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时间:2020-07-31 16:05:44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建筑合同汇总五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建筑合同汇总五篇

建筑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xxxxxx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洽谈承揽装修业务;

  2、甲方负责广告策划和发布,设计方案和制作工服;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工艺说明,巡视督导,验收等方面;

  4、负责工程测量,预算,设计,导购,现场管理;

  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尝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条:乙方工作

  1、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同一着甲方工服,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甲方公司标志;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乙方不按图纸及工艺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乙方应处理好物业及业主的关系,不得和业主争吵,有问题须及时向甲方反映,监理及时协调;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

  5、文明施工,管理好工程材料,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私自或以甲方的名义私自承揽业务,如有业务应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承接;

  7、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8、乙方负责甲方的所有施工材料搬运到施工现场;

  9、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施工现场做到一日一清,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土渣一律装袋存放在指定地点,材料、工具按指定位置整齐排放,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0、乙方自行办理所带队伍人员的公安检查等一切手续,出现问题甲方不负责;

  11、乙方不得与现场监理人员及我公司其他人员私下交易,一经发现全部扣除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三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四条;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五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额的2%扣除。

  第六条: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天津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乙方应认真按照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材料进场后的材料验收;

  b、水、电、暖改造完后的隐蔽验收;

  c、防水工程验收;

  d、中期(木做收口)验收;

  e、工程完工后的整体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壹万元作为质量保证押金,乙方承揽每个工程时,甲方从每个工程中扣出本工程最后结算总额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每个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满两年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质量保证押金待双方合作结束(合作结束时间为乙方最后接的工程竣工日)后满两年。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中期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待工程整体完工且业主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5%,其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参照1条)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7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1—2种方式解决:

  1、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可另附页,附页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先前所签定的所有协议约定即时解除。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2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承包范围:

  1. 按设计图纸施工 镀锌檩条(180*50*20*1.8mm) 墙檩条(160*50*20*1.8mm)镀锌天沟750mm(2.0厚) (见预算书)

  2. 屋面板 50mm夹心板 颜色 上蓝下白(上:0.35mm下:0.28mm) 侧封板 900型单板 颜色 白灰(0.426mm)

  3. 窗 铝合金(1.0mm)130元/ m,如果超过厚度甲方自补差价

  4. 门 3档

  第二条 工程价款

  1、工程总造价: 元 (人民币大写: )。

  2、本工程每平方米单价 元

  3、工程价款中,构件、材料及制作价 元,安装价 元。

  4、本工程总造价为乙方包工包料方式总承包价,不含甲方或其他单位配合费、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如因设计或施工期间工程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工程款变更按照本合同单价计算增减。工程量确定按甲方签具联系单为准。

  第三条 工程日期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施工需要,商定本工程总工期为工作 日。

  2、工程开工日期暂定为 年 月 日,具体日期甲方在开工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委派乙方工地负责人与甲方共同进行三通一平、脚手架和预埋件的交验工作,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开工令,乙方签字后第三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3、竣工日期:从甲方下达开工令起后第三日起工作 日内完成,如遇下列条款现象,工期相应顺延。甲方解决下列事项期间不计算工期。

  (1)甲方(三通一平)工作未做好,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日停电、停水八小时以上,或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

  (3)变更原技术条件或增加工程量的;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减价款,或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合格不能使用时;

  (5)甲方图纸签证和应办理施工手续而拖延时间,因土建或基础工程延期或与甲方其他工程项目因交叉施工影响乙方施工的;

  (6)因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方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

  (7)不可抗力(包括雨天);

  (8)其他甲方或监理认为应当顺延工期的事项。

  第四条 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当 日内预付备料款为总价款的 %(¥ 元)。

  2、钢柱进场当日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 %(¥ 元)。

  3、彩钢板进场当日甲方再付合同总价款的 %(¥ 元)。

  4、工程完工三日内甲方支付(除质保金外)所有的余款 %(¥ 元)。

  5、 不含税金(如甲方需要开发票自理)

  6、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款的3%,即¥ 元,在本工程验收合格三个月后的十日内甲方付清。

  7、如遇工程量变更,双方以工程联系单确认工程价款,支付方法按工程进度依照前款执行。

  8、甲方根据以上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未在三天内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后三天办停止施工。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的违约金为应付款的万分之五,违约赔偿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后,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按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五支付。

  10、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或提供确实的付款担保,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解决工程款问题。

  11、付款方式:甲乙双方采取银行转账结算,采用银行即期汇票,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12、构件、材料及制作费、安装费开具材料发票。

  13、因业主原因而拖延乙方加工及施工时间,所造成的材料差价,由甲方负责补偿。

建筑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建筑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

  号码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 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 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 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5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xx x(以下简称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x x 市x x区xx地号土地内定名“x x名宫”,经暂编号A区x栋x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 房屋面积 :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x x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 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 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 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x x市政府x x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 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 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 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水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 保固期限: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一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 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万x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 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整。

  (二) 土地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 付款办法: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仟元整,分为自备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优惠贷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银行贷款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 贷款办法: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贷款时,应另行与乙方签订委托代办贷款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贷款事宜。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一日按买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 本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款项,经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权的移转登记事项,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经政府主管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代书与甲方共同委托统筹办理,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或委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 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 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生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

  (三) 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及的抵押权设定登记移转规费,公定契纸、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负担。

  (四) 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工程受益费不论甲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 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或代缴,甲方应如数归还需要。

  第十五条 产权登记: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土地移转登记,建物所有权登记及贷款抵押权设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楚,绝无任何纠纷或设定他项权利现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开列单据的抬头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下列费用:

  (一) 本户水电基本费用。

  (二) 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 属于本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 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管理费用。

  (五) 本房屋有关公共管理费用的分担。

  第十八条 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后,甲方应付清下列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办或迟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 缴付本约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约定应付的税捐。

  (二) 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贷款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优惠贷款。

  第十九条 通知送达:甲乙双方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理事项均以书面按本约所载住址挂号邮寄为之,有拒收或无法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二) 乙方通知交屋并给迁入证明前,甲方绝不进行本约房屋自行装潢施工。

  (三) 本契约书于付清所定价款办妥交屋手续、土地移转登记完毕甲方领取所有权同时,本契约书及本约有连带关系的契约、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废。

  第二十一条 本契约的约束与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价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契约房地的权利与义务自行转让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契约所约定事项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受让人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 本契约附件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规定的,依据本契约的规定 。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 契约分存: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 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x x x法院为管辖法院。

  立契约书人: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电话:

  x x 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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