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时间:2020-07-11 00:00:45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劳务合同模板集合7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务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劳务合同模板集合7篇

劳务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 定 代 表 人 :

  乙 方(受聘人):

  性 别: 民 族:

  出 生 日 期: 文 化 程 度: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方 式: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详细住址:

  根据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培训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15日内)。

  二.工作性质和考核指标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报酬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月___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____元,奖金见甲方的奖金发放制度/文件。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及公积金。

  四.经济补偿与赔偿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实际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五.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2.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4.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5.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6.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8.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

  9.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2.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3.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爱护甲方的财产;

  4.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工作,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5.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6.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7.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八.乙方的保密义务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图纸、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 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 乙方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1. 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 不得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 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 不得允许(出借、赠予、出租、转让等方式触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 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 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需妥善保管,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9. 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 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方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 元。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九.合同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月基本工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3 5.如一方想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连续三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6)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职位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十.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前三十天上交书面申请;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或《辞职申请》,由店长、运营部等部门签字同意;

  3.交接工作;

  4.到运营部归还乙方所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以赔偿;

  5.乙方亲自到财务部门结算当月工资,支付培训金,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还应支付赔偿金;

  6.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若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但如果这种延误是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若本合同今后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

  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和2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中国员工因卖淫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

  2.1、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国家或XX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1、中国员工的工资;

  30.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30.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

  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附件一:《中国员工聘用合约》

  附件二:《甲方承担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说明

劳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建筑法》等相关法律及法规,遵循公平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将陕西铁投佳苑#楼工程中的二次结构、装饰、楼地面等工作承包给乙方。双方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

  1、包人工不包材料

  2、包工器具,工器具包括砂浆搅拌机、运砖、运砂浆车子,照明灯具及电线,三级配电箱,安全帽、灰斗、铁铣、水桶、水管线绳等所有施工用到的工器具

  3、材料现场运输、周转。

  4、操作架搭设、拆除,装卸车;

  5、包括成活前施工过程中未提及的所有施工内容

  6、包工期,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

  四、承包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以内

  1、二次结构砌体、过梁、构造柱等;

  2、装饰装修工程:内外墙抹灰,空调板抹灰,飘窗抹灰,窗套装饰线条,滴水线,门窗包口,楼梯踏步及平台抹灰或贴瓷砖、安装钢筋,女儿墙压顶,坡道花岗岩铺贴等项目;

  3、楼地面工程地面找平,厨卫止水带等项目

  4、屋面工程:屋面所有构造,包括铺缸砖等工程量。

  5、室外总体散水、坡道、台阶垫层或找平层,地面原土夯实等工作内容

  6、合同未提及但图纸及设计变更包括的其他工作内容

  7、包括筛沙、和灰、浇砖、砖割角、场内运输、上料、贴砖、抹灰,落地灰的清扫和利用,负责将垃圾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并做到每天工完场清,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内容。

  五、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一)承包单价

  1、砌体:186元/m3,按实结算,不分墙厚度,包括过梁安装。

  2、现浇过梁:20元/m。(包括支拆模板,砼浇筑)

  3、预制过梁:16元/m

  4、构造柱:45元/m。(包括支拆模板,砼浇筑)

  5、内墙抹灰:15.5元/㎡(包括风井内墙抹灰)

  6、外墙抹灰:20元/㎡

  7、止水带:20元/m

  8、飘窗抹灰:105元/㎡

  9、砼砖制作:1元/个

  10、压顶:10元/m

  11、楼梯踏步平台:900元/层

  12、内外门窗包口:12元/m

  13、上人屋面:60元/㎡

  14、不上人屋面:45元/㎡

  15、水泥地面:13元/㎡

  16、找平层:10元/㎡

  17、铺地砖:35元/㎡

  18、铺花岗岩:35元/㎡

  19、散水:15元/㎡

  20、坡道:22元/㎡

  21、台阶50元/㎡

  22、零星抹灰:20元/㎡

  23、零星砌砖:200元/m3

  (二)付款方式:

  1、每完成五层砌体及抹灰付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50%,砌体抹灰全部完成,初步验收合格后,按完成工程量80%予以结算、人员退场,待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办清工地一切手续后,三个月内付至工程总款的95%,剩余5%的保证金待一年质保期满后后两月内付清(保修期起始日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承包单价乙方以充分考虑了工程的实际情况,人工费上涨等各种因素,工程从开始至结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再提出人工费增加事宜,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六、工期要求:20xx年6月15——9月30日完工,工期每提前或拖延一天,奖罚500元。

  七、质量要求:乙方在砌体、抹灰等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有关砌体抹灰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达到GB50203-20xx,GB50210-20xx,GB50204-20xx规范验收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2)砖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3)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抽检数量:轴线查全部承重墙柱;外墙垂直度全高查阳角,不应少于4处,每层20m查一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柱不少于5根。

  (4)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全部返工费用,甲方有权处罚500-30000元。

  八、施工安全:

  1、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及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禁止随意拆除“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自行承担所有损失及责任。

  3、所有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接受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

  4、严禁使用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及老弱病残工人施工且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乙方在工地内必须遵纪守法,听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按排,不准吵架、打架,偷盗、随地大小便,不准收留闲杂人员在工地,否则将处以每次500-1000元之间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送交治安部门处理,所有机械必须派专人开机、保管,乙方进入工地后,自己抓好所有的安全措施,发现不安全的地方及时上报工地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每个工人上班时必须带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上班,不准从高空乱扔东西下来,不准带小孩进入工地,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乙方在工作其间要严格抓好工人的人身安全。

  九、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施工期间技术、安全交底。

  2、为乙方提供材料、物料提升机,水源,电源及现有的施工现场。3、负责砌体质量验收及安全管理。

  4、负责现场协调管理,对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质量及安全、进度管理的情况,每次处罚100-500元。

  (二)乙方职责

  1、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劳务公司资质一套。

  2、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建设单位及甲方的一切管理制度。

  3、乙方必须按图纸、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按图纸及变更自行放线;按周及月为周期上报进度计划,并按时参加项目部及监理召开的例会。

  4、操作脚手架脚手板安拆运转。

  5、乙方设专人养护,对及时清理现场垃圾。

  6、乙方应设工长2名,技术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工人数量应保证总进度及周进度计划。

  7、施工期间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施工,并做到保质、保量、安全文明施工。

  8、食宿自理,且不得在施工现场及楼内食宿。

  十、其他事项: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按照图纸及有关规范、标准施工,或者不服从甲方管理,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进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完成的工程量按50%给予结算。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付款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劳务合同 篇4

  发包方:___________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决定将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

  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

  从_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

  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

  1、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____ %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两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付50%,装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50%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劳务管理费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合同 篇5

  甲方:(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工商登记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网址: 传真:

  乙方:(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工商登记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网址: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 法规 规章和政策;法律 法规 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 姓名 聘期 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 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 费用 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 法规 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 法规 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 法规 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 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 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 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 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 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 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 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 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 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 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 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 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 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 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 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 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 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 工作条件 卫生设施 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 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 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____万元和_____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 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 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 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 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 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 中国员工因不法行为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 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 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 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 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 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 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 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 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 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 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 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 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 国家或_______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 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 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 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物价上涨指数 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 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 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 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 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 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1 中国员工的工资;

  30.2 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3 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30.4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 保险 活动 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_____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劳务合同 篇6

  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同,乙方同意为甲方在_________国的_________项目的施工提供劳务,为此与甲方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二)人员派遣

  1.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两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_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_________。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_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以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

  (三)准备费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_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 _________银行_______帐号。

  (四)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国_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线时尽可能取最短路线,缩短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 _________。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25%。

  4.根据_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应增长15%。

  (五)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一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 150%;

  (3)节目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行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 _________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七)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_________国政府的法定节日。

劳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本劳务合同期限为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方视业务需要及乙方绩效等可提前与乙方解除劳务关系或征得乙方同意与乙方续签劳务合同。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劳务,也愿意承担所约定之劳务。

  2、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委托乙方承担工作。

  3、乙方工作时间根据甲方需要确定。

  4、乙方提供劳务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达到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5、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

  7、乙方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均由乙方原单位缴纳或由乙方本人自行缴纳。甲方依法代为扣缴乙方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1、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劳务报酬。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报酬包括保底酬金元以及奖金。奖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如需调整劳务报酬,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期满如双方未续签,则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2、甲方有权视业务需要及乙方业绩情况等随时解除本合同。除应当支付的劳务报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3、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或补偿甲方元代替通知。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提供劳务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的金额据实赔偿。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北京鼎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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