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时间:2020-05-25 20:03:48 供货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供货合同十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供货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供货合同十篇

供货合同 篇1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为保证有充足、稳定的加工原料,以利于组织生产,顺利完成外贸订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翠冠梨订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翠冠梨共________________吨,收购按市场价,保护价为_____________元/公斤。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品种:翠冠梨;

  2、规格:桔径5cm-8cm,成熟度七成以上;

  3、外观质量:果实新鲜饱满,表皮光滑亮泽,无病梨、无碎梨、无腐烂、无机械伤。

  第三条 收购保证金:甲方口是/口否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保证金__________元。交货时保证金应(口抵作收购款/口返还甲方)。保证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第四条 交货时间:乙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履行交货,具体日供应量按照甲方生产计划通知乙方;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自行将翠冠梨运至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翠冠梨随机检验,乙方须提供农残鉴定合格证书;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七条 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规格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盖章): 出卖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食堂(食品)供应事项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供货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期限

  本合同供货期限为一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供货内容

  本合同约定的供货产品为:

  1、米面主食类;

  2、肉制品水产类;

  3、蔬菜豆制品及蛋类;

  4、油类、调味品类;

  5、 等其它类

  第三条 供货时间及质量

  1食堂)交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

  2、供货质量:乙方所供蔬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卫生质量安全标准,供应的商品或原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商品质量负责。如果供应的食品需要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的,供应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各类票据。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所有食品不得出现以次充好现象。

  3、供货数量: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与规格不符现象。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数补送。

  第四条 供货价格及结算付款

  1、供货价格: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必须为市场最低价格,如发生与市场相应价格不符即价格偏高现象,甲方有权要求其降价,按最低价结算,并有权终止其供货。

  2、结算付款:甲乙双方约定现金支付货款。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提供或确认食堂所需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要求等明细清单,食品清单提供或确认时间为 。

  2、 甲方验收人员代表和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对乙方供应的商品进行质量、数量、价格、供货时间、供货原始单据等进行验收,对于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达标、无法提供单据的食品,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准时供货。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的供应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因乙方工作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 甲方有权对任何食堂食品供货商要求提供提供合法的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并且可以对食品供货商的管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甲方有权对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撤换,并且选择管理到位、性价比高、服务优秀的供货商供货。

  5、 甲方有义务听取乙方提供的食品保管建议;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结算和支付乙方的供货款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食品清单后进行供货,对于甲方没有及时供货清单或说明造成的供货不及时或错识,乙方有权不供应货物或要求甲方承担供货错误造成的损失。

  2、 乙方应当甲方按照甲方准时、保质保量提供食品供应,并且向甲方提供食品保管建议。对于验收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达标、无法提供单据的食品,乙方有义务及时、保质保量进行重新供货。

  3、 对于甲方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乙方有义务进行落实修改。由于乙方供应食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于甲方保管食品或制作食品不当造成的问题和损失,乙方有权不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4、 乙方在供货合格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验收供应的产品和按合同约定支付供货款。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向甲方提供经营资质证明文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 在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不及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不再供货,其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货款。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咸阳市(泾阳县)有管辖权的法院。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九条 其他事项及合同生效

  1、甲、乙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供货合同 篇3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地 址: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地 址: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第一条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第二条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30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第四条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第五条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2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六条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第九条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条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供货合同 篇4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1、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到乙方;

  4、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行所供应的同类品牌酒水。

  甲方应根据销售情况,给予乙方酒水服务费,不同酒水服务费不同。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三、货款结算方式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五、协议期限

  1、本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1、注:乙方必须对甲方的供货价格保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供货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联系方式:日期:

  买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方式: 日期:

供货合同 篇5

  委托方:

  首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食堂(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得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得基础上,甲方就食堂(食品)供应项目,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得供货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首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食堂(食品)供货服务

  第二条 项目委托方首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食堂为甲方,服务提供方为乙方。

  第三条 供应期限

  供货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四条 甲方得权利和义务

  1、为代表和维护学校、师生得合法权益,对供货单位得管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甲方有权选择管理到位,性价比高、服务优秀得单位多供货或全供货。

  2、审定乙方制定得食品配送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遵守; 3、甲方得有关部门对乙方得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学期进行1次全面得考核评定,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年度考核。

  3、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得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有权核查食品原料供应原始凭证等情况。

  第五条 乙方得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有效经营资质、独立法人资格进行合法经营,为首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食堂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得商品配送;

  2、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得指导、监督。

  3、乙方必须保证在每天上午7:00前将甲方所需商品送到指定地点。

  4、乙方供应得商品或原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商品质量负责。如果供应得食品需要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得,供应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得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各类票据。

  5、乙方应按学校得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与规格不符现象。无过期商品、假冒伪劣产品、无以次充好现象。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得商品短斤缺两,甲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得时间内送到,并扣除其缺少数量得金额,如发生以次充好现象一次,扣除差价2倍以上金额,并停送一个月,两次以上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提供得商品价格如发生与市场相应价格不符即价格偏高现象,甲方有权要求其降价,按最低价结算,并有权终止其供货。

  7、乙方必须按甲方原料得规格要求进行供货,如果乙方供应得原料与甲方要求得规格不符,上下超过总量得3%,甲方有权扣除超出部分得金额

  8、由于食品质量问题而引起得食物中毒事件,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八条服务质量

  除前述得标准外,乙方可根据甲方委托得服务要求制定出本项目管理分项标准和专职联系

  人,经甲方同意后作为本合同得必备附件。

  1、甲方对于乙方出现得服务时效以及食品安全等问题将逐一记录在案,并根据情况发放整改意见书,并作出相关处理。

  2、乙方一年得服务综合质量将作为本校下一轮采购得重要依据,将有权决定是否续订下一年度采购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得,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条 争议得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得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得诉讼管辖地为北京市海淀区有管辖权得法院。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得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得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甲、乙方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得附件(各类承诺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得,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档案室保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时间:20xx年 月日 时间:20xx 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6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1、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

  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供货合同 篇7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料,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在本工程中所有的沙、石料全部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进料,否则乙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金额为违约进料所产生的费用的两倍。

  二、甲方所提供的沙、石料的质量必须经过业主、乙方所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供料,供料品质必须一致,出现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赔偿,赔偿金额为造成损失的双倍。毛石规格由业主,乙方认可即可。

  三、数量:乙方向甲方暂定沙6000立方,单价50元/立方米,计300000.00元。公分石15000立方,单价50元/立方米,计750000.00元。毛石3000立方,单价28元/立方米。计84000元,合计11340000元(壹佰壹拾叁万肆仟元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首先预付甲方材料款伍拾万元,其余的按进度的60%支付,余款在工程完工,经检收合格后六个月付清。

  五、在材料的运输、堆放、施工的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相关规定,无论市场怎样波动,各担风险。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反,若出现单方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年 月 日 年月 日

供货合同 篇8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现定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 分项名称及单价

  二、 供货时间

  三、 工程总价:

  1、石材工程量暂定为 m2 元= 元 合计:

  2、结算按实际供货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

  预付 %货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五、 质量要求:石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六、 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双方共同验收。(按样品标准验收,内在质量不在此范围内)。

  七、 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共同执行,不得违反。本协议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对合同条款有变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协商不成可诉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甲方负责人:

  乙方:乙方负责人:

  年 月日

供货合同 篇9

  一、货物明细:

  ________石材,单价4000元/M3,数量150M3。

  ________石材,单价4000元/M3,数量350M3。

  二、合同总值

  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三、付款条件:

  1、合同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陆拾万元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2、货物到达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当日支付70%即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乙方同时给予正式发票和质量保证函。

  四、交货条款:

  1、交货日期:于支付订金之日起30日交货。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交货地点:________

  五、纠纷解决方式:

  1、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3、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

供货合同 篇10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营山县一家春餐饮有限公司

  乙方因餐饮业务需要,由甲方负责提供所需货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的品种及名称:肉类食品。

  二、甲方所供肉类食品的卫生、质量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做到色泽新鲜,无霉变,无污染,无瘟疫,无到期。如因肉类食品质量问题或病毒感染等,引起乙方餐饮店内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经营店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的原件,并复印一份交由乙方保管。甲方每次供货应提供肉食品定点屠宰企业或动检部门的检疫合格证,以及肉食品的清单数量等。

  四、乙方在需求肉类食品时,应向甲方提前一天提出所需名称及数量,甲方将按时供货,以保证肉类食品的新鲜。甲方每次将货送到乙方餐厅后,由乙方保管员负责验收,具体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由乙方保管员签字进行确认。若甲方当天提供的肉类食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或未经检验通过,乙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提供的肉类食品在餐饮店内因质量问题被相关监管部门查处,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供货期限:为 年。时间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六、结算方式:甲方凭乙方每次签字的单据,于每月12日结清货款。

  七、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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