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0-08-07 16:02:45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服务合同集合五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务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服务合同集合五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为乙 提供实际有效的企业管理,通过实际效果获取报酬。服务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提供报酬的方式的方式:

  一,在服务期内按照乙方单位业务提成标准 % 获取订单提成;

  二,在达到如下收费标准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首付 万人民币和 %的固定股份(乙方在后续发展过中甲方不在投入资金,并且长期拥有乙方企业10%的固定股份;在服务周期内只收取订单提成,服务期满后不按实际标准收费)。

  服务内容:

  一,甲方经在乙方单位通过过实际考察、管理制度改进,从品质、产能、利润空间上改善实际生产状况;

  二,在业务方面可以出面为乙方谈单,按该乙方单位的业务标准进行收费;

  三,在甲方日后个人或企业发展过程,将免费乙方纳入甲方商业平台,提供优惠服务,方便客户了解双方情况,为双展提供方便;在实际服务过程中,通过收取服务费的方式获取报酬维持商业平台的正常运营;

  四,在甲乙双良好的合作基础上,乙方在发展过程遇到资金问题,甲方可以为乙提供底利率贷款(一次性贷款最高金额为前三年年底分红的总和,合作关系低于三年,基本不提供企业贷款,或者只提供低额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不会高于前分红的30%);

  收费标准:

  一,在服务期内甲方业务提成甲乙双方商定或者按乙单位业务提成标准 % (提成标准不低于3.5%)

  二,在服务结束后按照规模效果收费,在服务过程中规模翻了一倍,收取 % 的股份和 万 首付;在服务结束后,管理方案的运用使企业在一年内达到规模翻倍同样收取 % 的股份,但不收取那 万 的首付款,在商业网络里享有同等待遇;并且在日发展的过程中,甲方可以予以三次免费帮助企业改善管理(服务当年不收取股份分红,股份分红于第二年开始)

  甲方承诺:

  在整个服务当年整体规模翻一倍,随后利润和规模稳定增长,但不承诺在服务结束后,以同样的速度增长但在乙方不骗单,不使用不合格原料的前提下,保证乙方在日后经营过程中利润和经营情况稳定(在发生世界性金融危机时只保证乙的企业的生存和资金贷款);乙方必须保证在运营过程不得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业务。甲方在日后,通过商业网络对乙方进行低收费服务,帮助甲方合格企业发展。(商业网络的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在组建时共同商定,但必须保证商业网络的正常运营)如一年内规模没有翻倍,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股份和首付 万 。{承诺范围是商业网络内部企业,商业网络未建时,则普遍适用于所有甲方服务企业}

  乙方的保证:

  乙方在甲方商业网络里必须服从甲方不涉及企业内部人员和资金方面的管理,生产必须保证达到甲方公布(商业网络大集体的品质标准和工资标准由所有参与者代表共同制定的标准)的有代表性的品质标准和员工工资标准;如乙认为乙不认同甲方标准,乙方可以申请被除名等。乙方在日后企业发生严重品质危害事件和过多被投诉和出现品质问题等,甲方则有权将乙方从商业网络中除名,并且不再返还股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乙方独立承担。

  甲乙双方服务关系自合同签署之日成立,甲方通过实际服务效果收取订单提成首付金和股份,在甲方起步阶段乙方可以分类制定提成标准,如乙方介绍提成标准可以略微降低一点,但不得低3.5%的标准。乙方承诺不会通过期满或其他手段来拒付股份和首付金;

  违反合同责任归属:

  在日后如果甲方因工作失误没履行义务,乙方有提醒义务和批评的权利,如甲方拒绝履行职责,乙方可以通过相关管理部门上诉,夺回乙在甲方的股份所有权;如乙方通过非法手段拒付股份情况属实,甲方有权双倍索赔,即带惩罚性的 % 的管理股份和 % 股份作为违约赔偿。并且违约赔偿于纳入当年年底分红,即 % 的股份所有权。

  甲乙双方自合同签署之日起服务关系即成立,甲方在乙单位从事非职业工作,配合乙方企业老板下属管理改善企业现状,刺激企业的发展。甲方服务周期为半年,乙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加入甲方企业网络。但作为管理服务标准效果报酬,乙方必须支付首付金 万 和 % 的固定股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谈单必须通过乙方授权代理,授权合同三方各持一份,未了公平对待其他有着同样先进生产技术的企业,未来甲方旗下的企业管理服务长期持有乙方固定股份,而甲方另行的商业服务平台只对乙方提供优惠服务,服务对象为全部先进企业]

  甲方: 乙方企业法人:

  单位名称:

  执行代表: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劳务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接待浙江省省长一行领导莅临视察工作事宜提供相关劳务服务。

  二、视察接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三、视察接待地点:

  。

  四、服务项目及收费(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

  设备租赁与物料购买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和预定天数、数量、时间进行初步核算,本次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接待劳务服务费用预计为 元。实际天数、数量、制作时间高于预定的,按照实际天数、数量、制作时间进行结算。

  五、费用支付方式、期限

  1 本合同生效后即日内,甲方应按总服务费用的 % 即 元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款;

  2 接待策划方案完成并通过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 元;

  3 余款应当在 本次接待结束后十天内付清。

  4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为税后劳务报酬(扣除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乙方无需提供发票。

  5 增加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用应即时结清。

  6 其他约定

  六、合同的解除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同时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的劳务的费用:

  1 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服务费用的;

  2 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支付的;

  (三)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全部或者部分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同时退还已经收取甲方的费用。

  七、不可抗力的发生

  因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履行的部分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由相对方支付;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接续履行。因一方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对方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因本合同第六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甲方在15 日内按总服务费用的 10%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劳务的费用。

  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照服务要求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当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劳务的费用。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因本合同第六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原因而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乙方在15 日内按总服务费用的 10 %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选择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拟聘请乙方完成“人才寻访服务委托登记表”所述服务事项,乙方同意提供该等服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本合同”):

  1、服务事项以及履行日期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人力资源顾问,协助甲方完成以下事宜(“服务事项”):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猎头人才访寻服务,主要包括:

  1.1.1 访寻、甄选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人才候选人;

  1 职位名称: ( ) 人数: 名

  1.1.2 代表甲方与所甄选的人才候选人进行联系接触;

  1.1.3 及时向甲方推荐人才候选人和汇报人才甄选的进展情况;

  1.1.4 按甲方的建议,统筹安排和协调本次高级人才访寻的全过程;

  1.1.5 协助甲方对人才候选人进行面试;

  1.1.6 协助甲方确定的人才人选与原单位的离职和进入甲方岗位;

  1.1.7 提供人才入职后的跟踪访问服务;

  2、对甲方应提供文件资料方面的约定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的文件资料:在乙方执行访寻人才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商业情况及必要的文件资料。这些文件资料是指:在人才访寻过程中必须履行的手续中所需的一些文件资料,这些必须履行的手续都已经过乙方及甲方的同意。

  2.2 乙方所需的文件资料内容为附件“人才寻访服务委托登记表”中由甲方登记并盖章确认的信息。

  3、服务条款

  3.1 甲方保证安排专人配合乙方开展委托项目的服务;

  3.2 甲方保证乙方为甲方服务过程中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人才信息不转送或泄露给其他单位;

  3.3 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在委托有效期内完成1.1中1.1.1—1.1.7所示的服务事项;

  3.4 乙方保证将甲方提供的聘用要求,如实转告给适合的人才候选人,保证符合聘用要求的应聘者了解自己的工作环境和地点;

  3.5 乙方承诺在人选被甲方录用之日起 壹 年内,不得主动将乙方的员工作为候选人推荐给其他公司。

  4、服务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对于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双方都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4.1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1.1条款所述的事项服务,对于事项服务,甲方将会以拟聘岗位前期委托服务费( +后续服务佣金 <每个岗位每人> 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服务合同款。后续服务佣金以签订的上岗合同为准

  具体支付方式为:

  (1)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充分沟通,服务合同签定三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寻访委托

  (大写)给乙方,作为乙方寻访人才的前期部分费用支出。

  (2)剩余费用支付方式:甲方每确定一个乙方为甲方推荐的候选人,此候选人与甲方签定用工协议后的五个自然日内,甲方将后续服务佣金用全部付清 (大写), 共计 个岗位,若甲方每逾期支付一个岗位的佣金,则按顾问费总额和逾期天数每天回收5‰滞纳金

  4.2 双方都同意,若甲方对乙方推荐人选的实际录用多于委托招聘人数,按实际所聘人员人数每人年薪20%的标准追加服务费。

  4.3 双方都同意,若甲方聘用乙方推荐的人选在试用期两个月内离开甲方单位,甲方已付清上岗服务费,此时将就此职位继续提供新人选,并不再重复收取上岗费。

  4.4双方都同意,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果甲方是通过乙方获取的人选信息,而绕过乙方私下与人才候选人联系并确定聘请意向,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人选符合岗位年薪20%标准的服务费。

  4.5 甲方同意,拟招聘岗位服务合同结束,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其它人选自面试之日起一年内任何时间被甲方聘用,甲方将按所聘人选年薪的 支付推荐费用给乙方。

  5、一般条款

  5.1甲乙双方约定,签署此合同之日起的 三个月 年内为合同有效期(与“人才访寻服务委托登记表”中委托期限时间相同)

  5.2 如因乙方的重大过失或者故意,严重影响甲方聘用人才活动的顺利进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在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应限于乙方根据本合同已经向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用。

  5.3 此服务合同按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开始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合同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4 如法庭决定此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规定无效或不合适,本合同的其它所有条款不应受影响,都应正常地发挥它的法律作用。

  5.5 此服务合同与人才访寻服务委托登记表是甲方与乙方就此次人才访寻事项的唯一有效文件,乙方与甲方间就此事的所有其它讨论、商谈都不发生法律效用,它们都将被此合同的条款所取代。如签署此合同者中任何一方撤消或其它原因不存在,此合同中的所有条款、规定所得到的任何利益将由此签署者的资产执行者,或管理者,或接受者,或继承者,或被赠者处理。

  6 服务费用及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6.1 甲方共向乙方支付的前期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

  6.2 服务费由北京数字英才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并在收款后提供发票;

  6.3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甲方应该在协议约定期限内用支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数字英才网合同款;如甲方采用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可支付到乙方下面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付款日期为_________年 月___ __日之前

  或者甲方通过邮局汇款至:

  地址:

  邮编:

  公司:

  汇款后请把汇款凭证传真给乙方,乙方确认后即时为甲方提供服务。

  3、 甲方如在合同签订后及乙方提供服务前因自身原因取消服务,须向乙方支付合同金

  额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附件及备注

  请务必注明以下几项!

  发票抬头: 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的所有方从本合同签署的日期开始就应按此合同行事。

  附件:

  人才寻访服务委托登记表

  甲 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服务合同 篇4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立基大厦项目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1、 甲 方:

  2、 乙 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第二章

  1、 除合约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之意义:

  1.1“业主”指甲方所开发的立基大厦项目之全体业主。

  1.2 “工作日”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正常工作之日 子。

  1.3 “本合约” 指本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1.4 “管理处”指乙方为管理甲方开发的物业而设立在物业内的日常管理、办公机构。

  2、 本合约内之标题乃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约的结构和含义。

  注 释

  第三章 物 业

  由甲方开发的 项目物业,包括:物业所属之停车场、出入口处等所有公共场地和所有公共设施、设备以及附属设施。

  第四章 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为使甲方物业管理达到一个高的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物业顾问服务,务求使物业公司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立日后物业的管理高水准。

  第五章 服务期限

  1、 服务期限

  本顾问服务合同服务期暂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具体日期视甲方开发进度而行:大致为:开盘前后1个月,交房前3个月,交房后8各月)。

  第六章 管理顾问服务范围

  1、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对甲方提供前期物业介入咨询指导服务。

  2、物业销售推广配合

  为了更好地促进物业之推广、销售,乙方应在物业销售过程中全面配合市场销售的宣传与推广。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商标有关的相关标识。

  乙方应参加产品说明会、对销售人员进行有关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以全面提升销售人员对物业的理解,对后期物业服务有全面、充分的认识,以便向客户更好地推介本项目。

  3、员工上岗培训

  乙方作为甲方物业顾问为配合物业交付使用前设备调试、验收及物业接收情况,乙方将负责安排在物业交付使用前三个月为管理处员工进行上岗前系统培训。

  上岗前对员工进行企业理念、职业精神和有关知识、技能、服务态度的培训,使员工在入职时能全面掌握应具备的理念、职业素养、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为了使全体人员在接管物业后能迅速适应环境和进入工作状态,接管前将组织甲方物业人员集中组织强化培训,具体如下:

  第七章 管理监督及支援服务

  在服务期内,乙方将协助甲方监管整个物业之前期物业介入工作,以保证后期物业管理的品质。

  第八章 管理顾问形式

  合同签署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前期物业顾问咨询服务。

  第九章 管理顾问服务报酬

  1、 顾问费用

  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向甲方收取顾问酬金,标准为每月按贰万元整。顾问差旅费另计。

  2、 顾问费用支付

  ①首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定金 ;以后具体顾问服务期间内按季度支付顾问服务费。以上费用须乙方开具国家正规发票给甲方。

  ②顾问差旅费标准:

  乙方顾问人员赴现场提供顾问服务,则顾问之差旅费标准为:杭州往返合肥的车费、合肥市区的出租车费,或自备车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按实向甲方报销。住宿费、餐饮费按合肥本地水平按实向甲方报销。

  第十章 物业推销

  于合同签约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甲方的管理的物业在发售或出租时,可公布本顾问公司为甲方之物业管理顾问以协助宣传。

  第十一章 终止合约

  1、 本合约可在下列情况下由任何一方可给对方一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

  1.1 甲方或乙方严重失职及未能履行本合约所列明的任何责任,蓄意或故意违约,而在对方给予一个月通知后仍无改进或采取适当之补救措施;

  1.2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报酬予乙方;

  2、在合约期内,有实证并经查实因甲乙双方严重违反本合约、履行合约职责不当、或引致重大的有责投诉,而对双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双方有权及时通知他方终止本合约,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十二章 其 他

  1、赔偿与保障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支付乙方酬金,乙方可于通知甲方一个月后停止顾问服务,并可要求甲方按所合同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合同,也按同一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转让

  本合约应约束合约双方当事人,其分别的承继人及承让人及确保他们的利益。任何一方合约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约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约之一切或部份权益或责任。

服务合同 篇5

  第一部分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甲(医疗机构)、乙(受检单位)双方名称全称(以在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为准);地址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第二部分甲方责任

  第一条实施体检工作的甲方为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合法医疗机构。

  第二条甲方应在《医疗机构执业证许可》的诊疗科目内开展体检项目。

  第三条甲方参加体检的医、护、技人员应具有合法行医资质。

  第四条甲方体检使用医疗设备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并通过技量监督部门年审。

  第五条甲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体检工作,确保体检质量。

  第六条甲方应做好体检过程中医疗污物及一次性医疗废弃物的处理,不得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部分乙方责任

  第一条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体检场所进行消毒,体检现场实验室采样及相应检测条件符合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和北京市《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体检场所符合消防及用电安全等有关规定。

  第四部分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体检工作需要,双方可就本协议未尽事宜作相应补充条款。

  第五部分法律效应及其他

  本协议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备案部门留存。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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