自负。

  2、本工程的工程技术档案有各个标段的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所承包范围的资料,然后按竣工档案标准每次(月)报工程进度报告时和请付工程款时,向甲方交报一次所完成工程的全部档案资料原件一套复印件三套并由甲方保管,甲方可指定本工程的施工单位为档案整理和报验牵头单位。甲方档案管理人员根据进度情况定期组织其他相关施工单位档案整理人员,在档案牵头整理单位牵头下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下整理归档。配合单位须支付给档案牵头整理单位的各承包价款1‰的配合费。如确需要,被甲方指

  定的牵头整理单位和配合单位应按约定履行应尽的责任,正常产生的政府手续费用,按比例正常支付。

  3、乙方同时必须向甲方抱呈以光盘为载体的声像技术档案资料一份,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予埋件位置、钢龙骨节点位置、防锈处理、防水隐蔽等等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和工程成品。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第十三条 工程变更

  图纸内容包死,不做变更(主材除外),除非甲方要求更改设计。

  1、工程变更

  在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若有重大变更,应在该设计所涉及部位实施时,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甲方的设计变更指示进行下列变更:

  a) 更改有关工程设备及材料品牌、性质、质量及规格等。

  b)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上述变更价格按最终确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对应工程项目结算

  2、设计变更计价原则:

  对于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前述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相应价格执行,并在最终结算时支付(特殊情况如大范围的变更,甲方可按暂时核定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进度款比例支付进度款)。

  1) 由于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数量的增加、减少或材质的改变,而有关工作与合同原来工作相类似,其增减费用按合同原来的单价或采取原来的合同单价为换算基础计算。

  2) 对技术参数未发生变化,只是品牌发生变化的,其安装费不变,主材费乙方同意按甲方确认的单价替换原合同单价。

  3) 对没有适当的换算基础,则采取公平合理的市场价计算。由乙方报价,甲方审核确认后调整,乙方同意以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

  3、现场变更的联络单必须经甲方指定的委托代表人签盖印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4、工程量变更应体现到竣工图纸上。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乙方承诺先解决工人工资和统筹问题,如因上述问题造成任何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不得对甲方造成任何声誉和经济的影响,否则,乙方按甲方已付工程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且甲方保留诉讼解决的权利。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防疫法及XX市政府关于建筑施工工地及建筑工人的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如因乙方管理不利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及其处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和相关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都必须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按甲方(或设计、或监理)的书面处理方案处理。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报告,或未按甲方(或设计、或监理)的处理方案及时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如造成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装修工程主要质量通病的处理和防治要有具体措施,并写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对重要部位和重大质量问题要有专题书面处理报告,并同时经由甲方,监理,设计等相关部门的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和检评标准规定,并符合本协议要求后,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包括符合竣工备案要求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全部文件资料。

  2、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前述要求的报告、文件及资料的义务。

  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约定标准,乙方按规定清理好施工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满足办理移交条件的,甲方应当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乙方应当在甲方签发之日起7日内移交全部工程,并同时移交全部相关合格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并同时移交全部相关合格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且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

  4、工程竣工后7日内乙方提交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给予验收。

  5、工程最后竣工日期为业户验收日期,保修期以此日期为准开始计算。

  第十七条 保修

  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由乙方对甲方及第三方负有保修责任,并承担费用。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自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重新起算。保修期及保修责任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协议书附件。

  第十八条 保险

  由乙方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乙方必须自行办理施工现场人员人身伤害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支付一切费用。出现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不能影响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第十九

  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1、甲方责任:

  对于乙方提交的报告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及批准,或甲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甲方应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2、乙方责任:

  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实赔偿并承担双倍罚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承担本工程造价1%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应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无故停工达三日以上的(含三日),或将本工程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协议书,乙方并应无条件的于接到甲方解除本合同协议书通知后七日内退场,并应承担协议书总价20%的违约赔偿金。双方于乙方退场后开始结算。

  2) 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及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五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二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协议书,乙方并应承担协议书总价10%的违约赔偿金。双方于乙方退场后开始结算。

  3、合同协议书的解除

  1) 因甲方原因合同协议书解除,乙方应于二日内将完成工程量和合格的档案资料、结算报告等提交给甲方,双方同意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赔偿乙方预计可得利益。

  2) 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协议书,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发生的费用和因此原因需比原合同协议书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甲方在支付其结算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3) 因任何原因合同协议书解除、或终止、或无效,乙方已施工的相应工程款,必须待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后方可支付。

  4) 如有特殊情况,工期须按甲方的书面通知顺延或调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 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可另行签定补充条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

  附件:

  1、工程量清单报价(含报价编制说明,甲供材料明细,综合单价分析表,乙供材料表)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施工图纸(另行成册)

  6、施工组织设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环山中学宿舍楼和厨房后水圳混凝土圳边及护坡工程

  二、工程地点:环山中学宿舍楼和厨房后

  三、工程内容:

  护坡总体积为30.89m;

  护坡总投资13900元。

  宿舍后圳护坡长:42.2m×宽0.3m×高0.8 m = 10.13 m3

  宿舍后圳边:长42.2m×宽0.5m×高0.24m = 5.06m3

  厨房后圳边:长38.4m×宽0.5m×高0.3m = 5.76m3

  厨房后圳护坡:长38.4m×宽0.3m×高0.8m = 9.22m3

  伸进土中加宽脚:长0.3m×宽0.15m×高0.8m×20个 = 0.72m

  30.89 m3×450元/ m3=13900元

  四、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作日为20天,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12月8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五、质量标准

  1、工程的总承包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玖佰元整,¥13900.00元。

  2、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了人工、机械、管理、协调、税费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工程量的确认:施工过程中,若工程量变更,根据上述单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工程变更单。

  4、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付给合同总价70%,余款按规定竣工验收后90日内全部支付。

  六、甲方义务

  1、 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款。

  2、 工程文明生产中涉及环保、卫生以及社会治安等问题由发包人负责解决且工期顺延。

  七、乙方义务

  1、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二天内向甲方提交该项目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

  2、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机械安全性能良好,操作人员持上岗证上岗;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日常对机械设备、材料质量,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上岗证情况的检查。

  3、在施工过程中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工区的管理,做好职责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八、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安排的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当发生时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7

  工程名称:

  请填写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

  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他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他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他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 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 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 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 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 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 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

  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 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 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XXXXXXXXXX 单位地址: XXXXXXXXXX 开户银行: XXXXXXXXXX 开户银行: XXXXXXXXXX

施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源街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工程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逢源街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工程

  二、工程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逢源街办事处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制作、包安装、包砂浆填缝、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的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协调与铝合金门窗监督和相关部门的所有工作,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交付使用。

  四、工程范围与内容

  包括施工图内所有铝合金门窗、塑钢门、折叠门,钢化玻璃间墙的安装工程。

  五、工期: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保证以工程进度同步,不影响其它工种作业。

  六、工程质量:

  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施工,并达到铝合金门窗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七、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计价单位:人民币。铝合金门窗按照每平方米220元(广铝),塑钢门按照每平方米200元。钢化玻璃间墙按照每平方米250元(其总面积按照图纸预决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制作设备、人工、机械、施工安装(含玻璃)洁净、保险及风险等多项措施费、利润等多项费用。

  八、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工程安装完成支付总工程款20%,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全部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完余下的全部工程款。

  2、乙方开收据收本工程进度款。

  九、材料供应

  本合同工程所用铝合金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

  十、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图纸一份,保证施工工作面的提供,施工现场及时解决交叉作业的协调事宜,配备现场指挥、技术人员。

  2、委派相关人员负责各项工程的技术、中间验收、阶段款的结算与审核工作。

  乙方责任:

  1、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现行规范施工,服从甲方合理化建议,遵守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严禁浪费材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必要的损耗,产生的材料费、运输费、采购人工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全责。

  2、自备铝合金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施工器具,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人工单价中。

  3、乙方在签订承包相关工作量范围内,不得转包他人,如未能按照甲方要求进度完成,甲方有权增派人员参与施工,其工资单价根据赶工方要求,每工不少于200元,在乙方阶段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能力承担相关工作量或甲方不信任及发现转包工程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且追回已支付的本工程款。完成工程能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合同单价的已完成工作量的80%进行支付。甲方认为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的包工部分,不予结算,并在甲方通知合理日期内无条件撤离工地,以此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有责任、有义务与其他兄弟班组之间的密切配合,文明施工。

  6、工人在施工期间,由于自身原因和个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相关事故或意外,乙方全权负责。

  7、进场所有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及上岗平安卡。

  8、遵纪守法,执行公司、工地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9、在生活区内必须服从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生活区卫生定期清理。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内或生活区域打架、闹事,如有发生,当事双方处以500至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10、严禁乙方工人在施工场地及生活区域私拉电线、插座,禁止用电炉、不关水龙头,一次罚款200元,发生事故时,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11、严禁工人在生活区进行的其他违法行为,严禁使用未满18岁的童工。

  12、杜绝一切偷窃行为,一旦发现工人有偷窃行为,不论量多量少,对当事人班组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一切后果由该班组负责。

  十一、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效力同等。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日期:

  乙方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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