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时间:2020-07-06 16:02:17 供货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供货合同集锦7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货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供货合同集锦7篇

供货合同 篇1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涂料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

  1。 涂料品牌:涂料

  2。 涂料品类:

  1)。弹性涂料

  2)。防霉涂料

  第二条 质量要求标准

  1、质量标准: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标准。

  2、乙方提供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

  第三条 供货地点、品名、型号、数量、单价、总合同价款:

  1。 供货地点: 3区、8区、9区、11区

  2。 外墙弹性涂料数量(暂定) 295吨 。合同单价:贰万五千元/吨(大写),人民币(¥) 25000。0 元/吨,合同金额 柒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大写):人民币(¥) 7375000。0 元。

  3。 防霉涂料数量(暂定) 105吨。合同单价:一万五千元/吨(大写),人民币(¥) 15000。0 元/吨,合同金额 壹佰伍拾柒万伍仟元整 (大写)。人民币(¥) 1575000 。0 元。合同总金额(暂定)捌佰玖拾伍万元整 (大写)。人民币(¥) 8950000 。0 元 。最终的供应数量按实际使用数量计。

  第四条 涂布量

  1、经甲乙双方确认 涂料的涂布量如下:

  1)。弹性涂料:2。5OMkg成活(理论涂布量)

  2)。防霉涂料:3。5OMkg成活(理论涂布量)

  2、甲方施工过程中实际用的产品数量大于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供应数量时,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补充供货的时间和数量。

  3、乙方需安排工程技术指导人员进行施工指导,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乙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涂布率没达到以上确定的涂布量,则甲方有权将施工超出量从乙方余剩的供货款中扣除。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甲方须在工程涂料涂刷前10 天向乙方订购货品(订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采购订单的产品的名称、品种、颜色、订货数量、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其它相关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 7天内将订购的产品送到甲乙双方约定的供货地点,到货同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因乙方原因造成供货时间延误的,应赔偿甲方损失500元/天;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供货时间应予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运输方式:汽运,由乙方负责组织并承担运费,负责卸车。

  第六条 验收时间、地点及标准

  1、验收时间:甲方在乙方交货时进行共同验收。

  2、验收地点:即乙方交货地点。

  3、验收标准:按国家质量要求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条 施工中质量保证措施

  1、为确保乙方所供产品施工后的质量品质,甲方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下列规定采取质量保证措施:

  1) 墙体表面的光滑度及相关修正和清理;

  2) 施工次序;

  3) 施工时环境温度限制;

  4) 成品保护。

  2、甲方在乙方工程监理指导下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乙方应保证外墙涂装质量5年颜色不退色、不发花,涂膜不粉化、不脱落。

  3、如甲方未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而造成涂布效果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方按照上述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视为乙方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为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2、乙方将每批产品运到合同约定的供货地点,待施工开始进行,涂料的涂布率重新按照合同约定的数据进行核算,无异议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到货货款的70%。

  3、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三个年10日内,涂料无明显褪色、发花、涂膜粉化、脱落现象(除楼体渗水处),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15%。

  4、剩余5%的货款作为产品质保金,甲方在工程完工两年无质量问题 15 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质量有异议,须在货到甲方之日起 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换的要求,否则产品质量视为合格。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无故退订单的,应赔偿乙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退货总额100%赔偿)。

  2)甲方延期提货,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6%计算;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 6%的支付。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无故终止订单的,应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终止订单总额100%赔偿)。

  2)乙方所交货物质量或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因乙方的原因逾期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5%计算;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提供不合格货物的,按合同约定更换合格货物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4)乙方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费用两倍的金额;但甲方必须提供因乙方原因多支付费用的证明。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的发生影响了合同的履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者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相关证明。

  3、甲乙双方方在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经对方书面同意或者由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往来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传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对方。甲乙双方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开户行及帐号等项目发生改变时,甲方必须在变更后的 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将变更后的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送达给乙方。否则,对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计四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 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乙方承诺以其供应其他酒店、市场的最低价给甲方供货,如发现乙方给甲方的供货价格不是乙方的最低供货价格,乙方以该批货的20%作为赔偿。

  二、乙方负责送货。

  三、乙方须满足甲方对各种物品的质量及规格的正常要求。

  四、乙方保证在上午10:00,下午17:00以前将甲方需要的物品按质按量按时,送到甲方收货处,由甲方库管及厨房人员验货,如有两次送货不及时将方以该批货的20%作为赔偿。

  五、乙方如以次充好,把不合格的物品送到甲方,导致换货而延误上菜时间,引起客人投诉的,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供货协议。

  六、乙方承诺供应甲方的物品均为合格产品,并出具国家执法机构规定的有关证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要求,如因物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中毒事件,要追究乙方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甲方有权取消本月的结算款。

  七、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按时付款,付款时间为每月25日,每半个月定价一次。

  八、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商谈。

  甲方:伊旗荣泰皇冠酒店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遵义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由、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对遵义新浦还房片区各项目材料供应,同意签订一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方式

  1、材料供应按甲方代表李洪平签字的《材料申请供货清单》进行材料供货且质量按要求进行供货。由乙方成品加工,包运输到工地现场位置,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材料下货。

  2、第一批材料送货必须有甲方代表李洪平签字的书面或短信通知《材料申请供货清单》乙方才能送货。否则,甲方不认可也不支付材料款。

  3、乙方所供每批材料必须有近期时间内的原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书》原件各4份,交甲方李洪平审查合格。

  二、材料单价

  1、黑色砂浆每吨850.00元(不含税金)。乙方送到工地的每袋量为25Kg/袋(量差±1Kg),因材料科对公转帐每吨另加25元。

  2、外墙腻子每吨850.00元(不含税金)。乙方送到工地的每袋量为35Kg/袋(量差±1Kg),因材料科对公转帐每吨另加25元。

  3、内墙腻子每吨510.00元(不含税金)。乙方送到工地的每袋量为35Kg/袋(量差±1Kg),因材料科对公转帐每吨另加15元。

  4、上述材料单价为(20xx年-20xx年)固定单价,不因市场动态变化而调整单价。

  三、质量标准要求

  1、乙方所供货材料必须保证每包35Kg(量差±1Kg),甲方可以随时抽查,如果发现缺斤少两,并视为乙方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2、甲方在工程施工中若差货、补货时乙方无条件及时供货,数量及单价按原合同单价不变。

  四、材料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开放商及监理单位(现场朱刚、易良奇和刘伟)要求的质量,方为合格品材料。

  2、材料进场验收时,乙方到场所有材料必须有近期时间内的'原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书》各4份,资料交甲方审查合格后并报验开放商和监理公司确认。

  3、乙方供货到工地的材料数量,由甲方代表翟和平(18926789218)签字认可确认的数量后(乙方送货前须2天前通知甲方翟和平到场收货),方可上交财务进行安排付款计划。否则甲方财务不予支付材料款。

  五、交货时间

  1、按甲方代表李洪平签字的(或传真、短信)乙方的《材料数量清单》上的日期为准,在3天内供货到现场。

  2、乙方应保质、保量、保时间供货,每拖延一天,每天罚款3000.00元。

  六、付款方式

  1、无材料预付款;

  2、每月25日乙方供当月的供货数量的送货单原件和汇总总价收款收据,经甲方相关人员审计送货量和甲方要求必须提交的完整资料无误后,甲方将在次月5日对乙方进行公对公转账到合同指定账户。

  七、争议与违约责任

  (一)争议: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遵义市人民法院起诉。

  (二)违约: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均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按本合同规定及相关法规执行,由违约方承担。

  2、因乙方材料质量和设备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3、甲方可以随时抽查乙方送到工地的每包重量,如果抽查中发现缺斤少两或者不足双方约定的每包重量(量差±1Kg),双方按照此重量比来计算前面送来的总包数之和重量进行扣减,造成甲方返工的由乙方负责更换并赔偿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4、因甲方在工程施工中若差货,补货时乙方无条件及时供货,数量及单价按原合同单价不变。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诚意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供货合同 篇4

  需方单位(甲方):XX县平川水管所

  供方单位(乙方):赵兴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材料供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县平川灌区一工程管道渠道衬砌工程。

  2、工程地点: XX县平川镇一工程村。

  第二条供应的材料名称:Φ315UPVC管材 。

  第三条材料数量及价款: 860m×132元/m=113250元

  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上述单价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上述单价包括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费用。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数量为准。

  第四条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有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按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约定。

  2、 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第五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四条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甲方有提前送材料样品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送审材料样品,样品送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样品本身、还包括提供样品的材料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一旦甲、乙双方签约后且材料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乙方不得作任何变更。正式交货时材料的质量、外观、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标识、生产厂家、产品准用证、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应保持和样品一致,如所进材料和样品不一致,乙方属违约,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材料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材料外观质量甲方应及时验收,必要时须经过业主和监理的验收通过,甲方、监理或业主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

  6、经核查该批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7、甲方在材料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返工、工期延长等经济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须负责材料正式交货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在正式交货前,如发生材料受损或丢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的期限:自正式交货后壹年

  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20xx年7月15日 。

  2、交货地点:平川镇一工城村 。

  3、交货方式:按下列第(①)种方式进行:

  ①乙方送货;②甲方自提自运。

  4、在产品交货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第九条材料结算方式:

  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数量乘以单价进行结算

  第十条材料付款方式:

  甲方签收后按实际结算金额的90%一次性付清,其余部分待工程质保期满后全部付清,质保期壹年。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尝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或材料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无力按约定质量标准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4、乙方不能全部或不能部分交货的属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按不能交货部分的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1%计算,按天累计。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交货时间、材料质量、安全文明措施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7、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供货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

  酒类: 系列

  二、乙方为促进以上产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赞助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系列产品的广告宣传费,乙方提供若干台展示柜给甲方无偿使用,甲方负责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洁,正确使用,保养及维修。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 酒系列作及时报价。乙方所供其他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统一,结算按标准市价。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

  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三证”。 乙方负责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如发现酒水质量不合格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市场价 倍的补偿;

  4.如发现假酒现象,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假一赔十”的补偿;

  乙方所供系列品种价格见《附表》。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书面或口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将货品送到甲方仓库,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

  九、乙方送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送货规定。货收妥,由甲方开具相关验收单交乙方作为结算凭证。

  十、结算方式:

  货到甲方现场经双方验收完毕,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货款的60%,余款40%待二次进货时付清,依此类推。

  十一、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执行时,合同顺延。

  十二、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合同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商议,按补充合同方案签定。

  十四、合同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移交合同签订地司法部门解决。

  十五、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单位: 元/套 总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壹佰贰拾 万(写):¥1200000 元质量标准: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二条验收:

  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一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双方约定以第一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40万(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3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伺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2%的违约金;迟延交货一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2%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7

  甲方:(供方) 石油供货合同履行地:

  乙方:(需方)

  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和金额如下: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价

  数量

  总金额

  备注

  二.产品的交(提)货方式,运输方式及收货:

  1.运输方式:双方确定为本条第项:

  A.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地址为,运输费由方承担。

  B.甲方代办运输—运输:自站至站,运输费由方承担。

  2.收货:乙方应当在收货时当面点清并签收确认。如出现外箱破损或数量与清单不符的情况,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对于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收货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视同对货品的质量无异议,产品非质量问题乙方不得退(换)货。

  三.货款结算方式:

  1.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本条第项:

  A.款到发货:乙方每次订货需将订货单以传真方式书面通知甲方,并同时以方式付清订购货物的全部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订单生效,订单生效起7日内发货,并同时发出相关销售票据。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发货,并同时发出相关销售票据。

  B.批结: 每次送货时结付上批货货款,而本次货款待下次送货时结付,且每批货款的信用期不能超过30天,超过30天视同已到期结算。累计未结帐款最高不得超过,超出部分打款发货。

  C.月结天(甲方于次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对帐单传真至乙方,乙方在收到对帐单后应于天内完成对帐工作,逾期未对对帐单的内容提出异议,视同确认对帐单。当月所有帐款,最迟于次月日到款结清)。累计未结帐款最高不得超过,超出部分打款发货。

  2.如乙方逾期付款,乙方须支付货款利息,计算方式:每天按货款的5‰收取。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业务经手人: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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