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程合同

时间:2020-09-20 13:04:06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工程工程合同合集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工程工程合同合集六篇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甲 方:XXX建筑有限公司

  乙 方:XXXXXXX工程公司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约地点:

  甲方:xx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xx工程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二)工程地点:xx

  (三)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的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要求完成xxxx项目桩基础工程(具体内容见附件报价单)。

  (四)承包方式:以包桩基础工程材料、包施工、包技术资料编制组卷及验收、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一次性按图纸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 承包工程造价

  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一次性包干总价人民币含税合同总价:¥xx00万元,大写:人民币xx万整 。

  第三条 工期

  工期:按甲方的要求,施工日期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20xx年08月28日前进场施工, 20xx年09月25日前完成内同范围内的桩基础工程施工,同时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整体工期安排。

  第四条 质量标准

  (一)质量标准按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及验收,执行国家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二)保修期为壹年,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的桩基础工程由 乙 方采购供应至甲方 施工 场地。

  (二)材料及构件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的检验报告。

  (三)材料及构件货到工地并经我司验货合格后,由我司相关人员在验货单上签认,并应写明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数量等。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工程结算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xx

  (一)工程款支付

  所有供货并安装完毕,通过甲方、建设单位及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并对桩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后,30 天内由甲方付清所有货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委派 xxx,159xxx为现场项目经理,协调管理工地日常事务及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负责参建各方的联系及事务处理。

  2、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并在2天内审核完毕。

  3、提供现场施工水、电给乙方,提供住宿条件。

  4、提供现场场地丢放给乙方,但乙方必须提供使用计划报甲方审核,且必须遵守甲方有关使用安全和操作规定,服从甲方的安排。

  5、将乙方所编制并验收的施工资料交至南沙区档案馆审核。

  (二)乙方责任:

  1、人员

  1-1、乙方项目负责人: xxx ,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的等问题。

  1-2、乙方之管理人员和工人必须是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工作技能,并服从甲方代表之合理之管理,倘不胜任工作,或不听指挥、不守秩序,经甲方或业主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将其予以撤换,并不得再回本工地,乙方不得以撤换人员为理由而向甲方要求赔偿或延误工期。

  1-3、乙方人员于施工中不得对业主、甲方相关人员有粗暴或恐吓之言行,若有发现,乙方须立即撤换该员,严重者,甲方可解除履行本合同,一切双方之损失由乙方负责。

  1-4、乙方所有人员不得私自与业主方接触,如有工程相关需处理事宜,必须且只能报甲方处理,否则由此发生费用或造成赔偿,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5、乙方负责其所有工人之管理,如有违规行为致引起之纠葛,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事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产生民事诉讼时,也由乙方负责。

  2、文明施工

  2-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业主和甲方的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2-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施工场所建立临时办公室,乙方负责工具材料堆放整齐,不得脏乱,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

  2-3、乙方施工场所:工作完毕时,负责将现场清理干净,施工工具均须摆设整齐,不得影响观瞻。

  2-4、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乙方施工场地清理(包括因乙方施工而产生的其他堆积物、

  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并将地面清扫干净。

  2-5、竣工验收后,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在 5 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3、质量

  3-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控制好产品质量关,要求成品制作精细,原材料资料齐全、合格。

  3-2、乙方管理人员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应向施工班组进行详细交底,并跟踪检查监督和做好现场记录。

  3-3、乙方管理人员在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按备案表格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3-4、乙方负责对所施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并不得破坏其它成品。

  4、进度

  4-1、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总体进度安排并及时作出调整;工期滞后时,乙方必须立即加派人手,进场设备和材料以加快进度。

  4-2、若乙方无法配合甲方相关工程进度或预定工期时,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改善,若24小时内未见成效,甲方可进行雇工协助乙方赶工,乙方不得有异议,且乙方须支付赶工费用。

  5、技术

  5-1、在合同生效后的第 2 天完成编制施工方案(包括人员配置及人员进场计划表、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方法、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报送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报告后,开工前一天将审核后的施工方案签字确认后交

  乙方。

  5-2、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周末 1 天向甲方报送当周完工报表和下周施工计划。

  6、安全

  6-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甲方的安全施工有关规定,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安全器材、设施配备齐备,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前安全检查和安全交底工作,施工中规范操作,若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6-2、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及省市的劳动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合法雇请、使用工人,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必须承担法律及经济等一切责任。

  6-3、乙方雇请的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由乙方负责。

  7、材料管理

  7-1、乙方所有进场材料及构件均必须报甲方验收,提供合格证和相关的检验报告,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予验收。

  8、工具管理

  所有施工机具由乙方自备,乙方不得因施工机具不足而借故拖延工期。

  9、管理承担

  9-1、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9-2、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9-3、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有义务予以接受,并立即进行整改、补救。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三天内仍拒不整改,甲方有权代为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执行的主要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二)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1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提出复查,若复查合格,则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若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必须负责将桩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在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技术归档资料并组卷,由甲方统一送至南沙区档案馆审核,如档案馆对桩基础工程技术资料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至符合档案要求,并自行送至南沙区档案馆。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下列情形的,其导致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提供水、电源;

  2、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二)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无须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甲方的损失。

  1、不按期进场施工的;2、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总体或桩基础工程进度;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乙方承包工程延期竣工;4、因乙方原因而导致乙方承包工程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影响甲方整体工程验收;5、其它乙方原因造成的。

  (三)乙方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后达不到规范验收标准的,由乙方按工程造价付给甲方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的采矿施工劳务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承包期限为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掘进20xx米完工时终止。

  三、 承包方式:

  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开采施工,甲方按照掘进量每米 元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款。支付方式为:1、前两次在每掘进300米时付清该批进度的劳务报酬款;2、以后在每200米时付清该批进度的劳务报酬款;3、掘进总量在1000米之后,每150米支付一次该批进度的劳务报酬款。

  四、甲方提供矿山开采所需的设备及坑口全部固定资产。

  五、开采所需的爆破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爆破材料等供应不及时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适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施工人员由乙方负责雇请、管理。工资,福利等由乙方与工人自行协商,甲方不予以干涉。

  七、乙方向甲方缴纳抵押金 元,此款在本合同终止后及时返还给乙方。

  八、甲方有义务和责任,负责协调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共关系,努力给乙方创造良好的开采环境。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和开采环境。

  九、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施工,或者甲方中途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抵押金,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十、乙方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可以停止生产。

  十一、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务报酬价款。如不能按时支付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____月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承包方: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双方责

  任感,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工程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元,即人民币元整。 本造价内含两年养护费用。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设计,采用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管理、包质量、

  包工期等完全总承包。承包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

  所有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

  四、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 20xx 年月日至年月 日

  绿化工程养护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完成产值的______%;

  2、新工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验收合格后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 %的款项;

  3、本工程价款不含税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Xxxxxxx xxxxxx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支持方(全称): (以下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丙叁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市政道路路灯设备材料供应、灯具底座安装、灯具安装、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市政道路两侧所有路灯的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残渣外运及因此损坏的人行道修复。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日

  合同总工期 3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总计工程价款 元,大写: ,不足部分由乙方垫付,总结算时以财政评审为准。

  六、结算方式:

  该工程合同签订由乙方垫资施工,完工后经甲、丙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安全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工程完工后7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超7日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负责电源接放点。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2)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九、特别条款

  丙方作为本工程的支持方,全程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负责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十、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叁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立即生效。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支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 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5

  ××大学(甲方)

  立合同单位:××建筑公司(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施工建造8000平方米教学大楼一座。

  二、全部建筑预算为人民币×万元。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一个月内,付给乙方全部预算的×%,其余部分在验收后三个月内一次付清。

  三、建筑原料采购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材料质量监督。

  四、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保证一年时间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交付使用。如到期未能完成施工任务,每月按建筑预算的×%实施赔偿。

  五、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检查督促的依据。

  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大学基建处(甲方)(盖章)

  ××建筑公司(乙方)(盖章)

  ×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6

  甲方: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大厦的电梯布线工程进行施工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武汉×××大厦电梯布线工程

  工程地点:武汉市黄浦区××路×××号

  工程内容:8台32层和2台8层电梯轿箱到电梯机房的布线(含地下三层)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第二条工程工期

  1、开工日:××××年×月×日;竣工日:××××年×月××日。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中确定的总日历工期、各阶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并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

  3、乙方逾期履行任何一阶段工期,或甲方认为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2、如本工程质量仅达到合格而未达到优良,乙方应当负责返工以达到优良。如甲方同意接受该质量仅达到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当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承担违约金。

  第四条工程造价

  1、单价标准:人民币×元。该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因人工、材料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该单价已经包含了乙方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安装费、税费、施工手续办理所需费用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所需全部费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工程施工过程中,如设计变更或甲方要求变更的,变更部分的工程造价按照人民币×元的标准结算。

  3、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万元(大写:××万元)人民币,最终按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工程量及本合同单价,据实结算。

  第五条工地考察

  1、乙方已按甲方要求认真考察了施工现场并充分了解了施工现场位置、周边情况、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乙方理解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亦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影响或限制。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乙方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工程竣工交付甲方。

  2、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3、施工现场以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为准。

  第六条工期的顺延

  1、当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但不影响关键线路的,乙方应当自行采取措施,不予延长工期。

  2、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双方的损失由各自承担:

  (1)发生下述不可抗力事件并造成工期延误的: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4级以上的地震;或连续4小时以上的暴雨;或连续7天38℃以上的高温;或停电每天累计4小时;

  (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

  (3)甲方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乙方未按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有必要措施无需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4、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分包和转包

  1、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2、甲方保留指定分包的权利。

  3、除甲方指定分包外,乙方的其他分包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甲方许可的分包商不称职或者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

  4、乙方违法或违约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赔偿金。

  第八条材料、设备

  1、本工程的所需的全部材料,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一:《乙方采购材料明细》等规定进行采购。该附件作为竣工验收的标准之一。

  2、对于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调整时,该部分材料的价格采用甲方限价。具体为:乙方应当在采购10日前,向甲方提交采购供应计划,明确通知拟购材料的产地、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及计划安装日期等,甲方在七日内提出限价单,明确其规格、质量要求和限价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限价单执行,单价作相应调整。所有材料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3、材料要求

  (1)乙方在签订材料供货合同前,无偿向甲方提供样品并注明型号、规格、产地、计量单价等内容及材料质保书、产品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对于进口材料,乙方并应当同时提供原产地证明及商检报告,经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作为验收标准之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2)对于主要材料的供应(无论国产或进口),甲方保留直接采购的权利。

  (3)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武汉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4)材料试验、复测

  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所有材料的相关性能进行试验、复测,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试验次数与检测单位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乙方需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按规格要求送到指定实验室进行试验,支付有关试验费用(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常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承包商负责。

  (5)材料的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武汉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变形。

  (6)材料的包装保护

  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4、所有材料,乙方应当在材料运进现场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以及安装使用技术资料,并应当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否则,相关的材料不得使用,甲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5、材料的运输、装卸、保管保护。

  本工程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至仓储场地卸车并保管保护,运输、装卸、保管保护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施工现场有仓储场地,甲方可免费提供,没有仓储场地或不足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且不得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

  第九条工地代表及有关人员。

  1、各方代表及双方各自确定的文件签收人

  甲方为:×××、×××。乙方为:××、×××。

  2、涉及工程量、材料价格等与工程决算及索赔有关的工程施工签证单,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工程签证专用章,工程决算则必须加盖甲方公章,否则一律无效。

  第十条施工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2、施工现场及材料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并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3、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用水用电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装,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检查验收,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5、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6、乙方应当确保其具备所承包工程的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甲方不再负责审核。

  7、工程的成品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对于成品的损坏由责任方负责)

  8、乙方所选购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保证工程的空气质量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工程竣工交付时,承包方必须提交相应的环保及空气环境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保证所施工部位不存在环境污染或空气质量不合格情况。检测时应当通知甲方派员到常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或乙方未提供前述检测报告或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

  9、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电梯前室走廊及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避免业主投诉或索赔。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能够交付购房者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要求清洁、清理工地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0、工程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乙方须依据武汉市有关规定和要求报批所有应由施工单位办理的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如有疏忽,一切经济和工期上的损失、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1、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对乙方工程涉及的电梯系统的调试工作,并根据甲方意见进行整改,直到该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已完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当在完工后五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材料采购供应、堆放、使用情况报告、材料采购供应计划、进度计划履行情况、延期原因分析、赶工措施等文件,甲方自收到上述全部文件后及时核算已完工程量。乙方应当为甲方审核提供便利条件,并派员参加。

  2、甲方代表对乙方未按图纸或甲方要求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浪费的工程量不予承认,不予顺延工期,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完整工程档案资料且工程交付甲方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双方进行结算,甲方确认工程结算值后30日内,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值的95%。

  3、剩余5%为保修金,自保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4、在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工程款发票。

  5、最终的工程造价以双方结算为准。

  6、因任何原因需增加的工程款、费用,均在双方竣工决算后支付。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竣工资料、其中包括符合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全部文件、资料,然后,甲方组织进行验收。

  2、乙方未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相关报告、文件、资料的义务。

  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清理好场地可办理场地移交的,甲方应当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乙方应当在甲方签发之日起五日内移交全部工程,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的,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否则,自乙方实际移交全部工程之日为竣工日。

  第十四条保修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并将工程、资料全部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部位保修期为五年),保修期内由乙方保修并承担费用。双方另行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承担利息。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责任

  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如有下述违约,并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各项制度的,相应制度已规定了违约责任的,乙方应当按相应制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

  (2)乙方未履行任何一项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承担每日5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常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结算工程款。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常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结算工程款。

  (4)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该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常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结算工程款。

  (5)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6)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关人员编造虚假签证等文件,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外,同时乙方应当按虚假文件产生的虚报款项的金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其他

  (1)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此而逾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甚至购房者退房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4)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第十六条保险

  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第十七条竣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1)甲方在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合同确定的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或为销售而需使用,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或使用的。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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