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0-08-03 20:00:22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购销合同集锦8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购销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购销合同集锦8篇

购销合同 篇1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BZ- (20xx)085 甲方:滨州市枫盛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滨州市荷塘渔村餐饮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并承担给乙方和顾客造成的危害和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2、在乙方订货后,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货,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如甲方擅自涨价,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并承担一切后果。

  4、甲方给乙方的产品价格如有调整,甲方需提前一周向乙方声明。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则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乙方选择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

  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二、购货清单及结算方式

  酒水购货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1、 合同货物的付款方式采用 银行电汇 方式。

  2、 乙方必须于到货三十 日内付清货款。

  三、损耗残次品处理

  1、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及时以甲方开出的出库单为凭据对账,如出现过期,由甲方负责调换。

  四、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20xx年08月 25 日至20xx年08月25 日止,协议期满壹个月内,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赔偿损失不得低于合同总货款的5%。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甲乙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合同签定地点:滨州荷塘渔村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甲方: 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户名:滨州市枫盛商贸有限公司 户名:滨州市荷塘渔村餐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滨州分行黄河二路分理处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滨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7001836808050160434银行帐号:376810100100208023

  日期:20xx年08月25日日期:20xx年08月25日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出售一批仪器,(详情参见附件附页之清单)一次性交乙方,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附件是齐全,使用功能是正常良好的。各方面符合清单上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交货:

  1、交货日期:乙方支付现金贰万元(RMB)后之1个工作日。甲方一次性打包把仪器交乙方。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 甲方处。

  三、合同金额

  本次购销合同总金额合计:¥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乙方预付万元现金提货,年月日再支付现金2万元,剩余万元在下个月中旬支付完毕给甲方。 四、合同的履行:

  甲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达不到约定技术要求的,甲方必须无条件退回乙方所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五、解决争执方法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之精神,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六、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

  自修改或终止。

  八、合同份数:本合同由中文书写,正本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数量原 煤 产 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议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拒绝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剧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第四条、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鱼运到厂家后鱼的鲜活。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如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合同中具体说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第八条、货款结算方式:货到付款,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协商解决。

  第九条、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送当地人民法院或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甲方: 乙方: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 日年月 日

购销合同 篇5

  订货方: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及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总则

  1.1 方在具体交易中,应以本协议书为基础签订产品订货合同,订货合同应明确规定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单价、总额、验收方法、支付方式及交货日期、地点、方法等具体内容。

  1.2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书及双方认同的订货合同向甲方提供产品,在约定的日期和地点交货。甲方保证按订货合同中规定的结算方式和期限支付货款。

  1.3 在交易过程中,如产品价格、规格、包装、数量等事项发生变动,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一致确认后方为有效。

  1.4 双方确认的《订货合同》、《报价单》一经签署,即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第二条产品质量保证

  2.1 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标准依甲乙双方签订的《产品承认书》做标准;订货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质量标准的,不得低于约定的质量标准。

  2.2 乙方应保证出厂的产品为合格品,产品应贴有合格标识、出厂时间。 2.3 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三条 价格

  3.1 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的价格应公平、合理。

  3.2 由于乙方之产品主要结构材料(如变压器、PCB板、IC芯片等)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价格调整按双方《报价单》内规定执行。

  3.3 价格以人民币计,如有变动,以《订货合同》的补充说明为准。

  第四条 包装

  乙方所供应产品的外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合格证明、出厂日期及其它说明。

  第五条 交货及验收

  5.1 甲方在订立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订货合同的具体交货日期、地点、交货数量等细节完成交货。 5.2 产品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如需托运的,应注明托运公司)。

  5.3 每次交货时,乙方应同时提交该批产品的送货单。甲方验收合格并在送货单上签字加盖收货章,同时开进仓单后,产品才算完成。

  5.4 运送产品到指定交货地点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货物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5.5 甲方在验收时认为产品不合格时,可拒绝接受产品。(质量要求参照本协议的第二条)

  5.6《订货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产品数量,(除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乙方的产品。 5.7 甲方在验收产品时,检验出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达到10%或以上的,可以拒绝验收剩余产品,直接将当批次产品全部退回乙方,待乙方整改处理好后,再次送货检验,因产品送检时发现不良退货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投入生产及交货带来的损失,乙方应按照该批货款的10倍赔偿甲方损失。

  第六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6.1 产品的所有权及丢失、损坏的风险在甲方验收并完成收货手续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出现产品滞销乙方不应接受退货和换货。如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滞销不良品可无条件退回乙方。

  6.2 对于一些特殊定制材料,而且有最低起订量要求的材料,当甲方订单数量不足材料的最低起订标准时,多出部分的库存材料由甲方承担(如PCB LCD液晶屏等专用材料)。

  第七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7.1 甲方在结算日向乙方发出货款支付通知,并按照本协议的汇款地址支付。

  7.2 结算方式: (举例说明:月 日至月日的货款,在月日前付清。)如逾期不能付清货款,则按所欠货款总额的天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8.1 由于甲方未按本协议书、订货合同履行其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8.2 甲方中途无故退货,甲方应向乙方偿付退货产品总价值50%的违约金。

  8.3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无故延期验收超过2天即按收货处理。

  8.4 甲方应严格遵守付款时间:延期付款1个月以上应支付供方5%的滞纳金,延期2个月以上的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货款。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9.1

  乙方交货的数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供货限期,乙方交货期逾期15天以上按不能交货处理,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交货时间按照双方协定时间,乙方必须按时按质交货,拖延一天扣货款的2 %。

  乙方为甲方开发的系统,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展厅、展会及其它场所展示,更不得提供样品或供货给非甲方指定的公司或个人,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按经济法相关规定赔偿。

  9.2

  第十条 生效

  10.1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0.3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书的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表单编号:

购销合同 篇6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范本《服装购销合同范本》。

  2.合同条款及付款方式: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 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数量、单价、总值如下:样品确认后,需方支付合同金额20%作为订金。供方出货后1天内需方将合同剩余金额划入供方帐户上,确认货款到后,供方向需方提供等额发票。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一的罚金。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一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罚金。

  ③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罚金。

  ④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7

  买方:

  签约地址:

  卖方:

  签约时间:

  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 卖方同意出卖、买方愿意受买下列标的物,并遵守下列各项条款:

  一、标的物详情

  (以下包括:货物品名、货号、鞋材质约定、码段、数量、单价、金额及交货期;标的物具体信息含配码、材料标准等详见附件同合同编号的《订单》):

  二、生产:

  按双方确认样要求生产,鞋子购销合同范本。大货生产时,如未经买方书面同意确认,卖方大货所用材料同确认样不符,买方有权拒收大货,并保留向卖方索赔最高不超过总预付货款2倍的违约赔偿。卖方不得在未经买方允许的情况下,将订单外发其它加工厂生产。

  三、合同签订后

  除买方根据市场情况,紧急书面通知卖方(并经卖方同意)减少或取消订货的外(所减少或取消部分订货货款按本合同议定价在总货款中扣除),买卖双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

  四、包装:

  严格按照买方要求操作。货物发送至买方指定点后,经买方检验,如发现包装过紧导致鞋子变形,影响销售,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相应损失或全额退赔;因包装过松、浪费体积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运费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五、质量要求:

  根据买方确认样品为准,其它技术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或质量保证期:卖方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规,在三包期内对产品实行质量“三包”;交货后半年内,出现消费者大面积(15%以上,含15%)投诉本次大货较重大质量问题,经相关质量检验部门证实产品本身确实有较大质量问题,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进行必要的产品召回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交货地点:

  卖方仓库。在某个批次货物验货通过后,买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是否直接从卖方仓库装运货物出货,合同范本《鞋子购销合同范本》。卖方负责货物装箱工作。卖方在货物装箱时须要保证满箱出货。

  七、交货日期:

  本合同及同合同编号的《订单》所提及的交货期均为该批次货物的装柜离厂时间。20xx年*月**日前交货,所有货物严格按照订单关于货期的要求按时交货。任何一个批次如因推迟交货影响上市销售,卖方赔偿买方该批次合同金额的5%,如合同交期延15天以上,买方有权拒绝出货,取消合同,卖方需退回买方已付的订金。

  八、验收标准:

  买方按确认样及相关标准和要求验收所有货物。相关标准以国际鞋类贸易正常检验标准为准,如客户对某个批次(或全部批次)大货有另行质量要求或其他要求,买方需在该批次(或指定批次)交货期前20天书面(含传真、双方正式往来的邮件)告知卖方确认。 验收方式:

  (1)卖方根据合同或《订单》所约定交货期自行安排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告知买方,买方根据卖方生产计划表,在大货生产时,有权安排人员进车间对所生产大货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反馈至卖方代表处,卖方应根据抽检结果及时调整相关质量管理,以避免最终大货交货的质量问题。

  (2)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买方有权安排正式质量检验人员于出货前7天内对该批次大货进行检验。买方正式验货前,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相关事宜。对于验货结果,买方应在1—2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卖方确认。卖方根据验货结果迅速对大货瑕疵进行修正、替换工作。在卖方完成相关改正工作后,买方会重新安排验货直至验货结果符合质量标准。

  (3)没有买方书面(含传真、双方正式往来的邮件)的通知确认,所有货物不得认定为已验货通过,不得装运出货。卖方因违反此条款导致买方和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一律由卖方负责赔偿。

  九、 合同(总货款)金额:

  (大写)元整(¥ ),20%订金为(大写)元整(¥)。

  付款方式:合同双方签字,在乙方预付给甲方合同金额20%订金后生效,验收交货时乙方必须在每次发货之前将该批货款打入甲方账户(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20%订金只能在最后一批货品发放时作为货款使用),如甲方通知乙方交货,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未回复,且未付清款项,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货品自行处置,且乙方支付甲方的订金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乙方不行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对货品的处置和要回订金。

  十、违约责任:

  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依照合同交货规定条款办理;因卖方交货严重延期(经买方或买方客户多次邮件、传真或电话催促卖方代表人,卖方仍无法确定交货期)或拒绝交货导致买方巨大经济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要不超过《合同法》规定违约上限赔偿。其他违约责任依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

  十二、

  买方交给卖方的附件《订单》、《包装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执行期间,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其他同本合同相关的书面、正式的文件(含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传真件)同样为本合同的有力补充。本合同、作为附件的《订单》以及其他书面文件中有相互冲突或矛盾的条款,一律以最接近最终交货期的商定条款为准。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买方: 卖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 篇8

  采购方:

  供货方:家电采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 乙方负责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地点供货。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价款等见下表。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已包税金、包供货、包运输、包安装、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

  3、结算方法:按甲方实际要货数量为准,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合同期内,单价不变。

  第二条 质量、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乙方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 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2、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种类、品牌、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及售后服务内容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

  3、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保质期如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自各批产品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2 天内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意外、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质)期满后维修服务只收工本费。同时乙方应实行国家新“三包”政策,对产品向用户提供维修服务。

  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效力的限制。

  4、乙方保证所供材料(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如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产品包装标准

  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安装配件、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如为进口产品,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进口海关关单及税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实后交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备案)、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负担

  1、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

  乙方提前交货的,要经甲方同意,否则,产品在交货日期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的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运费(包括卸货和进仓费用)已包含在产品单价中。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

  1、乙方按甲方供货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货物运抵前2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接收;货物到交货点后,甲方负责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委派的送货人(须持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代表乙方负责货物的交付、验收、结算工作,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地证明、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对产品的外观、数量、型号进行初验,并予以签收确认。

  2、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阳江市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收到产品后,如果发现(发现的时间可在货物验收前或验收后)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代为保管该产品,并在发现(发现的时间可以在收货后)后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处理意见后,应在2天内按甲方要求负责处理。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100%货款,乙方需开具相应发票,甲方见发票付款。

  2、乙方承诺,以上合同单价合同期内不变,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4‰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前述违约金外,还应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要求向甲方供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直至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接受乙方的供货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瑕疵担保责任。乙方除承担修、退、换的责任外,还应按瑕疵产品总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超过20个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接受乙方交货后,若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合同规定的产品不符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天内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也可解除合同,甲方由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天内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为该批产品已支付的货款。

  6、乙方在本合同期内,违反双方约定提高合同价格,乙方按涨价的10倍赔偿甲方违约金。

  7、在甲方场所,乙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甲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甲方应付款中扣除。

  8、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产品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撤离。甲方没有保管该产品的义务和责任。

  9、合同一方违反廉洁协议的,应当向合同他方支付合同产品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合同他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合同他方可据此解除合同。

  10、任何一方违反廉洁协议并触犯刑律的,合同他方可以向司法机关举报、控告。

  1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阳江市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裁决。

  第十一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 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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