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0-06-04 12:02:15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服务合同汇编九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服务合同汇编九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印刷“”相关事宜签定本合同:

  一、项目概要: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内容及要求,设计和印刷“ 。”

  二、项目明细:

  产品类型: 成品尺寸: 印刷工艺:______布料厚度、颜色: 纸张克数_________ 印刷数量:______ 印刷价:______元

  印刷总价: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印刷交货:

  (1)在收到甲方签字确认样稿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交货。

  (2)货物印刷完成后,乙方以物流方式发至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产品风险自交货时转移。

  四、付款方式:

  (1)在签定本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______作为定金,即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成品合格验收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即______元,大写:______

  五、产品验收:

  (1)甲方负责产品印前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及印后验货收货,以提供给乙方的样品图为验收依据。

  (2)在乙方按照甲方样品图进行印刷后,甲方所提出的内容增删或调整不作为验收依据;甲方对产品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当日内向乙方提出。

  (3)由于正常机械误差与呈色原理不同,成品色彩与打印样稿可能有小于±10%的偏差。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交纳10%的违约金。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产品。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

  (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双方若发生争议,交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2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玄武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标准文本,由玄武区民政局制定。

  2、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尽到提示义务。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风险。

  3、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在签订本合同时,当事人应根据老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付款义务人、保证人、联系人的不同情况,将“专用条款”增加或替用至“通用条款”中。

  5、养老服务组织、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付款人、保证人、联系人等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养老服务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甲方(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性别: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监护人

  (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须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姓名: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丙方

  丙方作为入住老人的:

  □付款义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联系人□代理人□其他

  丙方为个人的:

  姓名: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经常居住地地址: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电子邮箱:

  丙方为单位的: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通用条款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服务组织,能够按照《南京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实施办法(暂行)》(宁民规〔20xx〕01号)文件要求提供个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

  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经与甲方充分沟通、考察,自愿入住甲方提供的家庭养老床位(养老服务组织名称),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丙方作为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的代理人、联系人,代为处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

  为了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服务组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产地

  合计金额:大写: 。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符合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标准。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太原辖区内)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五)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

  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二)乙方选择下述第

  1、一次性付款方式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2) 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非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非由于乙方原因除外),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月%,计人民币月月。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二)交车地点:。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四)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 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经双方验收,签订车辆交接书。(附件一)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售后服务

  (一)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二)当汽车生产厂家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履行相应义务。

  (三)当汽车出现故障时,如甲方、生产厂家或二者委托的承担维修义务的第三方距发生故障地点超过 公里时,乙方有权就近选择其他具有资质的维修方修理,事后,乙方可凭发票要求甲方报销。

  第七条 无效条款

  甲方或生产厂家提供给乙方的说明书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乙方权利、免除或减轻甲方责任的.条款无效,无论该条款是否通知乙方。

  第八条 关于修理、退货或更换的特别约定

  (一)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但发生第六、(三)条事项时除外。

  (三)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四)在车辆使用 1 年或行驶 2 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五)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六)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七)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八)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九)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本合同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

  (二)在年月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也可以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行使上述约定权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三)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甲方要求赔偿。如乙方选择向汽车制造商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甲方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甲方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赔偿乙方为维修汽车而花费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购买汽车配件费、交通费等。

  (五)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六)甲方有其他违约情形时,每有一次,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 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双方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

  (一)代办保险□

  (二)代办按揭□

  (三)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第十三条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

  (五)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种类及号码:证照种类及号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双方共同利益,现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以下条款:

  第二条、服务条件与服务模式

  1.甲方对乙方送餐服务的卫生、质量、标准负责实施管理。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标准、负责日常送餐服务的实施工作。

  3.甲方保证充足的用水、用电。

  4.现场散打式分餐或盒装式分餐。

  第三条、服务标准和供餐标准

  1.乙方必须具备完备的资质、资格证书及合法手续,并具备固定、合格的操作场地隔阂设备。

  2.乙方送餐人员必须定期体检,持有北京市卫生部门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身体健康证方能上岗。

  3.所提供的食品、餐具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法相关规定。

  第四条、供餐标准

  1.配餐标准

  中餐为 元/人/份。包括三菜(主荤、半荤、素菜)一汤及水果和小菜;

  晚餐为 元/人/份。包括三菜(主荤、半荤、素菜)一汤;

  夜餐为 元/人/份。包括三菜(主荤、半荤、素菜)一汤及水果和小菜;

  另提供一次性筷子与餐巾纸,为1套/人,如需其他另议。

  2.杜绝浪费、提倡解约、适量添加、随时加量。

  第五条、合同期限及订餐时间

  1.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试用期内不合格,将提前 天通知乙方,即可解除此合同。)

  2.每天订餐时间为商务9:00前,若甲方用餐人员变动较大在第一次订餐后1小时内通知,如未在次时间内及时通知乙方,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有甲方承担;若遇节假日及休息日需供餐,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六条、餐费结算方式

  1.餐费以月结为准,每月 日至次月 日为一个供餐结算段。

  2.餐费结算数量,以双方签字核对的用餐数量为准。

  3.经双方核对确认总餐费金额,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在次月 日之前一电汇或支票的形式将餐费支付给乙方。

  4.若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未向乙方支付餐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每天按餐费的1%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就餐人数、发餐场地、餐桌椅等基本配套设施。

  2.甲方为乙方提供配餐服务时的用水、用电能源供应。

  3.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资质及合法手续进行核查确认。

  4.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考核乙方在餐厅的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乙方有义务及时更换。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送餐标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乙方配餐操作场地及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嫌弃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两次以上整改后甲方仍不满意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提出辞退或更换。

  7.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并要求乙方相关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出席。

  8.甲方设专人对送餐工作进行协调、管理工作。

  9.甲方按相关规定按时协调餐费交付工作。

  10.甲方有维持就餐秩序,并教育员工遵守食堂规章制度的义务,甲方员工应尊重乙方工作人员,不可对乙方工作人员提出无理要求。

  11.由于甲方员工在用餐过程中将餐具损坏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2.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获得的所有资料对第三方保密,此项义务到本合同终止之日。

  第八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将本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卫生许可证及个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体健康证等资料提供给甲方备案。

  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且乙方在甲方的管理范围内享有专业服务工作的权利。

  3.共餐期间乙方若需要调换送餐人员,必须先通知甲方,并出示新换工作人员的有效健康证,甲方认可后新员工方可上岗。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准时提供每天的餐饮服务。

  5.乙方在整个服务期内,有义务对配餐服务的质量标准做出书面承诺及保证。

  6.供餐过程中若发生投诉,乙方有义务听取甲方的意见,接受投诉。对于甲方的合理建议乙方应在24小时内做出整改,有使甲方满意的反应。

  7.乙方设专人做好订餐联系工作,确保送餐准时、饭菜及服务质量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

  8.乙方必须有完善的卫生及操作规范(包括人员、餐具等),并在甲方备案,乙方必须按照此规范运作并有相关检查记录。

  9.甲方责成乙方负责每天对食品进行监控,并对每餐的样品保存48小时,以便甲方在必要时候可以对卫生质量进行检验,检验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10.乙方在配餐过程中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品霉变,若出现食物中毒等重大事件,对造成的人身病亡负责,并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11.由于乙方的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等责任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损坏,或造成甲方人员的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刑事案件除外)。

  第九条、保险

  为确保甲、乙双方合作能顺利进行,乙方自资购买《公众责任保险》,以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及财产损失具有赔付能力。(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一:公众责任保险单复印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应有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如有弄虚作假、私下交易涉及贿赂,一经查实,按违约处理,对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3.出现违约,甲、乙双方应协调解决或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协商进行修改或补充,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书面文件为准。

  4.被合同正常履行期满前一个月互相通知对方是否续签事宜,否则合同将自动顺延,直至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不再续签为止。

服务合同 篇5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新郎)和(新娘)的婚礼仪式提供相关服务。

  本合同中“□”后内容为可选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划“√”方式选定适用,可多选。

  二、婚礼仪式开始时间:20xx年7月6日

  三、婚礼仪式举行地点:

  四、婚礼服务项目

  策划服务□主持服务

  摄像服务□摄影服务

  化妆服务□鲜花服务

  乐队服务□场地服务

  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确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元,大写:元。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总额的50%,实际支付人民币元,作为定金。

  3、婚礼前一天,20xx年7月5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40%即元。

  4、余款元,应在婚礼仪式结束当天付清。

  5、合同签订后,增加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用应即时结清。

  六、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行业相关规范确定的要求。

  乙方应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隐私。

  策划服务:

  策划方案为乙方智力成果,仅供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将策划方案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给第三方使用。

  主持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主持人供甲方选择。

  (2)婚礼仪式举行当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于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亲自主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同级别的主持人代为提供服务。

  化妆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试妆服务,以确定化妆师的具体人选和测试被化妆人员有无过敏反应。因化妆产生过敏反应的,应允许调换化妆品,如皮肤仍无法适应的,甲方可取消本项服务。

  (2)化妆师人选及使用的化妆品一经确定,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换。

  摄像服务□摄影服务

  (1)甲方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1日通知乙方。

  (2)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应于拍摄前注明必拍场景。

  (3)乙方应为婚礼仪式配备符合约定的摄像、摄影师和设备。

  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于婚礼仪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50%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80%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内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100%作为违约金。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支付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乙方应退还该项服务费。

  3、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摄像服务违约责任□摄影服务违约责任

  (1)摄影、摄像师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的,乙方应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摄像师。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照片、影像全部灭失的,乙方应退还相应服务费用,并按相应服务费用的50%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1)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全部义务或主要义务的;

  (2)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设计服务项目的名称、地点、内容及提交之文件标准

  1、服务项目的名称:

  2、服务项目的地点:

  3、服务项目的“设计”主题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执行项目见附件)

  4、提交设计文件页面标准: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或A4打印规格(210X285mm)文件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

  1、为设计需要,甲方须及时提前提供有关图文、影像资料;

  2、为能保证设计稿件质量,甲方须须提前通知乙方进行设计;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有关设计案时间

  乙方根据甲方的设计通知及提供的相关设计资料力求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稿,配合甲方的产品推广需要。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稿,乙方须提前向甲方告之,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服务执行准则

  所有乙方的提案,必须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签字乙方擅自实施方案的,如有误,责在乙方。

  第五条、服务协议内容、设计费

  1、根据甲方所列的设计服务内容(见附件),甲乙双方协商本项目的设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圆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整);

  2、完成时间不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月)。

  第六条、项目设计费用支付方法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整),

  2、以后根据稿件设计的完成量支付余下相应的设计费,

  3、项目设计全部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款项。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按本协议规定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2、甲方变更设计主题内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支付设计费用,逾期3天后,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逾期5天后,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费用,甲方无任何理由拒付应支付的设计费。

  4、甲方应为乙方派往现场工作人员给予工作上的配合。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内容、时间向甲方交付设计源文件(如:AI或CDR格式矢量文件)。

  2、乙方对企划、设计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损失,乙方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

  3、乙方有向甲方提供工作进展情况的义务。

  第八条、保密条款

  1、乙方交付甲方的设计方案仅供本协议规定项目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以及用于其它项目,如果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追缴索赔。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九条、其他

  1、甲方如需要乙方交付印刷样稿,乙方另收工本费。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约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应另行支付费用。

  3、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约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约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第一笔设计费支付到乙方后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传真:

  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传真:

  日期:

服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的协商,确定由甲方承办乙方的_____________会议,并达成如下协议:

  1、会议的举办时间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2、会议举办的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主会场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会议团体用房类型及房价:

  酒店星级:________标准间门市价:_______,协议价:________、套房:________预定房间数:_________(可上下浮动10%,以实际结算为准。)

  5、会场:

  需要会场面积_______㎡,预定会议人数________人,

  摆放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会场租金_________元/天。

  6、餐饮:

  A、用餐标准:早餐______元/人;正餐_______元/人;

  自助餐_________元/人,会议茶点________元/人。

  B、用餐形式:自助餐/中式围餐

  C、用餐数量:早餐:_______围/天、中餐:_______围/天、晚餐_________围/天、自助餐:_________人次/天、 会议茶点:_______人次/天

  D、特殊要求:清真/西餐菜谱由酒店提供,乙方代表签字确认,会议人员凭___________证件用餐。

  7、甲方可为乙方代办相关的订票事宜,安排站场接送,以及会议考察等相关会务活动,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

  8、结算方式:

  A、预付订金: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在三天内将会议预算的10%作为订金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便于甲方开展会务活动的前期安排。

  B、酒店结算:乙方根据实际的消费数,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与酒店前台结算,并由酒店出具发票。

  C、佣金条款:会议结束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会议消费总额的5%(住房、餐饮、场租、康乐),作为佣金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并由甲方出具佣金发票。(预期不付,甲方有权按每天5‰收取滞纳金)

  9、乙方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战争、破产、重大疫情、重大灾害)等原因,需要取消和延期会议时,须提前十天知会甲方。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1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

  甲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8

  甲方:(购买方) 乙方:(服务方) 丙方:xx区 (见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XX市xx区人民政府《XX区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X府发

  [20xx]16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

  (项目标准、量化指标、时间节点)

  1、XXXXXXXXXXXXXXXXX

  2、XXXXXXXXXXXXXXXXX

  3、XXXXXXXXXXXXXXXXX

  4、XXXXXXXXXXXXXXXXX

  5、XXXXXXXXXXXXXXXXX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

  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

  A.分 段 划 拨() B. 按 月 划 拨 ()

  C. 按 季 划 拨() D. 项目完成结算()

  1、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大写)

  2、第一次划拨时间:;金 额第二次划拨时间:;金 额

  第三次划拨时间:;金 额第四次划拨时间:;金 额本合同预留价款金额: 合同终止后根据绩效评估及合同履行中的过错或过失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进行清算后支付。

  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XX区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X府发[XXXX]XX号)中规定的服务供应方(社会组织)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条: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丙方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丙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

  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一次。

  2、 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3、 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 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

  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3、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

  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

  第七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区社建办各执一份,在丙方见证下,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1、

  2、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服务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

  乙方:(婚庆单位)

  新郎: 联系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婚礼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婚礼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_____年 _____月_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

  举行地点: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弄______号

  (饭店)________厅

  婚 宴: 共________桌

  第二条 约定事项

  各具体项目类别及价款(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

  □总体策划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婚礼主持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婚车使用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化妆服务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纪实摄影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纪实摄像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其他服务项目 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各项目的具体约定内容详见相关附件。

  第三条 约定事项的总价款

  上条选定约定事项的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第四条 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所选约定事项总价款的 30 %即人民币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如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婚礼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 50 %即人民币_______元;婚礼当天车辆到达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 10 %即人民币 ________元;

  如未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婚礼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 50 %即人民币 __________元

  (三)完成所有服务项目后付清余款总价款的 10 %即人民币 ___________元

  (四)如需增加服务项目,需另订补充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以补充协议为准;

  双方所有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结束后乙方应统一开具发票交甲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时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第七条 任一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合同,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 即人民币 元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违反第五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 甲方违反第六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十条 若附件对违约条款及赔偿标准另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该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该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的 , 可通过下列方式(请选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

  □向仲裁机构(名称: )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的未尽事项及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作补充、删减或修改等变更事宜的,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变更协议,取代其所修正的内容。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新 郎: 婚庆单位:

  新 娘: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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