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时间:2020-06-10 20:00:43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合作合同三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作合同3篇,欢迎大家分享。

【热门】合作合同三篇

合作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丁方: 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商量,就共同经营 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 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

  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

  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丁四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担负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担负: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担负。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四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担负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担负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担负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 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 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担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担负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担负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担负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担负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商量,如商量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商量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合同 篇2

  公司名称(甲方):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代表: 公民身份证号码:

  公司地址:

  公司名称(乙方):

  公司的法人代表: 公民身份证号码:

  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经共同友好协商,秉承公平、公正、互信共同友好互利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两方共同出资参与天猫旗舰店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资金

  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天猫旗舰店总投资为65万元。甲方出资20万元,乙方出资45万元,甲方占天猫旗舰店51.1%股份,乙方占天猫旗舰店49.9%股份。股份不得转让,抵押给第三方个人或者企业。详细投资明细及所购固定或非固定资产明细见协议附件。如该投资金额不够,可追加投资,但最多不超过35万,由甲乙双方共同平均出资。任何一方在平均比例多出的投资金额天猫旗舰店按照按每月以多出的投资金额×0.012所得金额作为利息支付给对方。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的投资款必须到位,否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双方所投资金额待商城正式营业(试用期3个月后)在次月10号抽出投资金额总额的8%优先返还给平均投资比例多出资金的一方,续后平均返还;

  甲方负责办理天猫旗舰店的工商登记、经营;承担企业法人代表;并以此名义缴纳相关费用;对外行使经营行为,乙方对甲方的经营行为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管理过程中若出现需要法人承担责任等情况或因此产生相关费用的问题由甲乙双方按5:5共同分担。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叁年。如在合同到期前六个月双方均无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继续生效,合同期限依旧为叁年。如其中一方要终止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相关事宜。

  三: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财务核算:经双方协商一致,由双方协商选聘出纳人员管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由会计(另请或外包)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财务核算报表,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并保存。每月25日为签字日,在七天之内不签则视为认可。双方均随时有权对共同投资的财务状况进行核查;

  盈利分配:按照各自的股份享有利润分成每个季度经营所获得的纯利润按照各自占有股份比例分配,于下一个季度首月的月末双方核算无误认可后进行分配,如需将其中的部分利润用作再投资,由双方商定;

  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需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后视为当月纯利润;

  企业债务:双方按照各占股份承担亏损责任,如投资额不抵亏损金额,其他投资人拥有追回其应承担金额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3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四: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合同期间如遇:1.不可抗拒力量 ,2.其中一方违反本合同或有重大过错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以外,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它单方面原因解除本合同;

  如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作终止时,品牌商标及天猫旗舰店(含正式天猫二级域名)归属事项

  合作终止时,品牌商标及天猫旗舰店的各项所有权由双方采取竞价方式取得最终各项所有权,取得各项所有权的一方要支付竞价成交金额的50%给另一方,另一方(指在竞价过程中未取得品牌商标及天猫旗舰店的各项所有权)有义务配合品牌商标及天猫旗舰店的各项所有权转让相关手续,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竞价成交金额的50%给另一方。

  六:其它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人签字并盖公司盖章后即刻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法人代表签名:

  乙方公司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公开课及内训招生协办方,进行代理招生工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权书(见附件形式)。

  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学员及意向客户,由甲方进行跟进处理(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客户咨询及跟进工作)。对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的客户(包括乙方在协议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本协议期之前的所有意向客户),于本协议期及之后一年内产生的成交,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甲方须按本协议第六条及第七条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业绩相应的佣金;

  计算公式:乙方代理业绩所产生的实际成交总金额X项目佣金比例=乙方佣金。

  甲乙双方确定项目佣金比例如下:

  公开课为40%,内训为30%(若有其它特殊情况,请在本协议列出)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招生系统帐户,由甲方自助进行招生信息的发布及维护。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统中发布的招生信息,须为符合本协议之项目,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本协议合作项目,并对产生的业绩根据本协议收取佣金。甲方培训公开课如有延期情况,应在确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中止发布甲方招生信息。

  乙方负责将客户报名及咨询信息记录于甲方招生系统帐户、或以电话及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定期查询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中记录的报名及咨询信息,对报名或咨询的客户及时进行跟进,并于乙方招生系统如实记录每客户跟进情况。

  对于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甲方应于开课后三个工作日内于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进行准确记录,并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计算出乙方应收佣金,同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冻结甲方招生系统帐户,并停止对甲方招生信息的宣传推广工作。

  甲方须于每客户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佣金(以支付凭证日期为准),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加收每日1%的滞纳金。如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超过30工作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另外索赔乙方代理佣金一倍的违约金,并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如发生甲方遗漏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的情况,甲方须按本协议相应条款支付相应乙方佣金,并另外向乙方支付相应乙方佣金的一倍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

  本协议自生效起90天内,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客户无任何成交,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

  如甲乙双方客户信息有任何重复或冲突情况,除甲方可提供确切书面证明外,均应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甲方不得在乙方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由此引起的纠纷,甲方负全责。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协议的书面形式协议附件,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如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附件形式补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电话:电话:

  盖章: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代理招生授权书

  (填写甲方单位名称)授权深圳市易创顾问有限公司作为招生代理,进行(填写招生合作项目名称)工作。

  特此授权

  (填写甲方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甲方单位法人签章)

  授权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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