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时间:2020-08-10 20:01:25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劳务合同锦集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务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劳务合同锦集九篇

劳务合同 篇1

  用人单位: (简称甲方)

  职工姓名: (简称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和乡镇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合同,共同遵守。

  一、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既从20xx年 月 日起至单项工程完工之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工作。因生产经营变化和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认为不适应甲方的工作可以申请另行调整或提出解除合同。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工作条件: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甲方根据本企业规定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已在劳动报酬总额内。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

  甲方按乙方工作内容(单项工程完工)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总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

  五、劳动纪律:在合同期间乙方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如乙方不遵纪守法,甲方有权根据企业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处理。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新的情况发生或出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天通知对方,经同意后方可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合同期满终止执行,如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可续订合同。

  七、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在自解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分,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

  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和2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中国员工因卖淫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

  2.1、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国家或XX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1、中国员工的工资;

  30.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30.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

  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附件一:《中国员工聘用合约》

  附件二:《甲方承担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说明

劳务合同 篇3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聘用单位) 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 年, 聘期满前壹个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待遇与奖惩:

  2、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为: 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所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所财务备案。

  6、正式聘用期内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用期内对所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所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

  3、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所办 公室协助指导)。

  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 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工资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聘用期内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工作时间同本所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工资。 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工资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七、合同签署与争议:

  1、具体程序为:

  (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

  (2)医务科、办公室按所需条件认可;

  (3)所务会讨论决定聘用;

  (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或办公室;

  (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字认可;

  (6)所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负责人、乙方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由甲方提供经乙方代表面试合格并录用的劳务人员赴_______乙方履约一事,经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事项

  乙方拟通过甲方招募 _____ 名中国员工,赴_______ ______________ 公司从事 _________ 工作。

  二、工薪

  乙方支付受雇员工的月底薪如下,底薪从劳务人员抵达_______之日起计算。

  ┌─────────────┬─────────────┬─────────────┐

  │工种 │底薪(美元/月) │备注 │

  ├─────────────┼─────────────┼─────────────┤

  │熟练车缝工 │ │计件计薪 │

  ├─────────────┼─────────────┼─────────────┤

  │挡车工 │ │计件计薪 │

  ├─────────────┼─────────────┼─────────────┤

  │带线组长 │ │月薪 │

  ├─────────────┼─────────────┼─────────────┤

  │跟单员 │ │月薪 │

  └─────────────┴─────────────┴─────────────┘

  三、乙方确保按以下条款履约

  (一) 合同期限

  1. 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劳务人员抵达_______之日算起。合同期满后,可依乙方和劳务人员双方意愿签订续约合同,续约合同应告知甲方。

  2. 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试用期为_____个月,如不能胜任工作,试用期将再延长_____个月。_____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人员将被遣送回国,回程机票费用由劳务人员自理。

  (二) 合同的终止

  1. 合同期未满因乙方或非劳务人员的原因需与劳务人员终止雇佣关系时,乙方应支付劳务人员_____个月的底薪金额的补偿金并免费提供返回中国的机票。

  2. 合同期未满因劳务人员自身原因需与乙方终止雇佣关系时,劳务人员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未满合同期的实际时间按比例返还乙方因申请劳务人员前往乙方履约的开支(机票、工作准证的申请费用及更换费用),返回中国的机票费用自理,按乙方安排的时间离境返回中国。

  (三) 工作时间、月薪金、年终奖金及支付形式

  1. 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每周工作_____天,每天_____小时。

  2-1. 计件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六工作及完成生产定额后超时工作为加班,加班薪金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1.5×加班时间计算。

  2-2. 月薪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超时工作或在星期六工作发给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1×加班时间计算。

  3-1. 计件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日或公假日加班,加班薪金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2×加班时间 计算。

  3-2. 月薪计薪的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星期日或公假日超工作发给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时)×1.5×加班时间计算。

  4-1. 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底薪工资由乙方在每月的 _____号之前按汇款当日中国官方美圆外汇卖出最高牌价(此汇牌价仅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另加0.01后的汇率,兑换成人民币汇入劳务人员指定的个人中国帐户并承担汇费。

  4-2. 劳务人员抵达乙方履约后的加班薪金/加班津贴每月的_____号之前结算,以_______当日牌价兑换成纳币汇入劳务人员在_______的银行户头。

  5. 花红视乙方的经营状况以及劳务人员的实际表现由乙方决定有否及多少。

  (四) 食宿

  1. 乙方免费为劳务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法定标准的住宿条件并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如床具及生活用品),免费提供水、电。

  2. 乙方免费提供劳务人员在厂期间基本膳食,确保卫生和合理的营养。

  (五) 公共假期和病假及医疗费用

  1. 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满一年,可享有不包括公休假日在内的_____天有薪假期,假期必须依乙方安排当年休完,否则将作废。

  2. 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可享有每年_____天的有薪病假。

  3. 乙方承担劳务人员履约期间在乙方指定的医院和医生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但不承担下列医疗费用:

  a. 怀孕、分娩或小产;

  b. 精神的诊治费;

  c. 自我伤害或行为不检所造成疾病的医疗费;

  d. 任何原因企图自杀,不法行为,自暴于危险下(除非企图救人或抢救乙方财产外),招惹别人的攻击,滥用毒品,破坏治安之不法行为而导致的疾病与伤残的医疗费用;

  e. 酗酒、殴斗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f. 牙科、美容;

  g. 乙方隐瞒其抵达乙方受雇前已患的疾病,在履约期间病情加重或复发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六) 保险及签证、居留工作证费用

  1. 乙方将为劳务人员提供伤、残、死亡保险及当地政府劳工法所规定的其它险种保险,并承担保费。

  2. 劳务人员前往乙方履约的签证,以及劳务人员在乙方履约期间的居砖⒐ぷ鞯戎ぜ由乙方负责申办并承担费用。

  (七) 国际机票

  1. 乙方负责提供劳务人员前往履约,及履约三年期满返回中国的国际机票并承担费用。

  2. 若雇佣期未满,劳务人员提出辞职,或劳务人员因触犯本合同书第八款所列条款,遭乙方开除,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2点或第八款执行。

  (八) 开除的情形

  劳务人员触犯下列任一条,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劳务人员的雇佣关系并将劳务人员遣返中国。由此产生的遣返费用由劳务人员自行承担,同时乙方有权追加要求劳务人员偿还因申请劳务人员前往应聘而开支的国际机票和签证、工作证申请等费用。

  1. 违反_______法律及法规;

  2. 触犯厂规;

  3. 未经乙方许可向其它雇主提供服务;

  4. 因隐瞒的疾病而导致不适合继续工作;

  5. 被雇主证明不适合所任工作,或不服从乙方的调动,经书面警告两次无效(如情况恶劣将不需要警告);

  6. 旷工达_____小时,(累计迟到及早退达三次而未有合理之解释者,按旷工1日计);

  7. 消极怠工;

  8. 参与当地政治活动、非法集会;

  9. 参与非法信贷、赌博、吸毒、酗酒、斗殴;

  10.罢工;罢工的认定条件为:

  (1). 没有乙方的准假手续,连续_____小时(含节假日加班)脱离工作岗位。

  (2). 十人或十人以上同时有意停工达_____小时。

  (九) 劳务人员的责任

  1. 遵守_______法律、法规、以及乙方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 服从乙方管理,忠于职守,维护乙方的声誉和利益,不得外泄乙方的商业信息,并无条件接受乙方在工作岗位上的调度;

  3. 热心培训当地员工并在工作上作出称职的表现;

  4. 爱护乙方的设施、财物,保持住所的清洁,不得将外人带入住所内过夜;

  5. 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为乙方以外的雇主提供服务,或外出打工以及作任何兼职;

  6. 履约期间,不得同居、结婚,不得怀孕,生育;

  7. 自付个人所得税。

  (十) 乙方的责任

  1. 应及时办理劳务人员在_______工作的合法手续。

  2. 妥善保管劳务人员的护照,除厂方办理相关手续外不得把护照给他人。

  3. 生产定额的制定,应以_____%员工能够完成为基准。

  4. 尊重劳务人员的人格,不得打骂。

  5. 不得要求劳务人员在危及生命安全的环境下工作。

  四、关于开除和解聘条款的补充

  乙方依照本合同相关条款,欲对劳务人员处置终止雇佣关系(含开除退、解聘),应提前_____天书面照会甲方,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五、甲方的责任

  1. 负责按乙方招工的要求招募符合条件的人员,安排考场供雇主代表面试。

  2. 负责为经乙方代表面试合格并录取的劳务人员办理各类出国手续。

  3. 负责劳务人员的出国前培训,解释劳务人员与雇主之间签订的《劳务雇佣合同》的各项条款,雇主方的厂规、厂纪和_______的法律、法规及风俗习惯。

  4. 负责按雇主的要求的行程安排劳务人员出境。

  六、雇佣关系出现摩擦及纠纷的协调解决

  乙方与劳务人员的雇佣关系出现摩擦及纠纷时,应通过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对_______劳务合作业务协调小组协调解决。乙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小组解决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并充分尊重协调小组的处理意见,以便雇佣双方的问题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七、协商及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异议或遗漏,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最终仲裁,甲、乙双方都应服从。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中国驻_______大使馆经商处认证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周记

  ·劳务合同书范本(20xx-08-31)

劳务合同 篇5

  甲方:(派遣单位)

  乙方:(研修人员)

  甲方与乙方就派遣乙方赴日本研修一事,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派遣国家、地区、企业名称

  一、派遣国家:日本

  二、派遣地区:

  三、接收企业名称:

  第二条研修内容(从事工作工种)

  第三条派遣时间合同期为年,自乙方离开大连之日起

  第四条乙方待遇

  一、在日本期间,乙方每月应得研修津贴万日元,其中万日元由日方企业直接付给乙方,余额和加班费则由日方企业存入乙方银行帐户,归国前一次性发放。

  二、乙方赴日本企业的国际间旅费由甲方承担,圆满完成合同后回国旅费由承担。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前回国,回国路费由乙方负担。

  三、由日方企业按照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向乙方无偿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条件。

  四、由日方企业依其本国政府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研修生综合保险(慢性病、牙病治疗费、妊娠治疗费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负担,休息期间无工资),税金、上下班交通费均由日方或甲方负担。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作致病、残、亡所发生的医疗费、补偿费、回国的国际旅费、丧葬费及抚恤金由日方企业依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日本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办理,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因工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连同赔偿金或抚恤金一并付给乙方家属。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残、亡,如在承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依保险科目赔付医疗费、赔偿金;如不在承保范围内,其医疗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交付乙方家属,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其家属支付。如因个人原因致病、残,乙方需提前回国,其旅费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在合同期内,若发生自伤、自杀,保险公司(含日方企业)不予赔付时,由此发生的医疗费、提前回国旅费、丧葬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属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如甲方为协助乙方和外国有关方面先行垫付了上述有关费用,甲方有权通过日方从乙方的研修津贴中直接抵扣。)

  第五条各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外签订劳务合同,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2、办理乙方出国前的培训和各项出国手续。

  3、落实日方接收企业,在乙方抵达日本时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负责乙方在国外期间的管理工作,随时与日方企业联系,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5、处理乙方在国外期间伤亡的善后事宜。

  6、负责乙方行为担保交付的房屋产权证或缴纳的行为保证金的管理和返还。如乙方圆满完成研修任务,甲方应在一周内将行为保证金本息全额返还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1、出国前(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简历、政审材料及与所在工作单位签署的合同。(2)到指定部门进行出国前体检,费用自负。(3)向甲方交付办理出国护照、签证手续费、培训费及其它甲方为乙方出国先行垫付的费用,此费包含在25%的管理费中。(4)向甲方缴纳行为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或提供履约抵押保证有效的房屋产权证。(5)负担出入境的行李超重费。

  2、出国后(1)遵守外事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外派人员守则,维护国家声誉。(2)遵守日本国的法律、法令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3)服从日方企业对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导,按日方企业的要求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遵守日方企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对个别人员因劳动态度恶劣、违法违纪,日方有权做好记录,终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国,乙方需向甲方和日方企业赔偿经济损失。(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为任何目的聚众闹事、参加罢工等政治活动、工人运动及宗教活动。(5)合同期满或需提前回国时,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准时回国,不得前往第三国或在当地滞留不归。回国后7日内将护照交还甲方,甲方返还护照押金,否则超期一天,罚扣押金金额的10%(按市外办和财政局的要求办理)。

  第六条违约与索赔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乙方违约。根据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规定,除乙方须负担其往返国际旅费外,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向乙方索赔损失。

  一、故意隐瞒或虚报自己的劳动技能及健康状况,导致不能胜任工作而在工作期满前回国者。

  二、不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严重侵犯当地的风俗和宗教习惯者;不遵守外事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企业或他人财物者;参与、组织、煽动罢工等政治活动或宗教活动者。

  三、不服从日方企业的管理,不遵守日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听从日方企业的工作安排和指导者;擅自在业余时间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内私自出走,或合同期满不按时回国者。

  四、拒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威胁、恐吓、骚扰甲方管理人员者。

  五、因个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怀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损失。

  一、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有损于研修人员合法权益。

  二、甲方向乙方变相超标准收取费用。

  三、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书中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和我国与派驻国家关系恶化及两国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派驻国家治安及经济情况严重恶化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同意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仲裁如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产生异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将未能协商解决的异议或纠纷提交合同履行地XX市的有关司法机关裁决,适应法律为中国法律。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

  乙:

  日期:

劳务合同 篇6

  雇用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地址:法定联系地址:

  法定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后,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劳务协议期限

  1、劳务协议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天),至年 月 日。

  2、本劳务协议期限届满,如果甲乙双方均期望续延本协议,可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续签;如果甲方不再与乙方续订下一期《劳务用工协议书》,甲方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乙方。

  3、本劳务协议期限届满或约定条件产生后,甲乙双方既未续订新的劳务协议又未办理终止劳务协议手续,且乙方仍然继续在履行本劳务协议的,应视为本劳务协议的沿续。甲乙双方任一方需终止劳务关系时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工作内容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正式进入施工现场或工作场地前甲方须对其进行安全保护方面的教育和重大安全隐患部位的实地勘探。

  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内容、标准规范、质量要求、考核验收等事项按照甲方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保质保量的完成正常范围内的工作。

  4、甲方由于生产经营状况或乙方自身原因不能保证本劳务协议【二、1,2】的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十五日内协商一致,对本劳务协议【二、1】及相关条款实行书面形式的变更;乙方岗位变更后,乙方有义务在十五日内将所有遗留事宜以清单形式汇报甲方,甲方确认后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劳动时间根据甲方实际工作情况而定,甲方有事随时联系乙方,乙方应立即到场解决。

  2、甲方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对乙方延长的工作时间,除了在劳动报酬得以充分体现外,还应结合施工进度等具体情况有序地安排乙方休息。

  3、甲方应根据项目工程的工期要求制定保证乙方充分休息的作息时间。

  四、劳动报酬及相关待遇

  1、劳务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的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劳务费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圆),当月支付70%,余下的30%年终考核后一次性支付。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中已含乙方个人和甲方应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本人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缴纳手续。

  3、甲方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4、其他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依法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作规范,保障乙方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2、甲方应乙方定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健康教育,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保证安全文明生产。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接受甲方安排的岗位技能培训及其他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劳务协议之前,甲方已明确告知其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安全操作规程、应当进行的防护措施等。

  4、乙方工伤、非因工负伤、患病等相关待遇,由第三方保险公司负责承担,甲方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逐日诚实地记载或汇报自己出勤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出勤情况采取不定时的抽查;任何虚报、补报考勤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符合规章制度规定的惩

  戒性的处罚。

  3、乙方应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责任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

  4、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服从甲方按规章制度进行的治理;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乙方确认: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详细阅读甲方现行的规章制度。

  6、乙方外出办理业务或外出办理其他事情前需向甲方相关部门或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规定处理;影响了施工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7、乙方有权在工作相对松闲的时期内向甲方提出调补休申请,甲方应在总计划的指导下予以批准;乙方除特殊情况不得拖延返岗时间。

  8、乙方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派遣单》,由人力资源部存底备案,凡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超过出差归来的时间,超出部分时间折算成工日视作为调补休,但影响了施工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确因情况特殊,事后须以书面报告形式报甲方,核实后予以全程出勤工作日记载。

  9、乙方在施工作业(办公)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应全神贯注;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账簿表册或函件;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10、乙方应对甲方的客户或参观来宾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客户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管。

  11、甲方严禁乙方在工作中看与业务无关的杂志、电视、报纸或上网聊天、打游戏。

  12、除经营业务需要,甲方严禁乙方在工作时间喝酒。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乙方应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乙方所发生的任何司法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劳务协议变更、解除、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务协议中部分内容。变更劳务协议内容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否则,视为未变更。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劳务协议可以提前解除。甲乙双方提前解除劳务协议的,均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3、劳务协议到期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务协议即行终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务协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不能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的;

  3)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因违法、渎职、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5)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6)违反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的;

  7)劳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8)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对完成甲方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是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乙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劳务协议义务的,经甲方确认后,本劳务协议可终止。

  5、本协议解除、终止,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办理相关财物、文件资料的交接手续。同时甲、乙双方对遗留的事宜也需以书面形式界定其处理的办法、时间期限及最终结果的责任承担方式等。

  6、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3天内将有关事项及因履行本协议从甲方处取得的资料文件等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报酬直至交接完成;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保留对乙方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的权利。

  八、违约解除劳务协议责任

  1、乙方违约解除本劳务协议,若经甲方出资培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

  2、乙方有履行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对于甲方的技术和经济秘密不得泄漏给甲方管辖范围以外的任何企业和组织;更不能利用业务或职务上权限将甲方的秘密在外获取非法利益。一经核实乙方确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劳务协议,同时甲方将保留对乙方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的权利。

  九、特别约定

  1、甲方与乙方的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而非劳动法律关系。

  2、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报酬)。

  3、鉴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中已包含乙方个人和甲方应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且本劳务协议中约定由乙方本人自行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缴纳手续,因此甲方不需为乙方缴

  纳任何社会保险。

  4、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务协议,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

  5、解除本劳务协议的程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乙方归还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甲乙双方交接工作;

  4)若有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本劳务协议终止。

  十、其他

  1、因本劳务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劳务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甲方所在地方法院处理。

  2、本劳务协议中乙方法定联系地址及法定联系电话发生变化,乙方应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其他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劳务合同 篇7

  用人单位: (简称甲方) 劳 动 者: (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现在属于临时用工人员,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与甲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决定建立劳务关系。因此,本用工协议书属于劳务协议,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范围内,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调整之中。甲、乙双方在充分明确这一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根据《民法通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用工内容

  甲方雇佣乙方为甲方的 人员,乙方为甲方的 提供劳务服务。

  二、用工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雇佣为 工作的临时性用工。雇佣期限在 周以内。

  三、劳动报酬

  乙方被甲方雇佣期间,工作地点由甲方指定,甲方有工作任务时乙方无条件参与工作,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按乙方的实际工作日计算,工资为每天( )元整。若甲方没有工作任务时,乙方不参与工作,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报酬。

  乙方作为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只享受本协议中约定的福利和待遇,甲方内部文件中涉及的员工其他福利或待遇均不适用于乙方。

  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五、用工要求:

  1、乙方的工作岗位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和调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3、如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定等或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责。

  4、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 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对于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因乙方违纪,可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协议。此时,不需按上款规定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或劳动报酬时,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不受提前通知的限制。

  4、本协议到期或过期,如双方未续签,自行终止本协议,不需提前通知。

  5、甲、乙双方无论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乙方均应立即办理工作交接、归还甲方财、物等离职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乙方离职时应按规定交还公司洗净的完好的工作服等,直到离职手续完成为止,公司才发放当月工资,如离职时没有完成归还甲方财、物等离职手续而离开,甲方有权在不违反公布及可公开获悉的法律、法规的原则下,扣除乙方的部分工资、其他报酬及报销费用,以抵充乙方欠负甲方的任何数额及/或以支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项、费用等及/或以作为其他合法用途。

  七、其他

  1、因甲乙双方之间建立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甲方不承担任何社会保险缴纳义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平等、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雇佣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8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增强,在对外提供劳务服务时,提供者多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然而,在签订合同时多数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薪酬、用工时限、用工条件等方面,对于税收往往忽略了。其实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适当考虑一下税收因素,可以节省税款支出,得到实惠。

  报酬与费用分开

  目前,多数劳务合同在约定劳务报酬时,多采用“甲方支付全部劳务报酬,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这样的字眼。对此提供劳务者多将其当作是一种约定俗成,殊不知这种约定却会使提供劳务者多负担税款。

  例如,王先生应一家企业的邀请给部分管理人员培训,双方约定劳务报酬1万元,由王先生自己支付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在此种情况下王先生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0×(1-20%)×20%=1600(元)。在此期间王先生共计支付交通等费用1400元,王先生实际获得收入7000元(10000-1600-1400)。

  假如王先生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约定,劳务报酬8600元,由用工单位提供交通、住宿、就餐等。在此种情况下王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600×(1-20%)×20%=1376(元)。王先生实际获得收入7224元(8600-1376),比前一种方式多获得224元。对于用工单位来讲,提供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时就是举手之劳,不会增加太多费用,说不定还会比一次支付1万元劳务报酬节省。

  劳务报酬与薪金合理转换

  在提供劳务时有时因用工单位的用工时间长,劳务提供者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会提供劳务。

  对于此种劳务方式,劳务提供者可与用工单位协商,将劳务合同更改为招聘合同,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降低从而减少税款支出。

  例如,李先生在一家企业长期从事技术顾问。李先生与企业约定的报酬为每年3万元,按月领取。假如李先生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将报酬性质定性为劳务报酬,那么李先生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0÷12-800)×20%=340(元)。假如李先生与企业签订招聘合同,将报酬性质定性为薪金所得,那么李先生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0÷12-20xx)×5%=25(元)。通过比较发现,李先生在签订合同时选择招聘合同与劳务合同二者每月相差个人所得税315元。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因薪金与劳务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不同,在计税数额较小时选择薪金个人所得税负较轻,在计税数额较大时选择劳务所得的税负较轻。

劳务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从20xx年1月1日起至 20xx年12月31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 元/日)

  2、其他形式: .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十二、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 年 月 日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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