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抵押合同合集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抵押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抵押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抵押财产清单:________
抵押人名称: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
抵押物名称:________
规格:
单位:
数量:
帐面原值:
抵押现值:
折扣率:
抵押价值:
存放地点:
保险单:
原值:
净值:
保险号码:
起止时间: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三、签订抵押合同有哪些权利
第一,有孳息收取权
第二,抵押人有一定的处分权,比如可以继续设置抵押,经同意可以转让等等
第三,可以出租。
综上所述,在建工程的抵押合同拟定可以参照上述范本,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时,抵押物不得归抵押权人所有。
抵押合同 篇2
甲方(抵押权人):×担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元,评估值为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1、机动车辆损失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抵押合同 篇3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是《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抵押合同除合同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同样也没有约定质押合同除合同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但是目前通说却是,这两种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是否登记或移交质物占有权不再时合同是否生效的依据。
《物权法》生效在后,《担保法》生效在前,新旧法发生冲突时,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法理,适用《物权法》。但是如果按照一般法和特殊法相冲突时,适用特殊法的规则,那么就得适用《担保法》。再说《物权法》第十五条,明确该条的适用前提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也就是说这条是一般性约定,只要有其他法律对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合同生效时间有其他规定的,依照其他法律的规定执行。因此,不论是按照特殊法优于一般的冲突适用规则,还是按照《物权法》第十五条本身的理解来看,对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都是应该适用《担保法》的。我认为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适用《物权法》是因为《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这条就将前面第十五条中“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中的法律剔除了《担保法》。
抵押合同 篇4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
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
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五、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签字):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5
经 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 贷款总额为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 ,价值 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证机关及 各一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 款 方
(章)
财会人:
贷 款 方
(章)
经办人:
公 证 单 位
公证机关负责人:(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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