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合同

时间:2020-02-24 00:04:00 代销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代销合同3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交易需要用到合同,有合同才能保障交易的完整。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关于代销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推荐】代销合同3篇

代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在新世界(汉阳店)促销活动委托销售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原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山东千榕家纺有限公司在新世界(汉阳店)促销活动中的委托销售代理商。

  2.乙方在委托销售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在促销活动中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活动促销信息,确保产品不会出现滞销现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修改权。

  2.甲方承担此次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委托代理资格。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部分宣传支持,帮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创新,保证其产品的花色多样化,并提供给乙方。

  6.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价位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更改,并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7.甲方在委托乙方销售管理期间,按照店柜每月实际营业总额的2%为乙方管理之费用,结算期为商场与甲方结款后一周内。每月超额部分按3%提取。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月的销货明细和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日销售额须当天告知甲方。

  2.乙方收到货后,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 当 日内应转告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对于每月补充的货物,乙方应协助促销人员做好盘点,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当日内应转告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3.产品的最终销售价,乙方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售价。

  4.乙方负责督促商场的回款工作,汇款手续甲方提供。

  5.乙方尊重本公司的产品版权和知识产权,在本协议执行期内不得销售本产品的仿冒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6.乙方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和商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誉受到损害,甲方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保证金及其他事宜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人民币。

  2.乙方在委托销售管理期限内,如未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及利息(按银行利息率算)在本协议终止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中途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协议期限

  乙方的委托销售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

代销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双方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本合同的全部之条款,希望双方共同守约执行。

  一、合约事项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人造石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甲方同意: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授权乙方为人造石产品在xxx昆明市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方,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基本权利

  1.乙方享受甲方提供全国代理商同一时间的统一价格。

  2.乙方享受乙方新产品发布和价格修改的第一时间通知。

  3.乙方享受甲方对其的区域价格保护,甲方不对xxx昆明地区除乙方外的其他客户主动销售人造石产品,但若有xxx昆明地区除乙方外的其他客户主动找甲方采购人造石产品,甲方采取提价销售,所有超过乙方代理价格所得均归乙方所有,提价产品不包括莎安娜和雪花白玉两种市场常规产品。

  4.乙方享受甲方样品和产品目录册支持以及甲方在xxx昆明东部石材市场乙方经营钢房大门上方的广告牌 (布)。

  5.乙方享受销售甲方人造石产品的自行定价。

  6.乙方可以在代理区域内自主进行与销售相关的促销活动和广告发布。

  7.乙方享受免费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营销和销售方面的培训,并可以得到人造石产品知识的支持。

  三、基本条件

  1.乙方应具备法人资格。

  2.乙方平均月销售不少于xx万元,除莎安娜和雪花白玉两种市场常规产品外,其他产品品均月销量不少于25万元。

  3.乙方用于人造石方面的流动资金不小于xx万元。

  4.乙方应至少有一名具有人造石销售经验的专职销售人员。

  5.乙方要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富有推广新产品的的精神,对人造石事业有成充满信心。

  6.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销售。

  7.乙方在xxx昆明市内进行产品的直接销售,并且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策略及价格体系,不允许发展或招募分在代理区域外的营销。

  8.乙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9.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

  10.乙方自觉维护甲方的只是产权和企业、产品形象、不得有损甲方知识产权 及企业、产品形象的作为。并协助配合甲方对上述行为进行市场监督,对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进行制止及通知甲方。

  1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能在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12.乙方应结合乙方商标、商名和其他任何标志,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名和其他任何标志,但其唯一目的是为了识别和宣传产品,而且仅限于在本合同的范围内使用,在本合同期满或出于任何原因儿终止时,应立即终结。

  13.乙方一旦发现甲方的商标、商名或标志被侵权时,应及时制止并通知甲方。

  14.乙方自行承担在代理区域内就乙方报酬征收的任何税金。

  四、诚信与公平

  1.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甲、乙双方将依照诚信与公平的原则今年新活动。

  2.本协议的条款以及双方就本代理关系所作的声明,都应该以诚信的原则进行解释。

  五、代理履约保证金

  1.为了合同的严肃性,合同履行的真实性,以防止签订虚假合同,甲方按合同订货价款向乙方收取5%的履约保证金 元,该保证金可在每次提货款中按比例冲抵货款,在合同任务完成后,代理保证金冲抵完货款为止。

  2.乙方在一年内完成任务70%,保证金可全额返还。

  3.乙方在一年内只完成任务的70%以下,保证金退还50%。

  4.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时,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人造石产品代理权利支持。

  5.在代理期限未到时,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按合同价款的5%,甲方在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六、订货及供货

  1.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合同价预先首付款30%,以款到账为准;收到款后,甲方可为乙方组织生产,提货时全额付款结清账款,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在原材料紧张时,应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

  2.运输按乙方指定的方式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销售目标

  1.乙方根据自身销售能力,每年销售额定为1500万元。

  2.当年完不成任务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八、合同终止

  如果出现双方中的乙方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守约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例如有回执的挂号信、特快专递、电传)通知违约方立即终止合同,终止日期为收到书面通知的日期。

  1. 双方同意认定一下情况为异常情况,可以作为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理由:破产、有违法行为的,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一方执行本合同义务能力的情况

  2.一旦乙方的控股权、所有权或经营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也可以立即终止合同。

  九、付款方式

  现金付款、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十、售后服务

  1.乙方销售的产品同等享受甲方保证的售后服务。

  2.凡因乙方自身问题需要甲方解决处理的,甲方的差旅费、人工费等其他费用有乙方承担。

  3.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乙方应在开箱时留下损坏情况记录。留下照片及文字记录,应有运输部门处理和赔偿有关损失。

  十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十二、本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期满后乙方有续签优先权。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乙方没有采购订单,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代理权自动终止。

  十四、其他约定 。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代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兹经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经友好协商,就20xx年度新玉米购存合作一事,订立本合同: 一、生产年限和品种

  乙方为甲方收购、储存玉米,按国家临时存储及有关规定,收购必须是20xx年度生产的新玉米。

  二、收购数量及保证金总额

  收购数量为6000吨(因故不能达到6000吨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甲方按收购量需用资金总额一次性付10%的贷款定金或者有效资产做抵押,按14%的水分的玉米,2300元/吨的收购单价估算,6000吨需收购资金壹仟伍佰万元整(¥13800000.00)元,甲方需支付贷款定金壹佰伍拾万元整(¥1380000.00)元。

  收购时间段及收购时机由甲方全权决定,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既定收购计划。

  三、费用拨付

  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收购数量,经甲方检查验收后确定数量为准,验收不合格的.不计入数量,由此发生的一切收粮款由乙方自承担。

  待收购完毕后,甲方验收合格,按照出库情况及储存情况,甲方分期付给乙方收购费和保管费60元/吨,甲方每半年拨付一次。

  三、质量标准及处理方式

  以甲方到站实际抽样化验的结果为准,质量标准:玉米(GBI1353-20xx),无异味、无掺假,安全水分≤14 %(±0.2%)、容重≥685g/L、不完善粒总量≤5.0%,霉变粒≤1.5%,杂质≤1 %。其他指标符合饲料用玉米国家安全标准。 质量不合格处理

  1、以甲方在到站抽样检测结果为准,如某批次玉米水份检测超过14.2%甲方有权拒收该批玉米,乙方自行处理该批玉米,由此带来的一切处理损失(含,损耗、处理价格损失等)由乙方独自承担。

  2、以甲方在到站抽样检测结果为准(不落锤方法),如某批次玉米容重检测低于685 g/L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该批玉米,由此带来的一切处理损失(含损耗、处理价格损失等)由乙方独自承担。

  3、以甲方在到站抽样检测结果为准,如某批次玉米霉变粒检测超过1.5%,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该批玉米,由此带来的一切处理损失(含损耗、处理价格损失等)由乙方独自承担。

  4,以甲方在到站抽样检测结果为准,如某批次玉米不完善粒超过5.0%甲方

  有权拒收该批玉米,乙方自行处理该批玉米,由此带来的一切处理损失(含损耗、处理价格损失等)由乙方独自承担。

  5、以甲方在到站抽样检测结果为准,如某批次玉米杂质超过1%甲方有权拒收该批玉米,乙方自行处理该批玉米,由此带来的一切处理损失(含损耗、处理价格损失等)由乙方独自承担。

  如出现以上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情况,甲方需在化验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甲方默认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质量不合格货物的退货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可委托甲方协助处理不合格货物,但甲方不承担任何处理损失。

  四、玉米收购价格确认、现场收购工作分工

  乙方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收购,双方根据当期实际的收购价格和收购量另行函件确定每批玉米单价、数量、金额。

  在双方确认好当期的收购价格后,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体收购技巧,但甲方在现场有权对乙方的代收玉米的质量进行监督,并拥有在收购现场对收购玉米质量的否决权;由于收购价格在地域上具有较强的统一性,如甲方判断某个时期是低价收购时机,而对外公开价格又不宜提高情况下,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乙方采取让水等方式进行抢收。乙方在进行让水收购之前,乙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a、与甲方共同确认收购单价与让水的计算规则;

  b、与甲方共同确认原始水份的检测方法和检测规则;

  c、保管好原始水份检测的原始记录供甲方检查;

  d、让水与收购结算单上载明结果并接受甲方的稽核、检查;

  甲方再根据双方约定的让水的幅度按比例与乙方另行确认实际收购结算价格。确认的结算价格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收购单据控制和管理、收购和货物存放地点、收购价格确认方式及交货时间

  乙方每日为甲方收购的玉米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应数量的质量检验单、业务结算单备查,如乙方不能出具相关票据供甲方审查,视同乙方违约,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收购在乙方粮库内进行,货物存放在乙方粮库内仓库。乙方必须对玉米进行处理并妥善保管达到合同约定的品质标准。

  六、货权

  乙方必须将每天的收购凭证及时报送甲方,以便做账务处理和乙方资金用款计划。

  甲方在乙方粮库内利用国家临储资金收购的玉米货权属于甲方。没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或第三方不得做任何处臵;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私自出库,则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除按合同约定追回因私自出库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外,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双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负责确认自然水分玉米的收购价格和收购数量。对每日的自然水分玉米的收购票据(包括数量、品质、价格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对签字确认。

  2、负责与乙方共同确定收购标准,并共同签字确认收购自然水分玉米的收购凭证的玉米入库结算凭证(含数量、品质、仓位),双方各执一联(传真件有效);

  3、甲方有权对收购过程中的检质、检斤、过筛等环节进行监管,并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

  4、对乙方在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期间的政策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履行合同义务。

  (二)乙方

  1、负责收购环节,即承担收购、检质、检斤、付款、开票、过筛等工作;同时接受甲方在上述收购环节中的监管、检查和调整意见的改进执行。

  2、负责甲方代收代储的玉米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仓库进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并单独台帐登记,以便甲方随时抽查检验。

  3、负责与甲方每日核对收购票据,共同签字确认收购自然水分玉米的收购凭证及烘干后玉米入库结算凭证(含数量、品质及仓位),双方各执一联。

  4、乙方在收购和储存期间,所收购和保管的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发生虫害、霉变、生芽、保管自然损耗、水分减量等异常情况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5、乙方收购的玉米收购和集并入库后,乙方要服从并积极配合甲方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

  6、乙方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收购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

  1、对乙方提出的执行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政策有关咨询未作及时答复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用,由粮食部门查处,并报上级单位,由其上级单位督促及时支付,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追究责任。

  (二)乙方

  1、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违反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质价政策,先收后转、低收高转、以陈顶新或移库充抵国家临时存储玉米的;抬级抬价、压级压价,收“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收购进口玉米的;

  (2)受甲方委托承担20xx年国家临时存储收购任务的同时,再接受其他企业或个人委托收购任务的;

  (3)再委托第三方进行收购或未经甲方同意租库(仓)收购的;

  (4)未经国家批准,擅自放宽收购质量标准的;

  (5)不按要求搭建露天储粮设施收购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停止拨付并追回已拨付的保管费用,并由甲方、承贷农发行共同追缴,落实农发行的还款来源后,停止拨付并追回已拨付的保管费用,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1)不按要求填报、整理、保管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统计凭证的;

  (2)不按要求建立专账和上报统计报表,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虚报、瞒报

  委托收购玉米的数量、质量的;

  (3)委托收购的玉米出现虫害、霉变、生芽等异常情况,不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

  (4)从现有库存中划转、移库或以政策适用期以外收购的玉米充抵国家临时存储玉米的;

  (5)不按甲方仓储管理要求进行库存管理的;

  (6)擅自处理或动用委托收购的玉米,或以委托收购玉米对外提供任何形式担保的;

  (7)单方终止、解除协议或中止协议履行的;

  (8)未按甲方要求组织出库,或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出库的。

  3、乙方不及时结算农民交售玉米的价款、给售粮农民打白条、压级压价收购、抬级抬价或价外加价收购、代扣代缴任何费用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追究乙方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4、乙方收购入库的玉米质量、年限不符合协议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将收购玉米集并到指定储存库点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追回已拨付的集并费用,乙方还应赔偿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6、乙方违反约定,对委托收购的玉米应特定化为“20xx年国家临时存储玉米”而未进行特定化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发生不可抗力时,乙方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乙方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乙方未及时报告甲方或未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和材料,造成甲方索赔延误或无法索赔的,乙方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储存在乙方的玉米销售或调拨出库时,调出数量少于甲方和承贷农发行共同验收确认数量,质量低于共同验收确认的质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偿经济损失。

  10、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导致储有委托收购玉米的仓房等资产受到查封等强制措施,没有立即报告甲方和承贷农发行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并追偿全部损失。

  八、其他约定

  1、因合同一方单方面中止合同造成合同他方发生经济损失,中止合同一方(即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这部分经济损失且还需支付另一方10万元违约赔偿金。

  2、乙方交于甲方的货物质量标准不能达到此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按质量超标比例进行扣款,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乙方在没有甲方书面授权而对甲方委托收购代管的资金、玉米进行挪用、交易都视为乙方偷窃甲方私有财产,任凭甲方做任何法律许可范围内的处臵。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5、本协议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九、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旗粮食局

  2、本协议涂改无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20xx年11月30日止。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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