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4-10 17:36:3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劳动合同合集十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劳动合同合集十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为期_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______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__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10、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1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____先生/女士:

  由于你经常旷工迟到,影响到正常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经公司研究,按照公司的《员工辞退辞职管理办法》的规定,在30日内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

  特此通知

  ____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3

  :(性别:男 / 女)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防护不当或不注意防护,该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害。请您在日常工作中遵守公司劳动作业规范,注意做好个人劳动保护工作。

  在您上岗前要按要求做针对所入职岗位涉及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前体检。体检结果未查出职业禁忌症,符合上岗要求。今后工作过程中,公司会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定期为您安排在岗期间的职业病体检;在您离职前,公司也会安排离职职业病体检。若检出确因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引发的职业病,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您提供相应的待遇。

  在您所在的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艺、设备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积极措施,但为预防危害公司将为您发放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抗毒口罩、耳塞、防护鞋等,请您在日常工作中按要求正确穿戴。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生改变时,请重新与公司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请您在日常工作中履行以下义务:

  1、 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及部门岗位的操作规程;

  2、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教育;

  4、 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病体检,包括岗前、岗中、离岗体检;拒不配合职业健康体检(岗前、岗中、离岗)将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5、 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时,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

  6、 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配合公司改善、提高、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此职业危害告知书做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特此告知被告知人(签字):营口大明餐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调整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或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工作。

  第六条 工会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权要求其处理。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劳动合同订立前,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及其他危害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居民身份、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八条 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拟定。提倡使用劳动合同规范文本。

  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需要时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劳动合同的外文文本和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劳动合同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盖章,注明日期。劳动合同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作担保,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不得收取培训费、工装费等其他费用。

  第十条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并具备以下内容的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前款规定的内容外,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生效的期限和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岗位技能的要求协商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劳动者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第十三条 劳动者应当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涉密的劳动者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作出约定,提前通知期不得少于30日。

  第十四条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或者离开单位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行生产同类产品,不得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同类业务或者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所约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当事人有上述约定的,应当同时约定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对其违约金作出约定:

  (一)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约定的;

  (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对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执行。

  集体合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签订。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

  (二)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余部分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无效,劳动

劳动合同 篇5

  【案情】

  20xx年6月,申诉人孙凯对被诉人——某联合企业有限公司终止本人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与被诉人补签劳动合同,并向申诉人补发被停止工作期间全部工资。

  【调查核实情况】

  被诉人为中外合作企业,1997年申诉人与被诉人签订了两年的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在合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被诉人发表由申诉人提出申请,被诉人批准,双方每两年续签一次合同。20xx年6月,申诉人因劳动强度过大递交了辞职申请,但被诉人未予以批准,并极力挽留,为此申诉人又收回了辞职申请。20xx年12月,又到续签劳动合同的时间,但被诉人并未提出终止或续签合同的要求,申诉人也未再过问。20xx年3月,被诉人以申诉人曾经提出过辞职为由终止了申诉人的劳动合同,并从4月份起,停发了申诉人的工资。申诉人力争无果,遂申请仲裁。

  【分析意见】

  本案是一起因终止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争议的焦点是企业终止孙凯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按照这一规定,被诉人在20xx年12月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及时作出终止申诉人劳动合同的决定时符合法律打工的,若此时申诉人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则没有依据,因为《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也应由双方平等协商。本案中,被诉人在双方合同期满时并未与申诉人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而是在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存续一段时间后,才提出终止以前的劳动合同,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续订手续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签责任。”由此可见,被诉人在与申诉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终止其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当,停发申诉人工资也是错误的。

  此外,被诉人以发表格的形式,要求申诉人申请后由被诉人批准,这种签订劳动合同的形成也是不规范的,违反了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仲裁结果】

  经仲裁庭调解不成,作如下裁决:

  1 被诉人应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申诉人续订劳动合同;

  2 被诉人补发申诉人20xx年(4,5,6)3个月基本工资共计1380元整;

  3 仲裁处理费300元整,由被诉人承担。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腊泉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仰山路4号经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仰山路4号

  乙方:

  姓名:

  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现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 省(市)区(县)

  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月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街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个月。

  (三)乙方应在 年 月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工时制。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至 日之间。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劳动合同 篇7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XX经营企业,现聘用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________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条 乙方工作部门职位(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试用期: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__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第三条 工作安排: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 教育培训: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生产、工作条件: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天,每日工作不超过____小时(不含进餐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

  第七条 劳动报酬: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

  第八条 劳动保险待遇:甲方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乙方支付医疗费用、病假工资、伤残抚恤费、退休养老金及其他劳保福利费用。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乙方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共7天国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属在外地的,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分别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和计划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条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条 劳动保护: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甲方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对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第十条 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职工守则》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奖惩: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他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限期为________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8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规定,该职工自愿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发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9

  一、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

  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对单位进行赔偿

  问题涉及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对劳动者辞职并没有设立实质性要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劳动法》的立法意图是相当明确,具有积极社会意义,目的是为了保护在劳动法律关系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己的能力、特长、志趣和爱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身的价值,更好地为社会创造财富,符合现代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力资源配置的需要;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对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由于劳动者辞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国家通过法规严格限制经济损失的范围,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而且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上经济损失时才发生赔偿,在用人单位没有以上经济损失时劳动者也不需要赔偿。

  目前我国许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违约金,并且与劳动者的月工资相比较“违约金”畸高,一般都超过劳动者的年工资2-3倍;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也不存在支付违约金问题; 即便是将所谓“违约金”理解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合理限制。

  通常情况下,无论是哪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有可能涉及到违约,此时就需要看具体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才能知道是否有相应的赔偿。

劳动合同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招聘计划范围内,按照公司招聘程序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编员工。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管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的组织执行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一)负责公司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的实施工作。

  (二)负责指导、协助公司子公司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的实施工作。

  (三)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相关内容的解释工作。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在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到岗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 公司劳动合同按照岗位、职位约定不同合同期限:

  (一)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岗位签订六年;

  (二)部门正副经理、事业部正副总经理签订六年;

  (三)分公司经理(大区经理)、加工厂(正副)厂长签订六年;

  (四)公司员工签订四年;

  (五)科研技术骨干人员:课题科研专家签订十年,中级职称以上其他科研人员的签订六年;

  (六)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为三到六个月。

  (七)对续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按前款(一)至(五)款执行。如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签订两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况,劳动合同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公司或员工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 签订及续订劳动合同的工作程序:

  (一)对于首次聘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二)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的员工,在其合同期限届满前六十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员工本人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员工本人意愿,在收到通知五日内,提出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

  (三)人力资源部收到意见五日内,对各部门上报的拟签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意见进行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法定代表人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五日内进行审批。

  (四)人力资源部收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审批意见后,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组织办理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五)对于首次聘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应查验其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其它能够证明该人员与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公司将不予聘用。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一)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

  (二)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公司或员工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将变更内容书面通知对方,被通知方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第十二条 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程序:

  (一)合同履行期内,员工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变更申请,人力资源部在3日内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收到文件后3日内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审批意见,在3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的书面答复。

  (二)合同履行期内,公司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员工提出书面变更通知,员工收到通知书后3日内,向公司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的书面答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

  (三)变更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或者双方就劳动合同变更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作为原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原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续签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由人力资源部提前四十天将届满人员的《劳动合同续签审批单》提供给相关部门领导,相关部门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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