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0-06-17 20:03:10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施工合同汇编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施工合同汇编10篇

施工合同 篇1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一、 甲方危房改造面积为62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300元计算,总投资为18.6万元。

  二、 甲方为了巩固普九成果将原有即将坍塌的配套平房改造为两层楼的配套用房。要求乙方保证质量,不得偷工减料,如40年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 二楼前后出阳台,靠街道阳台为封闭型,配铝合金窗,院内阳台不封闭,每两家工艺楼梯,楼梯顶各设水箱一个,屋面盖红瓦,用夹板材料打吊顶。

  四、 外墙全部粉刷渣子,内墙以涂料为主,卫生墙和门窗刷油漆。保证电通水通。(电线必须是铜芯线,门窗必须带纱门)

  五、 甲方不负责乙方在建房中的一切事故,(包括社会上来人扯皮打架闹事等,)所有大小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 签字之日后半个月动工,3个月完工。动工时预付资金3万元,交房时再付3万元,其余欠款由承包人垫资,学校分四年平均付清。

  七、 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合约从签字之日生效,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口说无凭,立约为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景泰县水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管站

  乙方:景泰县芦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协议为《甘肃省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景泰县水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明确双方责任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对承包范围内的有关要求和说明;

  1.管材:所有管材材质按图纸设计施工,所有管道按规范要求铺设;

  2.施工图所有未标明规格的管道、阀门、等材料按相关规范要求考虑,施工时以图纸答疑意见施工,按实结算;

  二、工程量:见附表。

  三、工期;

  开工日期:20xx 年 12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xx 年 5月 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50天(开工时间以接到甲方项目部通知为准)。

  1、 合同工期,除甲方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一律不得顺延、季节性施工应包括在工期内,乙方须按投标时的承诺保证农忙时不放假,保证工人数量。不予要求甲方追加工人工资、不予顺延工期且不得做为向甲方索赔的理由;

  2、 乙方应在接到开工令后7日内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3、 乙方施工期间要对施工现场及周围所属施工现场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和行人提供必须的安全通道和安全防护;

  4、 乙方在工期安排时应统筹考虑工程的交叉配合;

  5、 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甲方会同本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初步验收,验收期间不做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后,则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应返工至合格,返工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

  6、 合同工期遇到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不能事后补签证),可适当顺延;(1) 重大设计变更而确实影响到主导施工进度的(但属施工技术措施失误影响的工期由乙方负责);(2) 甲方不能按计划提供有关资料和施工现场确实影响到施工进度的(3)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到施工进度的(不可抗力因素以政府限定为准);(4) 甲方分包队伍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影响到施工进度的;(5) 其他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情况。

  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工期;

  8乙方在投标时已到工地现场踏勘、了解了工地位臵、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可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因此在施工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不被批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及内容: 。

  4. 工程量:

  二、工程内容及工期

  1. 工程内容: 岩石爆破、碎渣清运至甲方指定位置(30米以内) 。

  2. 工期:

  自公安部门批准爆破手续后内完成(报批手续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得超过2天),如遇中雨以上(以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资料为准)和其它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法

  1. 工程造价:预算价 元,工程单价爆破单价为 元/ m3。 实际核算方式:总造价按实际发生的总爆破工程量×单价计算。如总方量不

  33足 m,爆破单价为 元/ m。

  工程合同一经签定,不受任何价格调整影响,按合同标准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进场后 天,甲方付乙

  方 % 工程款,用于购买各种材料;期间爆破工程量完成一半时,甲方支付乙方 工程进度款;验收合格后 内支付工程款所有余款;质保金 元 天内付清。

  四、工程量核算与确认:

  1. 爆破施工前,甲乙双方按照设计要求对总的爆破工程量进行共同测量计算,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2. 施工中如遇甲方临时增加的新的爆破工程量在上一款的基础上,爆破范围扩大或深度增加,则该新增工程量以工程签单的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单价不变;

  3. 实际发生的总爆破工程量由上述两款方量相加后得出。

  五、质量、安全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爆破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在安全

  的前提下快速完成爆破相关的工作;

  2、甲方在施工条件方面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甲方在施工质量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并进随时行监督检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返工浪费等,按照情节轻重,由乙方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3.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进行爆破施工并达到设计标高、超挖或欠挖控制在100mm以内;

  4. 乙方爆破块石大小满足机械清运要求,石块直径不大于300mm。

  (二)、安全管理及责任:

  1、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以前,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必须注意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相关国家颁发的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杜绝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2、乙方在深坑作业时,必须要有防护措施。架设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由乙方自备。

  3. 乙方采取先进的爆破方法、合理的施工工艺及有力的技术措施,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人身安全。

  4. 本工程质量等级:

  5. 现场代表:甲方 、乙方 、监理方 。

  (三)、爆破机械及现场爆破器材的管理:

  1、乙方在施工中,使用乙方自带的爆破相关机具(如钻孔机具、防爆毯、厚钢板等),乙方在开工作业前,必需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施工技术教育和技术交

  底,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做到每个工人全面熟悉爆破的各种机械的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知识、指定专人操作;

  2、乙方应对机具、材料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损坏和丢失,施工中乙方必须按施工图施工,听从现场施工员的指导,测量、放线由甲方负责。施工爆破现场所有从业人员严禁吸烟及用火!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各种款项;

  2.乙方进场前,清除全部石方上的植被和土层,为爆破施工创造条件;如不能及时提供爆破所需条件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3.以划线或木桩的形式,标明爆破范围和标高;

  4.协助乙方负责爆破时的人员疏散及安全警戒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2.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

  3.负责办理爆破方案审批手续;

  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爆破施工,标高及范围达到甲方设计规划及合同中的质量要求;

  5.做好爆破时的安全警戒工作,承担爆破器材、物品的运输、存放及管理。

  6.采取必要的技术及防护措施,严禁产生飞石,确保周围建筑及在建设施的安全和人身安全。如出现违规操作造成的人身及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包括工期延误的损失。

  7.如延误工期,每超过工期一天,每天支付违约金 元。

  8.每次放炮后,渣石必须及时清运,以免影响后续爆破施工;如安排不当造成影响后续爆破施工,由此而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9. 乙方施工人员食宿自理。

  七、附件: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

  人: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 日

施工合同 篇4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日 期

  施 工 合 同 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城市碧园公寓b、c栋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

  “城市碧园公寓b、c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mc42、mc39、mc41、mqc63、mqc63a、mqc64、mqc53、mqc54、mqc72、mq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1.2 工程单价: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 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佛山金固铝业有限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郑州中原胶厂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2.5 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3 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4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4 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5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4.1.2 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4.1.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8 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 乙方责任

  4.2.1 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4.2.2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2.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5 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6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7 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5.3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5.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 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 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8.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9.1 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常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其它 10.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0.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施工合同 篇5

  陕西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简称甲方)因施工生产的需要与 (简称乙方)建立租赁关系,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施工地址:

  三、租赁内容:

  四、租赁期限:按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有关部门验收认可正常使用之日起,至甲方报停之日止。

  五、结算方式:月租费 元,从使用之日算起,每满一月后,在当月25日结算本月月租赁费,次月25日前支付本月租赁费%,最后一个月的租赁费,待施工升降机退场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最后一个月和前期剩余的租赁费。

  六、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升降机进出场时的道路通畅,负责施工升降机基础施工,电源设置、维护。

  2、施工升降机如发生故障,乙方必须迅速派人维修,如果停机超过4小时后,甲方从停机时起按每小时100扣款,扣款从租赁费中每月结算时扣出,出现机械故障,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和事故经济损失。

  3、甲方为乙方所派司机及维修人员提供食宿,费用自理,住宿人员每人每天收取0.5元管理费。

  4、乙方所派人员如中途不服从现场管理,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如乙方更换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施工升降机技术资料要求跟随甲方施工进度及时负责设备基础及付臂安装质量、安全、技术指导、验收工作。

  2、①向甲方提供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提出有关地基处理方案及要求,并进行书面交底,对设备进场的道路提出要求。②负责升降机安装与就位完毕,调试运转正常,报有关部门验收认可。③在现场配备司机四名,随时配合甲方施工。④负责升降机的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使机械正常运转(保养和维护时,应避免影响正常施工)。

  3、升降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地劳动纪律,乙方应做到全天24小时升降机内有司机上班,保证甲方正常施工,凡工作不负责任,擅离岗位或不听从现场负责指挥,态度差者,甲方将责令其停止开机,向乙方提出更换司机(在此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机械发生故障,无论白天、黑夜必须组织人力抢修,保证甲方对升降机的正常使用。如排除故障不及时,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机械修理时间超过4小时按一个台班扣除租费,不足4小时按半个台班扣除租费。

  5、乙方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经专门培训,无特种作业上岗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违章操作及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事故的经济损失。

  6、乙方委派司机:①必须服从项目部一切管理制度。②在现场其间委派司机床单、服装、安全帽、袖章等按项目部要求统一,费用自理。

  七、其他事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各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定期接受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培训。

  2、严格执行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应对操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并有资料记录。

  3、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损坏甲方财务照价赔偿。

  4、服从甲方务工管理,对违纪违章操作人员,应果断处理,勒令其退场。

  5、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该租赁合同时,乙方应主动配合,在接到通知后二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九、其它:

  1、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营业执照(未经年检或过期的执照无效)

  2、乙方租(借)用甲方工器具,如有损坏或遗失按价赔偿。

  3、乙方委派等四名同志为施工升降机司机,负责配合甲方施工正常进行,乙方升降机司机如有变动,

  应及时通知甲方。

  十、争议和纠纷处理程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按以下程序处理:

  1、由项目部组织乙方协商解决;

  2、由甲方主控部门和法律事务部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增订条款:

  1、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不能服从项目部管理,项目部有权责令其退场,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该罚款在租赁费中扣除。

  2、乙方应加大管理力度,确保目标实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因单方原因中途退场。

  3、乙方升降机司机必须常驻现场。

  十二、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费结清后自行终止,本合同未尽适宜,双方可以协议形式增补条

  款,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环山中学宿舍楼和厨房后水圳混凝土圳边及护坡工程

  二、工程地点:环山中学宿舍楼和厨房后

  三、工程内容:

  护坡总体积为30.89m;

  护坡总投资13900元。

  宿舍后圳护坡长:42.2m宽0.3m高0.8 m = 10.13 m3

  宿舍后圳边:长42.2m宽0.5m高0.24m = 5.06m3

  厨房后圳边:长38.4m宽0.5m高0.3m = 5.76m3

  厨房后圳护坡:长38.4m宽0.3m高0.8m = 9.22m3

  伸进土中加宽脚:长0.3m宽0.15m高0.8m20个 = 0.72m

  30.89 m3450元/ m3=13900元

  四、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作日为20天,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12月8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五、质量标准

  1、工程的总承包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玖佰元整,¥13900.00元。

  2、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了人工、机械、管理、协调、税费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工程量的确认:施工过程中,若工程量变更,根据上述单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工程变更单。

  4、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付给合同总价70%,余款按规定竣工验收后90日内全部支付。

  六、甲方义务

  1、 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款。

  2、 工程文明生产中涉及环保、卫生以及社会治安等问题由发包人负责解决且工期顺延。

  七、乙方义务

  1、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二天内向甲方提交该项目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

  2、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机械安全性能良好,操作人员持上岗证上岗;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日常对机械设备、材料质量,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上岗证情况的检查。

  3、在施工过程中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工区的管理,做好职责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八、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安排的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当发生时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7

  发包人(全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发包方式、合同价款及承包范围

  2.1发包方式:

  2.2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 )

  2.3承包范围:

  第三条: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合同价款支付:

  4.1、工程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4.2、工程结算:双方约定的工程款结算支付时间和方式:

  4.3、付款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

  4.4、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或市场或实际拆除物数量与乙方测算数量发生偏差等因素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第五条工期

  具体开工时间:日期: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6.1 乙方将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全部拆除,并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地点,拆除的材料全部运出厂外,拆除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2 拆除过程中要保证拆除范围外的其他生产设施等的安全。

  6.3 拆除的整个过程的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严格相关质量技术规范书执行。

  第七条施工安全

  7.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7.2 乙方必须设置足够的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7.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7.4 乙方应做好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的安全防护工作,严防附近农民在沿途卸车、哄抢建筑垃圾,在堆放场地严防因堆放和防护不当而造成的塌方、滑坡等安全事故,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7.5 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甲方的设备、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6 拆除的整个过程的安全要求严格按本合同所附双方签订安全协议执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责任

  8.1 甲方职责:

  8.1.1提供拆除场地。

  8.1.2负责审核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进度网络图。

  8.1.3负责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

  8.2 乙方职责

  8.2.1乙方必须拥有相应的资质,相关材料办理施工手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8.2.2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

  8.2.3负责地方关系及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协调,如因地方关系等处理不当造成停工、窝工、工期拖延等,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8.2.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拆除的材料不得任意堆放,不得影响厂区交通和绿化景观,其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在垃圾外运期间乙方应确保道路清洁、畅通,道路上洒落的建筑垃圾应当每天及时清理干净。所有的垃圾清理干净后,方可验收。

  8.2.5负责施工现场、沿途及建筑垃圾堆放场地的安全防护及消防工作。

  8.2.6乙方在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能随意更换现场代表。

  8.2.7因拆除工作量大、时间紧、拆除场地狭小等,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的协调管理,严格按照甲方划定的范围和规定的拆除顺序施工,确保不涉及拆除范围外的其他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

  8.2.8乙方必须给其所有人员配置明显的标识,乙方人员凭此标识进、出施工场地。

  8.2.9拆除过程中要保证拆除范围外的其他生产设施等的安全。否则,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8.2.10在每个单位工程拆除前,乙方应提前72 小时将拆除的措施、时间报甲方认可,未经甲方认可不得拆除。

  8.2.11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外,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达到使甲方满意的程度。乙方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甲方的指令,应服从甲方在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按照甲方的部署进行拆除工作,不得野蛮施工。

  8.2.12乙方应制订施工措施、安全措施、进度计划网络图报甲方审批。

  8.2.13在开工前乙方应提供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

  8.2.14拆除中对甲方指定的水、暖、电、汽、煤气、化学等地上地下设施及管线的隔离点,应采取专项防护隔离措施,并报甲方进行备案。否则,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8.2.15施工时发现不明障碍物或者不明管线等,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暂停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经甲方处置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否则,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九条竣工验收

  9.1 乙方在竣工前七天内向甲方送交“竣工报告”(最终验收证书)。

  9.2 竣工前五天,由乙方组织预验收,符合要求后,由甲方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提供最终验收证书,作为结算的依据。

  9.3 验收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其它问题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最终符合验收要求日期为竣工交工日期。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 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或因乙方原因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0.2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10.3 双方中某一方如不能按期付款应按银行同期借款利息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10.4 因乙方施工、保管不善造成的自有及拆除的设备和材料的丢失、毁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0.5 按照乙方的施工进度安排,如果甲方认为乙方的人员、机具配置不能完全胜任此进度安排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更换(补充)符合要求的人员或机具,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6 乙方不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随意倾卸或道路未及时清理的,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10.7 争议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变更、中止和终止

  11.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11.2 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 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3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甲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甲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乙方负担。

  11.3 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在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1.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乙方或甲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11.5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2.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10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2.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60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三条其它

  13.1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正文与附件有不一致或模糊时,以合同正文为准。如果不同时间的文件有不一致或模糊时,以时间后者为准。

  13.2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3.3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3.4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3.5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拆除物资”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3.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另行商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施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就甲方的三栋生活住宅楼房顶防水及其它维修事宜达成如下维修协议:

  1、 乙方按甲方预先敲定的维修方案进行,所需材料按甲方已选定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材料采购到位后由甲方的质量监督人员负责验收,不得中途降低材料质量标准,严格按照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后附各栋楼的维修方案)

  2、 维修费用按双方根据工程量试先商定的预算价格,付款方式按房产局规定的程序由乙方直接与房产局进行结算,甲方配合完善各种必要的手续。

  3、 在施工前乙方先向甲方预交( )万元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部退还质保金。

  4、 在施工过程中,应该把安全责任放在第一位,乙方负责所有的施工安全责任。由施工所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阁楼住户在楼顶放置太阳能等设施移位的协调及安全事宜。

  6、 维修质量的监督:在维修期间,甲方定期必须派人在现场予以质量监督,维修完工后,由各楼的维修质量监督人员验收签字。

  7、 房屋维修期间所产生的垃圾由乙方及时清理干净。不的影响甲方住户的正常生活。

  8、 维修之后的房屋质量的验收和审核:由双方按房产局规定的标准为验收标准。

  9、 质保期间:自维修结束之日验收完毕起算,保持期限为一周年。在质保期内,维修没有达到预期的修复效果,再次出现漏水等质量问题,则乙方必须承担再次维修的责任,再次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10、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1、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经办人(签名):

  乙方:

  经办人(签名):

  20xx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9

  星海湾1号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甲方:福建星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 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星海湾1号(1#、2#、3#、5#、6#~13#、15#~18#、商业一~商业六 楼及地下室)工程。

  2、工程地点:平潭县**镇上楼村。

  3、建筑面积:规划建筑面积218392.54㎡

  4、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具体包括如下:

  1、单体土建工程(不含花岗岩、入户门等)。

  2、单体水电工程:给水以入户阀门〈含阀门〉为界;雨污管道以出外墙第一个窖井为界(暂按出外墙1.5米计);电力以电表箱为界〈不含箱〉。

  3、各专业工程在单体内的预埋(电力、弱电、安防智能化系统的预埋管出外墙第一个手孔井为界(暂按出外墙1.5米计),管内应设置铁线并保持管内畅通)。

  第三条:工期

  1、开工日期:自20xx年*月*起计算合同工期。

  2、合同工期:各幢的合同工期分别为 ***个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施工进度计划控制点如下:

  以上各施工计划控制点在完成后,由乙方报甲方及监理方确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若未出现下以下工期顺延的原因造成控制点时间延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每日合同总价的万分之*计算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当期工程款中抵扣。

  3、工期顺延: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①非乙方原因施工用水用电连续停止供应8小时以上。

  ②省、市气象台发布红色天气警报及其以上。

  ③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④不可抗力(按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第39条约定)。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

  第五条:有关材料价格、专业(专项)工程等计价的约定

  1、钢筋、水泥由甲方确定品牌乙方自购,按总量包干计取,今后不再调整(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引起的除外)。钢筋(含马凳筋、拉结筋等)用量和水泥用量详见双方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附后)。

  钢筋、水泥的预、结算价按以下约定执行:

  ①钢筋预算价暂定按约定的品牌在20011年*月份《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区20xx年*月钢材主要品牌价格(以下简称信息价)中公布的价格计取(分线材、Ⅱ级钢〈Ф10、Ф12、Ф14、Ф16-25〉、Ⅲ级钢〈Ф10、Ф12、Ф14、Ф16-25〉等规格)。工程结算时,钢筋预算价按使用品牌自基础垫层施工月份开始至主体结构封顶的月份为止(地下室工程至顶板完工月份为止,上部工程从底层主体结构施工月份开始至主体结构封顶的月份为止),期间各月份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基期20xx年*月信息价进行比较,若差价在±3%以内(含±3%),则钢筋结算价不作调整。若超过此约定范围时,则超出约定范围部分按实调整,增减调整部份仅计取综合管理费和税金。

  ②水泥预算价按约定的品牌在20xx年*月份《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区20xx年*月水泥主要品牌价格(以下简称信息价)中公布的价格计取(分袋装32.5R、42.5R和散装水泥42.5R三种)。工程结算时,水泥预算价按使用品牌自基础垫层施工月份开始至主体结构封顶的月份为止(地下室工程至顶板完工月份为止,上部工程从底层主体结构施工月份开始至主体结构封顶的月份为止,装饰工程从装修开始月份至装修结束月份为止),期间各月份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基期20xx年*月信息价进行比较,若差价在±3%以内(含±3%),则水泥结算价不作调整。若超过此约定范围时,则超出约定范围部分按实调整,增减调整部份仅计取综合管理费和税金。

  2、甲方定价定品牌的主要材料或项目,施工时遇市场价格变动或甲方调整品牌的,其实际价格或

  最终品牌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结算时其差价部分可按实调整(工程量除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增减外,均按甲方双方共同确认的清单执行);

  3、甲方只确定品牌、规格的材料,该项材料的预算价格参考20xx年*月份《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区材料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询价取定包干。安装工程材料的预算价格参考《20xx年福州市安装工程材料价格(1~6册)》并结合市场询价经双方确定。

  4、没有指定品牌的材料,乙方在采购时应先报送材料样品经甲方认可,否则视同乙方认可将对该材料不予计价,结算时甲方亦不予计算,同时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违约责任。

  5、所有材料的原价及其运杂费、损耗费、采保费、运转费、检验试验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均已包括在包干总价内,不再另行计算。

  6、除钢筋、水泥及甲方定价定品牌的主要材料或项目外,其他材料价格的涨跌变动风险均已考虑并包括在包干总价内,施工过程材料价格的涨跌变动均不调整。

  7、入户门及消防、人防、通风、安防智能化等专业(专项)工程暂未列入本包干价中(单体内预埋已含在本包干价内),该专业(专项)工程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专业(专项)工程施工协议或三方合同。

  专业(专项)工程的计价程序为:含税工程造价=[专业(专项)工程直接费+配合费]×(1+综合管理费费率)×(1+税金3.381%),专业施工班组应向总包单位缴纳的税金、保险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直接费内,配合费按如下标准计取,乙方综合管理费费率(包括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其他费用)按**%包干计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对上述专业(专项)工程,乙方必须严格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专项)工程施工协议,自觉、主动的与专业(专项)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并承担总包管理责任。乙方的总包管理责任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职责:

  ①统筹管理、协调各专业(专项)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生生产、质量保修等工作; ②督促各专业(专项)工程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统筹安排专业(专项)工程施工单位的生产、临时设施;

  ③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组织各专业(专项)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各专业(专项)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统一管理、汇总归档并报送相应管理部门。

  ④专业(专项)施工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8、电梯、煤气、自来水、电力、电信、宽带、有线电视等专业(专项)工程未列入本包干价中(单体内预埋已含在本包干价内),进场施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并不得计取配合费。

  9、本工程采用钢管脚手架,由乙方按相关施工规范要求及安全规范要求制定安全围护措施方案,包括外围全封闭并局部加强的措施,其费用已含在含税包干总价内。

  10、本工程主体结构采用泵送商品砼。价格套用20xx年*月份《福建工程造价信息》**区泵送商品

  砼信息价(水泥采用“**”牌散装水泥,水泥单价参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约定进行调整),泵送商品砼由乙方自行采购,其采购和施工质量均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已含在含税包干总价内。

  若乙方采用现场自拌砼方式,需报甲方审批同意并由双方另行议价,并由乙方自行负责协调解决及办理审批手续,所产生的施工质量责任和协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散装水泥发票,作为甲方申请退还散装水泥押金的凭证。

  11、本工程使用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及塔吊,由乙方按相关施工规范要求及安全规范要求制定具体的措施方案,经甲方、监理单位审批确认后并以此包干计价,其费用已含在含税包干总价内。若乙方在施工过程改变垂直运输方式,需报甲方审批同意,并由乙方自行负责协调解决及办理审批手续,所产生的所有安全责任和协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场地开挖后直至工程竣工,在施工过程中的抽、排水费按**万元包干(结算时仅另计综合管理费**%和税金3.381%,不再计取其他任何间接费用),不再另行签证。

  13、地下室土方开挖及外运(运星海湾1号地块以外)按**元/m3含税包干, 场地1KM以内土方的开挖、装卸、运输及回填等的直接费按**元/m3包干,上述费用已含在含税包干总价内。

  第六条:工程造价

  1、本工程含税包干总价按直接费×(1+综合管理费**%)×(1+税金3.381%)进行计算,暂估为 ****万元,含税包干总价以双方核对工程量清单后确认的金额为准。

  其中:

  ①直接费:

  (a)#、#及地下室工程

  直接费按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1+**%)进行包干计取,直接费包干价暂估为 ****万元(直接费包干价以双方核对后的工程清单为准),施工班组应向总包单位缴纳的税金、保险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直接费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在施工班组满足甲方质量、安全、进度的条件下,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及地下室工程在工程结算时,可在结算后直接费的基础上另行增加1%作为施工班组满足甲方质量、安全、进度条件的奖励。

  (b)#、#、#楼工程

  直接费按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1+**%)进行包干计取,直接费包干价暂估为 ****万元(直接费包干价以双方核对后的工程清单为准),施工班组应向总包单位缴纳的税金、保险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直接费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②乙方综合管理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其它费用等组成,综合管理费按直接费的**%包干计取,暂估为 **** 万元;

  ③工程税金:依据闽建筑[20xx]60号,工程税金按3.381%包干计取,由乙方代收代缴,暂估为***万元。若今后税率调整按有关文件执行。

  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工程的含税包干总价均被理解为包括完整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施工水电、措施费(含安全、文明、临时设施等费用)、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以及市场风险、价格变动风险、施工风险、责任风险、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等除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外的所有风险及费用。

  3、本工程的含税包干总价在今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乙方过失引起的缺项、漏项、增减量而调整,不因材料市场价格的涨跌变动而调整,不因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中的计算误差而调整,除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而发生工程量的增减外。施工期间若省市造价主管部门有正式行文公布进行人工费调整或其他工程造价政策性调整的,经甲方确认后可按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调整。

  4、合同外工程量增减计价

  工程实施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部分的直接费按下列方法计算,综合管理费及工程税金参照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的约定计算。

  ①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清单中有的项目,则按清单内相应细目单价;

  ②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清单中没有的项目,其直接费计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建筑、装饰装修、市政)》(闽建筑[20xx]22号)、《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xx)、《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xx)、《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xx版、《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xx版、《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闽建筑[20xx]24号)、《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20xx年第*季度)及有关省市工程造价部门发布的文件规定,即:#、#及地下室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1+**%);#、#、#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1+**%)。

  材料价格参考20xx年第*期《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区材料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进行取定。 ③清单中没有且定额也没有的项目,根据当时市场价格,由双方商定。

  ④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以甲方盖章确认为准,未经甲方盖章确认的不得作为变更或签证处理(遇紧急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现场代表要求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因变更或签证增加的工程量或费用,乙方应在变更或签证项目发生之日起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报甲方审批,逾期申报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有效签证予以回复,逾期回复视为甲方同意。签证确认必须实事求是,并附简图,标明几何尺寸、标高、面积或体积、工程量计算式等(方为有效签证),不得笼统签注工程量。

  5、本协议约定之含税包干总价依据以下图纸、资料进行包干计算,下述图纸、资料为本补充协议的附件:

  ①*********有限公司设计的星海湾1号工程施工图、修改通知或便函及图纸答疑;

  ②星海湾1号地下室基坑支护施工图及土方工程工程量计算条件。

施工合同 篇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资料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务必贴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到达合格等级。并到达以下要求:

  9.1.1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贴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贴合设计要求;

  务必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9.2材料要求

  9.2.1中标单位务必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带给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乙方务必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必须的经济处罚。

  9.4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职责均由乙方承担。

  9.5乙方务必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路基及道路基层务必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职责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礼貌施工:

  10.1乙方务必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务必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职责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职责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务必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务必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务必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带给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务必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带给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务必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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