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时间:2020-10-16 08:02:18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劳务合同范文汇编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务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务合同范文汇编七篇

劳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学生赴乙方实习事宜,根据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等的有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双方资质认定:

  1.甲方是经当地教育或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具有合格办学资质的各类学校;

  2.乙方是在当地工商行政机关注册,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可,有资格向各类企业提供劳务服务的公司。

  甲乙双方均应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实习生要求:

  1.实习生共_____名,其中男生____名,女生____名;

  2.实习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所输送实习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_________

  4.甲方所输送之实习生必须经过乙方面试,并在开始实习前经乙方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方能开始实习。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所输送的实习生必须是本校所属的符合实习生身份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

  2.甲方需保证所输送之实习生按照乙方指定时间到乙方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且学生流失率不得超过10%(剔除当地已体检不合格人员,需出具医院体检不合格证明);

  3.体检结果需由乙方确认,体检不合格者由甲方负责带回;

  4.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实习生实习推荐表(盖有学校公章、贴有照片)、学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户籍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派出所公章),如甲方提供的实习生有关资料与事实不符或违反有关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退回学生;

  5.学生从面试到体检、签订合同、报到的整个过程中,甲方需指定一名教师全权负责管理并配合乙方直至学生进入企业工作;

  6.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之实习生由甲方负责接回并另行安排其实习或学习,乙方提供具体考核不合格原因;

  7.在学生实习期间,甲方应定期了解学生意见、工作表现及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协助乙方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负责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保证让学生安心实习,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

  8.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学生安置费_____元/人,具体金额按照实际体检合格人数计算,其中80%费用应在学生到乙方所在地且体检合格之后、进厂报到之前缴纳,剩余20%费用在学生进厂当天缴纳;

  9.学生发生工伤事故,甲方需主动协助乙方处理;

  10.甲方所输送实习生发生下列问题将被解除实习协议,解除实习协议之实习生由甲方负责接回,自实习协议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10.1 学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0.2 学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10.3 学生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0.4 学生有精神病、病毒性肝炎及严重的肝胆肾疾病病史或正在治疗中,未向乙方在报到进厂前如实说明或隐瞒真实情况的;

  10.5 学生冒名顶替或假造学历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经查实确凿者;

  10.6 学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经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乙方根据一定要求和标准,对甲方输送的学生进行面试及相关技能和知识培训,最终择优录取,确定正式实习的人员;

  2.乙方保证实习生薪资待遇与事前宣传的相符,如有不实之处直接影响到学生实习意愿的,由乙方负责,并重新安置;

  3.实习生工资由乙方确定,因生产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4.实习生工资由乙方按时发放,如无擅自离职、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特殊原因的,乙方不得扣发实习生工资;

  5.乙方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甲方输送之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负责在工厂工作期间的劳动安全;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根据劳动法并结合有关规定负责协调处理;

  6.乙方为甲方输送之实习生提供有偿宿舍,并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

  6.1 实习生在来______时需带足现金以支付住宿费及当月生活费。住宿费在入住当天缴纳,以后逐月交付。如不及时缴纳,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实习,同时乙方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和当事人,同时在学生当月工资中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扣除;

  6.2 实习需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且情节恶劣者将被开除出宿舍,并终止其实习行为,由甲方负责带回;

  6.3 实习生如需搬出宿舍另外居住,需事先征得父母、学校的同意,并提交书面申请报乙方批准后方可搬出,同时乙方不再承担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任何责任;如实习生不经允许擅自搬出宿舍,一经发现将终止其实习,同时乙方也不承担在此期间的任何责任;

  7.实习期未满而乙方无正当原因辞退实习生的,乙方负责另行安排工作;

  8.实习生不得擅自离职,如有正当原因确需离职的,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经乙方批准后方可离职,学生离职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如无正当原因而离职的,乙方有权扣留学生的实习推荐表并扣发学生当月工资;

  9.在学生实习结束后,乙方负责协助为学生进行实习鉴定;

  10.实习期内,甲方要求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人,具体金额按实际解约人数而定。

  五、争议的解决

  因违反或终止本协议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当地有关仲裁机关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执行过程中一方如需变更条款,必须与对方协商一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__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劳务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聘用职位及期限

  职位:教师 /

  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教师职责:

  1、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认真执行,定期向园长做工作汇报;

  2、服从园长及教研组长的安排,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各班教师团结合作,确实做好本园教育、保育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3、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随时维护幼儿在园所内之健康与安全及辅导幼儿之身心发展与个别差异;

  4、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及游戏时间;

  5、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6、经常与家长联系,落实与家长双向沟通,了解幼儿与家长的需求,指导家长科学育儿,使“优质教育、愉快教学、健康成长”等得到充分体现;

  7、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8、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9.园内举办的各型活动之准备与执行等各项工作;

  10.其他上级支付之任务。

劳务合同 篇4

  甲方:______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登记性灵活就业员工队伍成为甲方合同制员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工作等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个日。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由服务单位确定。服务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时,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

  1.乙方的工作时间服从服务单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务单位的规定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服务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发现服务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时,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纠正。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由服务单位交给甲方代为给付。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_______元。甲方根据服务单位提供的乙方工资清单及金额,在次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为乙方办理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手续。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服务单位支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服务单位未能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乙方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补假。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服务单位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或服务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声誉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职或从事任何与服务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活动,保守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协商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务单位无正当理由退回,或服务单位基于下列情形l之一而违约退回乙方的,过错在于服务单位,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1)患职业病或因工风传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不论任何原因,只要乙方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的,甲乙双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向过错方追偿损失。

  (二)甲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对其过错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对服务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5)有侵占财产、盗窃、、打架斗殴等行为之一的。

  2.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服务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服务单位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及服务单位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新合同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告知甲方及服务单位,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于服务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不愿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与服务单位。经甲方核实后,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3.服务单位一旦没有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乙方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各种费用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权选择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选择的,则视为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因乙方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而造成的进一步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甲乙双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4.乙方因上述列举事由外的原因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提出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事先征得服务单位的书面同意。否则,服务单位因此向甲方主张赔偿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离职手续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与甲方和服务单位及时办妥离职手续,交还从甲方或服务单位领用的工具、劳保用品等,理清与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债权、债务。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的,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少履行一年合同期,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乙方2个月工资的标准计付。

  3.乙方参加甲方或服务单位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职业资格证等,却拒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应赔偿全部的培训费用。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在工作期限内发生工伤、事故,除由保险机构承担部分的保险待遇外,其余应由甲方向乙方给付,因第三人承担的工伤、事故保险待遇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或服务单位承担;乙方在工作期限内发生损害服务单位的利益或其他纠纷,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鉴证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劳务派遣服务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纠纷中,有一部分的劳动争议都是劳务派遣引起的,有些纠纷是因为被派遣者人身受到损害找不到责任人、有些纠纷是被派遣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劳务合同 篇5

  承包单位(甲方):

  劳务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特别说明: 签订本劳务合同的前提是甲方已于年月日与建设单位(下称业主)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乙方承认并确认甲方承包该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劳务承包范围:

  1.5劳务承包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

  完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日。

  经双方协商,按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竣工,甲方按付给乙方工期奖。

  发生下列情况,经甲方确认,乙方办理工期签证,顺延合同工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

  2、甲方变更计划和设计而影响施工;

  3、甲方未按期拨付劳务费用影响施工;

  4、临时停水停电一天以上;

  5、其它非乙方责任影响施工,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1. 6工程质量等级:;

  1. 7合同价款:

  本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1.8乙方投入施工人数:人。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项组成,并依序解释。

  1. 本合同;

  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 工程劳务量清单;

  6. 确定劳务报酬的工程预算书;

  7. 图纸;

  8.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第三条、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

  3.1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2适用标准及规范:

  3.2.1现行国家及工程当地有关标准、规范;

  3.2.2其他标准及规范;

  第四条施工前期工作

  4.1办理施工手续的责任及费用、证件、批件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许可证、占道、排污、临建规划手续甲方负责与业主联系办理。爆破许可、用火限制区域的动火许可、夜间施工及其它施工必须的手续等由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统一交纳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在拨付乙方劳务费时扣除。

  4.2完成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责任和费用以及完成时间和要求: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设立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材料、经管、动力、资料、行政等职能部门,实施工程项目的全面组织与管理;

  5.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项目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参加施工图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

  5.4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5.5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劳务预算、用料计划及各种报表,并在 天内审核完毕;

  5.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施工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5.7及时办理乙方各种报告、签证等,甲方提交的变更、技术交底以及有关文件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甲方接到乙方书面报告48小时内应予答复。如未答复,视为报告已被确认;

  5.8协助乙方办理暂住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5.9甲方驻工地负责人: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劳务;

  6.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6.3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6.4接到图纸天内编制出施工劳务预算,提交甲方审核。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3日前向甲方提交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每月23日提交完成劳务所反映的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6.5认真做好承担的劳务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及时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完整地提供给甲方,并配合整理归档;

  6.6交工前把现场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加办理交工验收。积极配合保运,在保修期内对劳务所涉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

  6.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要在5天内报甲方办理完毕,否则不予认可;

  6.8准时签收甲方传达的各类文件、变更、技术交底、奖罚通知等资料,不得拒收;

  6.9乙方驻工地负责人:

  第七条工程结算

  7.1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天内,提交劳务费结算书;

  7.2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 天内进行审查核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56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劳务结算价款的,视为认可乙方的结算书;

  7.3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A、固定劳务总价;B、固定劳务单价,按实确认实物量或定额工日或建筑面积;C、劳务预算加现场有效签证;D、劳务预算加包干系数。

  7.4计量规则:

  7.5劳务费标准:

  7.6劳务费内容:

  7.7劳务费调整的范围、条件及方法:

  第八条劳务工作质量与验收

  8.1乙方完成约定之劳务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进行劳务作业,加强内部检查工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和委派人员以及各级质监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8.2乙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甲方交底说明为依据,精心组织施工,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质量约定为优良的,要达到优良标准,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8.3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乙方必须经验收、记录后,方可继续下一工序施工。对重大、复杂隐蔽工程,由乙方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8.4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于竣工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提前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承认其竣工日期;

  8.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

  8.6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二年,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第九条安全施工

  9.1甲方负责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9.2乙方必须按照建设部“一标五规范”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9.3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绝缘手套、胶鞋等)由乙方自行配备;

  9.4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及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批准后实施,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条紧急补救

  无论工程施工期间或保修期内,在乙方劳务作业范围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乙方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工作或修理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为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按合同属乙方责任的,则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现场管理

  11.1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要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协调施工步调;

  11.2甲乙双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设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

  11.3乙方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标志,禁止非施工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区。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供应与保管

  12.1甲方供应以下材料:。甲方供应的物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领用接货时提出,甲方负责调换。

  12.2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办理领用手续,出库后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乙方要严格计划管理,准确地提供计划用量和使用时间,避免不合理存量占用资金、影响工程用款,避免计划不合理而影响材料设备供应和施工的现象发生;

  12.3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收取后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采取有效的节约措施和限额用料控制手段,努力节约原材料;

  12.4甲方供应的物资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动作业范围以内的工程专用。乙方不得挪用或擅自处理。

  第十三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供应

  13.1甲方人员操作的机械由甲方负责管理、保养。交由乙方人员操作的机械,乙方办理接管手续,负责日常保修、保管;

  13.2乙方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办理;

  13.3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施工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发生损坏丢失,负责赔偿;

  13.4甲方或乙方对自己负责提供的施工机具如不能保证施工需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工程的保修

  保修期间乙方必须在接到修理通知书起7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修理,其中人工费用从保修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保修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4.1保修内容、范围:

  14.2保修期限:

  14.3保修金数额:

  14.4保修金支付:保修金从乙方劳务费中扣留,保修期满年返还%;保修满年,业主支付给甲方后10日内将余额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业主与甲、乙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如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将自带机械、工具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按业主支付情况,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劳务费和按业主赔偿情况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乙方代购的材料已经订货的,自行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承担比例,甲乙双方协商,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结束后,10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日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负责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负责转业主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与仲裁

  17.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而影响乙方施工,甲方承担责任,支付乙方因此增加的费用支出;

  1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偿付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的逾期违约金;

  17.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乙方负责无偿进行返工修理,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工料损失及工期拖延责任。双方对质量评定意见不一致时,按本条第六款执行;

  17.4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应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17.5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如出现单方变更解除合同,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7.6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建设施工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它

  18.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发生任何经济及业务关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8.2乙方需要甲方签证时,必须在每一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办妥手续,必须由指派专人签字认可,签证只签实物量,过时、手续不全、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签证一律无效,乙方弄虚作假办理的签证不仅无效,还要按签证额加倍处罚。

  18.3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的管理办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18.4甲方声明:本合同及一切附件、涉及本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一切协议等资料,必须加盖甲方法人单位公章方有效。甲方经办人必须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法人代表委托书,其行为才被认定为有效,否则无效。

  第十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9.1合同生效日期:

  19.2合同终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业主,工程款支付完毕,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完结保修事项,结清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条附则

  20.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

  20.2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20.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分包工程竣工。

  第二十一条附加条款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委托代理人:(章) 委托代理人:(章)

  通 讯 地 址: 通 讯 地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号:帐号:

劳务合同 篇6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行: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行: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派遣,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乙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

  派遣期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 个月。

  二、 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2、甲方负责按照上列条件组织招录劳务人员,也可由乙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3、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辞退派遣劳动者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在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 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2) 不服从乙方工作安排;

  3) 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 工作失职,给乙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5) 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劳务费用结算条款: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包括但不限于劳务人员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乙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大写: )标准向乙方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乙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期不满1个月的,派遣服务费按1个月计算)。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乙方仍需要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 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输出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2、甲方每月 日前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明确劳务内容以及要求和工资(劳务费用)标准、单位规章制度等。

  2、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劳务派遣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上岗协议,并退还甲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甲方及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工伤事故处理:

  1、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乙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甲方负责配合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乙方按月支付。

  5、因工伤事故导致乙方岗位空缺,由甲方在 日内按照乙方岗位要求派遣劳动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2、 本合同期满即终止。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7

  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住址:

  受托人:

  根据甲方驻国外工作需要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提供劳务中介服务事宜,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上及费用

  1、乙方提出申请赴 务工。甲方向乙方提供出国务工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出国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乙方向甲方缴纳出国劳务中介费用人民币 元。

  2、乙方出国劳务所需费用,包括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考试费、护照费、国内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机票和签证费合计26000元人民币暂由甲方垫付,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押金15000元人民币,半年之后甲方返还乙方押金15000元人民币)乙方确认,甲方一旦为乙方办妥上述出国手续,乙方无论何时或何种原因未能出国或出国后中途返回国,上述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押金等其它费用都不退还)。

  二、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有权更换国外雇主,乙方必须服从。

  2、负责与国外雇主之间保持合作关系,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3、负责乙方出国和归国的组织工作,以及出国的思想教育、外事教育工作。

  4、鉴于建设工程劳务中安全等方面的特殊性,甲方负责协助国外雇主对乙方在外劳务期间的工作、生活和现场协调进行安排,以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简历,保证具务提供劳务所要求的各项技能,拥有符合中国国家规定要求的资格证书;同时,乙方应保证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以积极努力的态度、高质高效完成劳务工作。

  2、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办理各项出国手续,并按时提供相关证件等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服从甲方确定的各项时间安排、保证在办理完签证并购买机票后按时成行,否则相应发生的费用和各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1、本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自乙方离京之日起至工作期满回国之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3-2、每天工作9小时,加班另算。

  4、乙方在国外提供劳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国外雇主对劳务事项、生活、分工及在工程所在国各地各项目间的统一安排,以及返回国内时间统一安排。

  5、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尊重所在国的风俗习惯,不得有任何违反外事纪律、有损国外雇主和甲方声誉的行为。

  6、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外雇主的要求提供劳务,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而引起返工、修补、重做等情形的,根据所在国法律及国外雇主的规定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应当注意节约材料、爱护机械设备和生产工具,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非正常损抔的,根据所在国法律及国外雇主的规定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未经国外雇主和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为任何第三方工作或提供劳务,不得从事与本合同劳务关系的其他经营业务事项,不得从事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商业活动。

  9、乙方自备个人餐具及其他生活用品。

  10、乙方到达项目所在国后,必须将护照和工作准证交国外雇主统一管理。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和乙方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方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退回向乙方收取的中介服务费。

  3、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五、不可抗力条款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提供证明。

  3、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生效及终止条款

  1、本合同于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有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由乙方及甲方授权代表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根据合同签定协议,自年 月 日起到年 月日止,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出国务工,责任由甲方承担,并退还乙方全部费用 元,并视情补偿损失元。

  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可在同等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合同的实质内容进行修改,且应该以不违背本合同条款规定为前提。

  甲方(盖章): 乙方(手印):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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