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

时间:2020-10-01 17:01:45 合伙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合伙合同范文集合十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伙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合伙合同范文集合十篇

合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占出资总额的 %.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伙合同 篇2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月日签订:

  1、甲方:

  2、乙方:

  各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中国长沙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合同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第四条 企业名称

  本企业名称为: (有限合伙)

  第五条 注册地址

  本企业注册地址为:市 区 路 号

  第三章 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六条 合伙目的

  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伙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以工商核准为准)。

  第八条 经营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

  第四章 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出资期限

  第九条 合伙人的名字、名称、住所和相关资料

  如下表:

  第十条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

  10.1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如下表所示:

  10.2 出资额的缴付期限:

  10.2.1 首期缴付时间:20 年月日,按各合伙人认缴总金额的%缴付;余下资金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10.2.2 上述缴付,由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缴资通知书,各合伙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将当期出资足额缴付至本企业指定帐户。

  10.3 认缴出资额的增加和减少:

  10.3.1 本合伙企业设立的第二个财政年度后,如10.2条约定的出资缴付条

  件未成就,本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将通过决议并修改本协议,减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解除全体合伙人认缴但因缴付条件未成就而尚未实际缴付部分的出资责任。但,下列出资不得减少:①支付本企业的管理费;②支付本企业的债务和责任;③本企业已经完成或再约定期内的交易中的投资;④对现有投资组合中继续投资。

  10.3.2 本合伙企业成立后的任何时候,如因经营所需,且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增加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

  第五章 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以及合伙债务的承担

  第十一条 收益分配的原则

  11.1 各方同意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11.1.1 若有合伙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但在最晚交付期限内缴足认缴的出资额,则按各方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11.1.2 不履行出资义务(指在本协议第10.2.2条规定的最晚缴付期限日仍未缴付出资。下同)的合伙人,其享有收益分配的出资额为己出资额扣除本协议第19.1条规定的管理费、第35.1条规定的违约赔偿金后的余额。

  11.2 尽管有11.1的规定,本企业仍然应当按照本协议第15.3条规定的顺序派发收益和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奖励。

  第十二条 税赋

  本企业因向合伙人分配收益而预先缴纳的有关税项和所得税,被视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从合伙人资本帐户余额中扣减。

  第十三条 收益分配的形式

  13.1 本企业的收益分配以人民币或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进行。分配任何有价证券的价值以派发当日有关部门公布的市场收盘价为计算依据。

  13.2 合伙人共同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四条 收益分配的前提

  14.1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结束后,或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的更早时间,在扣除管理费后分配当期收益(包括红利和利息);

  14.2 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项目投资,收到出售收入后,尽快将回收的

  本金和收益派发给合伙人。

  第十五条 收益派发

  15.1 本企业的投资收益及本金须回到本企业指定银行帐户,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分配;

  15.2 投资收益应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确定;

  15.3 经审计确定的投资收益按本协议约定比例、按以下顺序向合伙人派发: 15.3.1 首先所有合伙人按照其实际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获取年10%的收益; 15.3.2 其次,提取不超过1年的管理费准备金;

  15.3.3 扣除上述两项提取后的余额部分,其20%奖励给普通合伙人,80%按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派发。

  第十六条 亏损的分担

  16.1 所有合伙人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16.2 当各方协商一致变更出资比例时,亏损的分担根据届时实际的出资比例确定。

  16.3 当亏损超过全体合伙人出资时,有限合伙人不承担超过其出资额的亏损;普通合伙人须承担超过出资额以外的亏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本企业债务

  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业不得对外举债。

  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第六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会议和投资委员会

  第十八条 合伙事务的执行

  18.1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吴学愚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该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不再执行事务合伙人职责时,经占2/3以上出资额的合伙人同意另行选定执行事务合伙人。

  18.2 执行合伙人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

  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 18.3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和责任如下:

  18.3.1 执行合伙人不能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包括其他合伙人。下同)举债及对外担保;

  18.3.2 对于本企业投资项目的债务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决定投资时必须由清晰的界定,并制定适当的财务安排予以规避;

  18.3.3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按照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市场情况选择各类投资工具;

  18.3.4 对于各类投资的风险控制,执行合伙人应该制定具体的方案,向年度合伙人会议报告,在获得合伙人会议批准后在本年度实施;

  18.3.5 执行合伙人每季度应将本合伙企业的各类投资的状态以书面方式向其他合伙人报告;

  18.3.6 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权,应该由执行合伙人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予以保证;

  18.3.8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限。

  18.4 执行合伙人应在以下期限内,向所有有限合伙人提交以下文件: ㈠.每一季度开始后十日内,提交上一季度本企业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简明报告;

  ㈡.每半年开始后的十日内,提交未经过审计的半年财务报告;

  ㈢.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㈣.在有限合伙人提出要求后五日内,提交申报所得税所需的信息;

  ㈤.项目的评估报告或投资项目结算报告完成后五日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 第十九条 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费用和报酬

  19.1 管理费

  本企业按年度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合伙财产支付。 19.1.1 管理费标准

  本企业管理费按年度支付。在实现分红前,按照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应缴出资额的2%支付管理费;本企业实现分红后,按全体合伙人实际出资额减去分红项目投资额后余额的2%支付管理费。

  签名:

  时间:

合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资金投资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技术投资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技术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号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为资金投资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技术投资方,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3、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的营销网络。

  4、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开发项目。

  5、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除此协议约定_______外其他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本金收回_______万元前,按_______每个月的营业额去掉所有开支,剩余利润资金投资方分_______%,技术投资方分30%

  2、本金收回_______万元后,_______每月营业额去掉所有开支,利润资金投资方和技术投资方五五分成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3、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入伙与退伙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2)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3)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4)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5)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6)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退伙的,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按约定比例分担亏损。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合伙企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解散。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_______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在_______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十、违约责任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补充合伙协议。本协议未规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或其他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当地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渔业生产,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分配

  甲方占40%,乙方两人各占30%。

  二、甲方张冬福负责上畈村租田和村民纠纷各项工作,租金定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协议为准。乙方陶志江、张祥负责安全施工。

  三、如在承包期间遇政府征地,征用费按各方股份分配。征用期间如有纠纷,由张冬福、陶志江、张祥协商共同处理。

  四、如有一方因个人原因伤害到集体利益要求退股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两人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合伙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2.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3.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_________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清缴所欠税款、员工工资、返回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美甲项目合作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两方合作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及水费,电费,工商税务卫生等费用。

  乙方:负责营业用设备 ,各项产品及广告宣传美甲咳嗽惫ぷ实确延谩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两方在合作经营期间,美甲部产生的所有收入甲方占30%,乙方占70%。

  2、所有收入均由甲方暂保管,乙方应得70%由甲方按每月3次支付给乙方,分别为每月的1日,11日,21日,具体为:每月1日至10日收入于本月11日支付给乙方;11日至20日收入于本月21日支付给乙方,21日至30日或31日收入于次月1日支付给乙方。

  3、顾客办卡金额属未消费金额,乙方应得70%分两次支付,办卡当日结算35%,剩余35%于消费日(划卡日)结算。

  4、会员卡续卡金额的分配依然按乙方70%,甲方30%的方式分配。续卡当日结算35%,剩余35%于消费日(划卡日)结算。

  第四条:甲、乙两方的责任和权利

  1. 乙方如需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乙方经营期间与顾客发生经济纠纷遭顾客索赔等事项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场所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4. 乙方必须爱护场所设施设备,在合作期间如损坏场所内设施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用店内物品。

  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 维护店容卫生。

  6. 乙方不得私自与顾客做财务交接,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与损失。

  7. 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8.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正当经营提供便利条件。

  9. 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应得财务,不得无故拖欠。

  第六条 合同期满、乙方迁走时

  1、乙方应将美甲室内所有属于甲方的设备设施向甲方交接清楚,对破损和短缺物品进行赔偿。

  2为维护诚信声誉,顾客未消费完的卡内金额必须返还顾客或交由甲方代为返还, 否则,甲方有权代替顾客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对方续约、解约、变更等事宜,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 两 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或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擅自单方解约的,应以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合同 篇7

  铝合金门窗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福宸湘江明珠

  工程地址:湘江明珠

  使用层次:详见图纸

  开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 年月

  二、 承包内容、方式及材料要求:

  1.承包内容和方式:

  (1)承包内容:本工程所有铝合金门窗。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不包税金的方式。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

  (3) 单价含材料费、五金配件、玻璃、制作、安装、门窗边打胶、人工费、机械费、班组生产安全保护用品费。

  2.材料要求:

  铝合金配件为 品牌,具体以所提供的样品(备存)为验收标准;

  产品系列采用:

  配 厚中空玻璃(窗台高度900mm以下及玻璃拉门采用钢化玻璃;单个玻璃分格不得大于或等于1.5m2)

  三、交货及安装:

  1. 交货地点:

  2. 交货方式:按照工程进度要求进行批量送货。

  3. 交货时间:按施工进度批量进货,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20个工作日到货,不能影响甲方总体施工进度。

  4. 安装时间:乙方承诺合同订立后且技术方案经设计院确认,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30天内进场安装。如因甲方的原因而影响乙方施工时,安装或调试工程时间顺延。

  四、质量与施工要求:

  1. 门窗产品出厂必须有合格证、质保书,并在工地进行二次产品验收。甲、乙及监理方三方共同对所有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2. 甲方、监理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规定部分的货款。

  3. 当为了保证外墙饰面砖的整块,需要改变洞口尺寸时,应先征得或建设(监理)的同意,方可进行改动。

  4. 门窗在工地堆放不应直接接触地面下部应放置垫木且应立放,立放角度

  不应少于70度,并采取防倾倒措施。

  5. 安装过程中应及时清理铝合金门窗表面的水泥砂浆、密封膏等,以保护表面质量。

  6. 门窗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设计图纸要求选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

  7. 铝合金门窗选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除了不锈钢外,均应经防腐蚀处理。

  8. 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入洞口应横平竖直,外框与洞口应采用弹性连接牢固,不得将门窗外框直接埋入墙体内。

  9. 铝合金制作装配时横向及竖向组合时,应采取套插,搭接形式曲面组合,搭接长度宜为10㎜,并用密封膏密封。

  10. 安装密封条时应留有伸缩余量,一般比门窗的装配边长20~30mm,在转角处应斜面断开,并用胶粘贴牢固,以免产生收缩缝。

  11. 若铝合金门窗为明螺丝连接时,应用与门窗颜色相同的密封材料将其掩埋密封。

  12. 安装后的门窗必须有可靠的刚性,紧固件距角端为150mm,中间间距不得大于500mm,不得钉在砖墙上。

  13. 铝合金门窗关闭要严密,间隙基本均匀,扇与框搭接量要符合设计要求。

  14. 铝合金门窗的附件要齐全,安装位置要正确、牢固、灵活实用,达到各自功能,端正美观。铝合金的推拉(开启)力矩不得大于施工规范的规定。

  15. 门窗框与墙体间缝堵塞爆满密实,表面平整光滑;堵塞材料、方法要符合设计要求。

  16. 门窗外观应洁净,无划痕碰伤,无锈蚀;涂胶表面光滑平整,厚度均匀和无气孔。

  17. 铝合金门窗的制作与安装误差应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实测合格率应在90%以上。

  五、工期要求:

  乙方于20xx年 月 日进场安装,与20xx年月日验收交付甲方,工期为 个月。

  六、结算方式:

  1. 结算总价=合同单价×结算工程量(约2,具体以办理结算核定工程量为准)。

  2. 合同单价:元/m2(暂定合同总价为。

  3. 结算工程量按实际施工的铝合金外框尺寸以面积计算。本工程住宅部分为 层,结算时现场随意抽五层,双方逐个量取面积。

  七、付款办法:

  进度款支付:

  1甲方按暂定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完成整栋窗框的安○

  装工程后,甲方按暂定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完成整栋工程量一半的窗扇安装后,甲方按暂定合同的20%给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完成整栋窗扇的安装工程且全部调整合格后,甲方按暂定合同总价的

  15%给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所承包的工程竣工验收,乙方的工程结算经甲方审核完毕,工程款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5%;

  2余款5%在乙方的保修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付清。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

  收之日期,为期1年。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进入施工现场人人都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2. 操作者应常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固,防止脱柄伤人。

  3. 安装时不要向下扔东西,工作时注意脚要踩稳,不准在窗扇上放置脚手板和悬吊重物。

  4. 搬运门窗时要轻放,不得使用木料穿入框内吊运至操作位置。

  5. 门窗不得平放,应该竖立去,其竖立坡度不大于20度,并不准人字形堆放。

  6. 使用机械,禁止戴手套,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认真操作,不得与他人谈笑。

  7. 机械部件必须齐全,机械的转动和危险部位必须按跪地安装防护装置。

  8. 不准任意换粗保险丝。

  9. 机械必须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性能,熟悉操作技术。

  10. 严禁机械无人员负责和随便运用,机械使用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用完时应切断电源并将开关箱关门上锁。

  11. 乙方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合伙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现就合伙开店,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各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双共同经营座落于 第三条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合伙期满后,经各方同意可以续签或延长。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甲方出资 元,乙方出资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帐面财务利润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给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

  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

  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附:各合伙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合伙合同 篇9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介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下列物业售/租中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合作将下列物业售/租予客户:

  1、物业名称: (该物业由 方提供)

  地址:

  2、 方同意负责协助租赁/买卖双方办理有关该物业租赁/买卖之全部手续。

  第二条 中介费分配及支付:

  (一)如上述交易成功,甲乙双方按下列 方法收取、分配中介费。

  1、甲方收取相当于成交房价的 %作为中介费。

  乙方收取相当于成交房价的 %作为中介费。

  (本项适用于物业买卖中介合作事项,上述中介费以双方出具之有关发票为准)

  2、甲方收取相当于 月房租的 %作为中介费。

  乙方收取相当于 月房租的 %作为中介费。

  (本项适用于物业租赁中介合作事项,上述中介费以双方出具之有关发票为准)

  3、甲乙双方各自收取的中介费之和即为该交易的总佣金,甲乙双方以总佣金为基础分配各自在合作事项中应得的报酬份额,甲方应得总佣金的 %,乙方应得总佣金的 %。

  (二)如成交后,无论由于业主或客户违约所造成交易终止,按租/售合同规定中介应得赔偿的,对赔偿款甲乙双方按本条第(一)款第 项约定的比例分配。

  (三)合作一方收取的中介费如超出合同规定其应得的份额,应将超出的款项在取得中介费后 天内退还给另一方,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

  (四)甲乙双方每 月/季/年度进行中介费的结算,并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分配方法进行结算。

  第三条 双方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没有通过对方的情况下与对方提供的客户、业主联系或成交,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不得将上述客户、业主之资料转透露给他人或与第三方合作成交该物业,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均应出示有效、真实的发票,不得在发票等相关单据上弄虚作假,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第三条1款约定的,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 个月租金或相当于楼价 %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上述款项须于实际实施违约行为(无须实际成交)之日起 天内支付,否则按每日 ‰计算滞纳金。

  2、任何一方违反第三条2款约定的,违约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的规定在发票等相应单据上弄虚作假的,按单据金额的 %由违约方自另一方提出相应证据之日起 天内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按本条第1款计算滞纳金。

  4、任何一方如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第4款的规定交出相应款项,滞纳金的支付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计取。

  第五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合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如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况而终止本合同的: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 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4、甲方依据本款第1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寻求救济(例如寻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泄密方应按的 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八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4、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1、廉洁协议

合伙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甲方是一从事研发lq污水再生利用设备系列产品、环保节水技术开发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政府认可的合法手续,资信完备,时机成熟,平台稳固。该工艺技术为职能部门,实属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市、区县经营lq污水再生里头用利用设备,开发该地区污水处理市场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污水再生利用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乙方自愿参与甲方研发的污水再生利用设备系列产品的生产、经营并作为甲方下属的分支机构,甲方对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双方议定,()分布在该辖区进入市场的初级阶段,由于对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四、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外阜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10万元整;北京区县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通过媒体声明,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五、为了把市场做得更具完美,依据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在辖区内的区县设分支,从事该项高新技术工作,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与下属另立合作协议。

  六、污水再生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是甲方研发的利国利民的高科技产品,因此,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合作期限五年。

  七、乙方的奖励提成1、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成交,奖励对方按总价20%(税前)提成。2、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归乙方所有。3、正常报价20%奖励提成中下浮部分,计算到乙方。

  八、兑现方式项目合同签署后款到位,即付提供信息方应得报酬的50%,第二批款到位后,将提供信息方50%的余款付清。

  九、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本合同可再延续三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十、双方在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分歧,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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