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时间:2021-02-28 18:00:22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劳务合同汇总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务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劳务合同汇总六篇

劳务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性别: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岗位执行的工时制度为标准工时制。

  (二)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于每月15日以银行卡上账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工作量变化,经协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五、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做到: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工作。

  3、爱护甲方的公共财产。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2

  甲乙双方本着民族团结、相互信任、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原则,保证长期愉快合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因生产需要,由甲方组织少数民族员工____人(其中女性____、男性____),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____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提供县级医院体检证明)。合同期为壹年(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主要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

  2、甲方招聘的员工要求思想进步,吃苦耐劳,服从组织管理,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甲方厂记厂规,派遣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附件。

  3、甲方务工人员初次入厂前,乙方负责1-2个月的岗位培训,培训(学徒)期间每月工资1200元,学徒期满实行计件制工资加全勤奖。上不封顶、多劳多得。乙方因停电、来料加工不足或本月无生产任务等原因停产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每月生活费,不足满月的按照日补助发放。各项工资每月25日前按时发放,严禁拖欠,节假日加班或工作日规定时间外加班工资因按照《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标准执行。

  4、因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员工在厂期间管理主要由甲方带队干部负责乙方要积极配合带队干部并提供方便。乙方安排独立的宿舍和清真食堂,免费提供被褥、衣柜、防寒降温电器设备、电视以及娱乐设施、淋雨设施等生活必须品,带队干部协助宿舍用品的管理。

  5、甲方根据务工人员情况委派带队干部和清真厨师,原则上按照每一百名员工配一名带队干部和两名厨师为标准,乙方需付带队干部每人每月管理费不低于1500元,厨师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厨师作为企业聘请员工,与其他生产员工享受同等待遇。

  6、乙方必须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尊重和维护甲方务工人员的人生权益。根据从事的岗位特性,进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教育,并建立有效手续;同时因按国家规定向员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必要的劳动条件。务工人员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休假日不少于4天。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员工在厂期间与其他各族员工同工同酬。

  7、乙方给予员工每人每天8元的伙食费补贴,不足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为消除家长顾虑增进名族感情,每年6-8月份由甲方组织部分优秀务工人员家长赴厂参观,家长赴厂来回路费及住宿接待由乙方负责。

  8、员工在务工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乙方应积极组织抢救,送至正规医院治疗直至伤愈,因工伤发生的医疗、务工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且员工在工伤期间任然享受其他员工各项待遇。对留下伤残或后遗症员工由甲方进行伤残认定,乙方因积极配合,工伤认定及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乙方一次性按照每人500元标准支付甲方赴厂前路费,到达终点火车站后由乙方负责接至企业,原则上享受乙方支付路费的务工人员必须干满6个月,未满6个月由乙方在该员工工资中扣除。乙方每年安排一次员工探亲年假,年假安排在古尔邦节期间不少于15天且负责联系返乡火车票等事宜,同时报销老员 工来回路费。对不享受探亲返乡的员工奖励过节费不少于500元。

  10、乙方提供的劳动条件及待遇与协议不符的、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强迫劳动的、不按照协议固定支付或拖欠甲方员工劳动报酬或管理服务的、不按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用工及民族团结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11、因乙方原因(倒闭、破产等)造成与甲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需按照《劳动法》规定全额支付工人工资,付清返乡路费,以及其他经济赔偿。对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继续签订合同的,次年起给予员工工龄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或年底前一次性发放。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维护民族团结的态度相互沟通,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劳务合同 篇3

  PMH公司(其总部设在××××,以下称“甲方”)与CHC工程公司(其总部设在××××,以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乙方同意为甲方在EMS国的ZZZ项目的施工提供劳务,为此与甲方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乙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

  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二)人员派遣

  1.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详见附表2)。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两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EMS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EMS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

劳务合同 篇4

  一、关于对合同性质的认定问题

  案例一 :A在北方承包了一个砖厂,需要大量劳动力到他手下劳动。为了吸引劳动力,A采用出门前预付定金的方法,同对方签订劳务合同。其中同B签订了一份劳动用工合同约定:1、B随A到河北某砖厂务工,时间为随A进厂之日起至年底不能生产(指北方上冻)之日止;2、A预付给B定金20xx元,若B不到厂,或未征得A同意而中途退厂,所拿定金双倍返还,并赔偿由此给A造成的损失;3、??。B到厂后因不能适应那里的生存环境,即不服水土、不适应工作环境,不久就要求离厂,因A不同意,B不得不强行退厂。A在后就以B违约并给其造成损失为由诉讼到法院,要求B双倍返还所拿定金,即返还定金4000元。

  案例二:D随工头C到砖厂务工,后C未能给D结清工资,也不给其出具欠款手续。D诉讼到法院,要求C所欠支付工资。C承认D在其手下务工的事实,但辩称工资已结清,并要求D拿出欠款的证据。

  案例三:E在北方承包了一个砖厂,需要大量劳动力到他手下劳动。为了吸引劳动力,E采用出门前给付款(或是给付的定匈、或是预付工资)的方法,同对方签订劳务合同。其中同F口头约定:1、F随E到砖厂务工,时间为随E进厂之日起至年底不能生产之日止;2、E预付给F现金10000元,若F不到厂,或未征得E同意而中途退厂,不仅要返还预付现金,并赔偿由此给E造成的损失。协议达成后,E预付给F现金10000元,F则给E出具了一张借条,上书“今借到E现金人民币10000元”。后因F未能到E的砖厂务工,E就

  以F违约并给其造成损失为由诉讼到法院,要求F返还预付现金,并赔偿由此给E造成的损失。

  对该类型案件的审理,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对合同性质的认定,即该类型的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因为合同性质的不同,纠纷的处理方式也就不同。对此有二种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此类合同是因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属劳动合同,应受劳动法调整,为此发生纠纷后应由劳动部门先行处理,即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作为用工方的包工头并不具备法人或个体经济组织资格,这种用工行为并不受劳动法调整,双方所达成的劳动用工协议,只能算是一种民事协议,是一种劳务合同,应受民法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也指出,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完全是二种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视之。笔者认为,要想正确地找到答案,必须首先正确地将这二类合同区别开来。

  1、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我国劳动法所称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法所调整的这种劳动关系,也可以称之为狭义的社会劳动关系[注1]。所谓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活劳动形式提供劳务活动,而需要方支付其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二者的区划在于,劳动关系的一方必定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单位(包括个经济组织),而劳务关系则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公民,或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公民。此外,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并不是需要方的成员,他们不是以需要方单位职工的身份,而是以劳务提供者的身份从事劳动。[注2]

  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而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

  2、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之间存在以下区别:(1)从合同主体来看。作为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我国可以是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个体经济组织[注3],即法人和个体经济组织,而作为劳务合同用人单位的一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体经济组织或自然人。(2)从内容来看。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灵活的约定,法律并未作强制性规定。 (3)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4)法律责任后果不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

  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因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三金”,因此在劳动者出现生病、工伤或者年老等情况,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障。而在劳务合同中,在劳务关系承继期间,因雇主不必为劳动者缴纳“三金”,劳动者若在劳动的过程中出现了伤亡,则由雇主和雇员(劳动者)依据民法有关原理,根据双方过错责任的划分,决定责任的承担。雇主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障。(5)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诉讼到人民法院。

  由此笔者认为,上述案例中,从用工主体上来看,A属自然人,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从合同内容上来看,A与B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就双方在务工期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的协议,也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所应具备的内容。但这种合意又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此又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为此他们之间发生的劳动用工关系,也就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只能是一种劳务关系。他们之间所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属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应适用民法来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通过诉讼来解决。A同砖厂主人之间是一种承包经营关系(这里不考虑承包经营砖厂的资质问题),A承包后就享有经营自主权,B在某甲手下务工,是直接向A提供劳务A给付B劳务报酬,与砖厂主人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二、劳务合同是否适用合同法进行调整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作为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并不是适用于各种经济活动的法律形式,而只是反映平等主体之间的商品和劳务交换的法律形式。这里所说的交易是指平等主体基于平等自愿及等价有偿原则而发生的商品、劳务的交换,由这些交换所发生的交易关系构成了合同法的调整对象。我国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规则[注4]《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法不仅适用于各类民事合同,那些虽未由民法所确认但仍然由平等的民事主体所订立的民事合同,也应受合同法所调整。[注5]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而不是通过强行性规范来调整交易关系。只要当事人协商的条款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法律即承认其效力。法律尽管规定了有名合同,但并不禁止当事人创设新的合同类型;合同法的绝大多数规范都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加以改变。合同法的任意性还表现在,法律确定合同法的规则并不是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只是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实现当事人的个人意志。这就是说,合同法的目标只是在当事人不能通过合同很好地安排其事务的进候,才安排当事人的意思,帮助当事人对其事务作出安排,如果当事人通过合同已经作出了很好的安排,合同法就要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综上所述,《合同法》是一部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它的立法主旨在于鼓励人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交易,而非限制交易行为。尽管《合同法》仅仅例举了15类有

劳务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二、劳务岗位概况

  1、劳务内容:

  2、劳务要求:

  3、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

  三、劳务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按月支付。

  四、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五、保密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内容包括:经手、接触到的所有甲方信息。

  六、付款方式

  1、支付标准: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按照甲方所在地的工资标准支付。

  2、支付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八、协议终止条款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中止的。

  5、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2、甲方不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劳务费用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__________元。

  十、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单价:

  3.1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所包含的砖砌体工程全部内容。

  如砂浆搅拌运输、材料现场运输、立皮树杆、砌筑、砖墙留孔洞架眼、架眼堵塞,预制构件等、安装过梁、拉结筋、二次结构钢筋,模板等工作,墙体砌筑每天上下班前后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按照安全规范要求搭拆砌墙专用脚手架并负责材料拆除后的分类、堆放在指定地点等工作内容。

  3.2承包方式:本协议约定承包工作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人工费。

  3.3计算方式:按实际砌筑方量计算。

  3.4承包单价:砌筑工程按实砌(方量)计算/立方,

  二次结构木工(模板展开面积)计算/㎡。 二次结构钢筋(建筑面积)计算/㎡。

  4、发包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施工技术资料,并明确各施工阶段工序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

  4.2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料垂直运输运输工具及搅拌机设备等施工作业条件。

  4.3甲方及各归口管理人员均有权对承包方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

  5、承包方权利义务

  5.1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的所有规定和指示。

  5.2 乙方主要负责人每天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应低于8小时。否则发现乙方主要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罚款500元/次

  5.3严格按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乙方每道施工工序完成之后应认真做好班组自检,并会同甲方复验。

  5.4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及时合理的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确保各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期一天按该工序人工费总额的10%予以处罚。

  5.5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竣工和交付。

  本工程自 年月日开工, 年月日结束,日历天天。

  5.6乙方应将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交底中的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甲方。

  5.7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卫生、治安等管理规定,负责自有人的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损失,承担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人员伤亡等全部费用。

  5.8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终止协议,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9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按协议约定完成工作时,甲方有权选择相关施工人员予以补充(费用由乙方承担)或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三天内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机具使用约定

  6.1对甲方提供的机具,乙方使用并负责维修保养,工程完工后由甲方收回,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6.2砼搅拌机、砂灰机、料斗等机具使用后应立即清理,发现一次未清理的罚班组100元。砌砖落地灰应及时清扫使用、每道砖墙砌完后未清理砂灰者罚班组每公斤100元。

  6.3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操作,造成返工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并按质量奖罚制度相应条款进行处罚。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等级,否则,按结算人工费总额的90%结算。

  7、安全文明施工

  7.1乙方必须组织人员在进场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施工过程中定期召开安全会议。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7.2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员及值日人员的管理,执行双方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7.3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结算方式:乙方完成全部施工任务,经甲方及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付

  已完成工程款的75%,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9、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支付人工费完毕(除有关质保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结束。

  10、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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