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借款合同

时间:2020-08-29 20:03:04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抵押借款合同汇总九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抵押借款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抵押借款合同汇总九篇

抵押借款合同 篇1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壹辆,排量:,颜色,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章)

  地址:

  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章)

  地址:

  身份证号:

  时间:

抵押借款合同 篇2

  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3

  贷款人(质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出质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动产质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质押标的(见附件1)

  质押物名称:

  质押物品种、型号:

  质押物数量:

  暂估价值: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的时间:

  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的地点:

  第二条 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动产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 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四条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

  第五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 质押动产的交付与登记

  1、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仓储费用由乙方承担。

  2、依法应当办理质押权设立登记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质押动产已交付甲方占有,甲方已取得仓单或相关凭证。

  3、已办妥质押权设立登记手续,甲方已收到相关文件。

  4、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5、乙方已付清仓储保管费、公证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第八条 质押动产的权利限制

  1、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质押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提取、转让、赠与、出借、抵偿债务、分割等)或做出对甲方不利的任何改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确需转让质押动产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出库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质押动产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质押期间,质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质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质押期间如质押财产价值显着减少(质押动产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评估价值的80%或更低)的,或第三方就质物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质物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质押动产上另行设定质押权、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动产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第九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质押的动产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乙双方在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该质押动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质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质押、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动产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动产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质押动产转让合同等)。

  3、及时交纳质押期间动产的仓储及保管费用。

  第十条 质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当票(包括续当凭证)项下的借款(当金)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质物毁损、灭失、价值下降,或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质物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或质物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情况;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甲方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质物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质物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质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

  2、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质权。

  3、如仓储合同约定的质物仓储期限届满,则乙方应于期限届满前向仓储人交纳下一期的仓储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宣布借款全部提前到期,并行使质押权。

  4、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质权。如甲方自行拍卖质物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3、质押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结清当金、息费、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6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或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乙方或丙方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丙方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质押动产返还及注销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1:质押动产清单

  附件2: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抵押借款合同 篇4

  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内,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个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____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合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 篇5

  出借人、抵押权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抵押权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抵押人(共有人):

  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乙方因投资需要,向甲方借款作为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拥有的不动产,(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不动产:在借款期限内,乙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前,甲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取保管费________元整,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___(大写)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拥有权与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利率、利息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借款期内的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二、债务履行期限

  本协议约定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三、还款方式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全部归还甲方借款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足额借款给乙方,但因乙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状况。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发放借款。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归还借款。

  六、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4、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抵押物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诉讼(仲裁)等情况。

  七、抵押人的义务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2、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费用。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管理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转让抵押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甲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八、有下列情形时,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况受到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面的侵害。

  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违约金)

  乙方如逾期归还甲方借款,则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另甲方有权以每逾期一日按当日银行贷款利率的________计算利息。如逾期到________日后仍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则甲方有权将抵押物依法处置,处置所得用以清偿借款本金、违约、利息及相关处置费用等,如有余款则交由乙方。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十一、争议协议

  本协议项下依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抵押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鉴定后借款发放之日并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________份,抵押物公证、登记部门各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十四、抵押人已通读上述条款,抵押权人已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抵押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抵押权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抵押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共有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6

  甲方:(借款抵押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电话号码:

  乙方:(借款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电话号码: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三、甲方将借款本金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大写人民币)元,乙方;(签字以上已付清。

  四、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汽车登记证号抵押给甲方。抵押权利价值。

  五、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无偿使用,甲方应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检查。如甲方在使用抵押物时所造成的撞车,撞人等一切后果均由甲方独自承担。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应一次性偿还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所得款项超过甲方债权部分,归乙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则向兰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抵押情况说明,备注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情况声明:

  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的所有权号码

  备注:

  对以上陈述,本人保证是真实的。如因陈述不实,导致抵押无效、抵押不足值等情形,致使抵押权人权利受损害的,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

  抵押人签字:

  年月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7

  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_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

  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_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价值:____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___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1)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2)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3)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___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 篇8

  抵 押 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9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 (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 费 由 乙 方 承 担。

  保 险 项 目 如 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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