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加工合同

时间:2020-10-03 22:00:48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产品加工合同范文汇总7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产品加工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产品加工合同范文汇总7篇

产品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双方资料:

  1、甲方是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 行业的中国企业;

  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 行业的中国企业法人;

  3、甲方已就 产品提出了专利申请,申请号为: ,乙方已为甲方研发该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试制条件,甲方承诺委托乙方独家加工该同类产品。

  甲乙双方为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共同做大做强,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与之配套的压具(包括: )应由甲方自行生产。

  2、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

  产品规格和技术参数等发生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供货时间等,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2日个工作日内提出,甲乙双方应就异议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办法。

  2、乙方应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 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 %,若超过 %,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在接到订单后应优先安排、积极组织生产,尽力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三、加工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技术参数进行生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质保期: 年,从产品送达交付地点之日起计算。

  3、产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的责任。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国家检验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第三人,第三人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对任何第三人所作的赔偿(人民法院判决的除外)不能作为甲方的损失计算依据;

  (2)因产品设计、人为损害等乙方加工制造之外的原因所导致的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四、原材料

  1、产品所需原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乙方应确保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2、目前原材料(主要材料 )的市场价格为: 元/吨。

  五、加工费用及支付

  1、乙方为甲方加工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所指定的产品,每台

  的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主要原材料价格(按照下订单时国家权威网站公布的市场价格为准)涨跌幅度超过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所确定的价格的 %的,每台的加工费相应涨跌 %。

  2、加工产品的技术要求及材耗发生变化,双方应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共同商定合理的价格。

  3、甲方应于下订单之日起三日内先向乙方支付该订单所需加工产品的加工费的30%,货到交付地点后 日内,甲方再先乙方支付加工费的65%,余款5%应于下订单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

  4、鉴于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为持续状态,甲方应在付款单上注明每笔付款所对应的订单号,甲方未注明的,乙方有权决定甲方付款所指的订单号。

  六、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交付地点及运输: ,物流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卸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交付时间:以甲乙双方确定的订单为准。

  3、检验期限:甲方应在产品送达交付地点后 日内验收完毕。

  4、产品质量异议提出及处理:若甲方发现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的约定或者订单要求,应在验收期限内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在验收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产品符合要求。乙方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在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应妥善封存该产品,不得擅自处理该产品,否则视为产品合格。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应立即与甲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将该产品提交国家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产品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甲方垫付,鉴定结果若产品合格,则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若产品不合格,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5、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或行业标准。

  七、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到期后自然终止。

  2、本协议因合法解除而终止。

  3、本协议因甲乙任何一方破产、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

  4、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而终止。

  5、本协议因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原因而终止。

  八、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新颁布法律规定等。

  九、特别约定

  1、基于乙方已为甲方研发该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试制条件,并且将继续为甲方研发、完善该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和条件,甲方承诺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委托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加工该同类型产品。

  2、基于甲方系该产品的专利申请人(专利经核准后为专利权人),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给第三方提供或加工该产品。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加工费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款总额的日万分之八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累计拖欠乙方应付款达 元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逾期向甲方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天,应按该产品价格总额的日万分之八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经双方共同确认或者国家检验机构鉴定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按照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合理选择修理、更换或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5、本协议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十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十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通知条款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四、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订单及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产品加工合同 篇2

  甲方:(定做方)

  乙方(承揽方)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加工xx,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做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二、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月,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3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暂确定本协议履行第一年期限内每月提货量不低于,今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提货量提前作好原材料和包装品的采购并保证每月至少达到甲方订单的90%以上。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万箱,月订货量万箱的,每天不低于万箱,万箱以上的,每天万箱。

  第六条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

  (以上价格在原材料价格波动5%范围内不作调整,如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则作相应调整)。

  2、乙方承担购置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产品的加工及包装和交付甲方产品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其他相关税费;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即应当于日内支付乙方该批加工费的%,该批剩余%加工费待乙方全部交付产品后一次性付清。

  2、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存在挪用滥用资金或者购置原材料和包装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主张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见附件一),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一间办公室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

  乙方购置的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分。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同样的产品。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出资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其它

  1、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按元支付乙方加工费用;以后甲方按本协议

  第六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4

  一: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

  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

  二: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此协议于____年__月__日由以下两方签订:

  委托方: 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邮编:______)

  电话: (__)______

  传真: (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 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__(邮编:____)

  电话: (__)____

  传真: (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 ____________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茶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 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 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 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双方责任

  (17)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协议终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协议期限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__加工方: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附件一:

  ____品质指标要求

  委托方: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三: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 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名称:________ 款号:________ 件数:________

  颜色:________ 码数:S M L XL

  总件数:________

  单价:________

  备注:________

  第二条:原材料

  由甲方提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挪做他用。

  第三条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工艺单制作的产前样执行,产前样仍需要修改的,以产前样和双方签字的修改意见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生产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 、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 止工作,并在 2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 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五条 包装方式

  内用______________,外用________包装,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六条 服装交付

  1、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七条 服装验收:甲方派跟单员到乙方工厂跟进产品工艺,生产进度。对甲方跟单员在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改正。

  第七条 定单完成后,甲方对货物进行全面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 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

  5、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 2 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 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 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八条 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货物验收无误后、提货前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方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20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4)无故中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费用。

  (6)甲方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 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日期: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按甲方提供图纸及技术要求制作 。交货时提供产品送货单、检验单等资料。 三、交货期:见备注。 四、交货:

  1、 交货地点:

  2、 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费用:

  包装标准为纸箱、包装物由乙方供应不回收,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验收方式:货到甲方厂内后,甲方按照送货单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入厂验收,

  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乙方。

七、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入场验收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验收合格;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7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八、质量责任:

  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是合格的,符合甲方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甲方将根据不合格情况扣除不合格产品全部或者部分款项。

九、结算方式:

  1、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十五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合同总金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70%结算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合同执行完六个月内或后一笔合同执行完后支付。 2、支付方式:转账支票。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给定作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两页,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传真件具

  同等法律效力。

产品加工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xx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产品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委托甲方在河南省种子管理站东郊试验站种子加工厂代加工小麦、玉米、蔬菜等作物种子。

  二、加工费用:使用清雪包衣—自动计量包装全套加工流程加工,玉米元/公斤,使用自动计量包装流程加工,玉米元/公斤,加工其它作物种子价格由双方临时协商确定。

  三、在甲方种子加工厂加工种子发生的装卸费、水电费、人员工资、设备折旧费、维修保养费及短期仓储费(一周内)由甲方负担。如种子贮存期超出一周,费用按仓贮收费标准另计。

  四、乙方种子加工所需种衣剂、包装袋等均由乙方负担。如种衣剂由甲方提供,其费用另计。种子加工的废种子和下脚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种子加工质量保证:甲方种子加工厂是采用国外及国内先进主机建成的,生产率高,加工质量好,计量范围广。其工艺流程为四层筛风筛雪比重雪包衣—计量包装(范围0.1—50kg)乙方提供的种子原始净度≥95%时,甲方保证种子加工的净度、计量精度、获选率(种子损失率)破碎率、种衣牢固度、包衣合格率等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乙方提供的种子需包衣时,应提供质量合格、成膜性好,使种子包衣后能够连续进行自动计量包装的种衣剂。

  六、设备加工能力4t/h,每天加工小麦、玉米能力3—6万公斤,如乙方需分装5kg以下小包装种子时,加工能力每天3万公斤左右。

  七、种子加工前,乙方应提供甲方种子质量检验单。纯度、发芽率、水分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甲方方可进行代加工。

  八、代加工数量:小麦、玉米:乙方应保证年种子加工量不低于50万公斤,每个品种加工数量不低于5万公斤。

  九、合同期限:双方本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合同期限2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十、订金:合同生效10日内,乙方应预付甲方代加工定金万元。

  十一、代加费用结算:每批种子加工后,乙方对种子加工质量进行检验,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合同规定要求,乙方应在提货前将全部加工费支付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修订。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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