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合同

时间:2021-03-03 15:02:44 代销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代销合同汇编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销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代销合同汇编8篇

代销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并向零售商支付佣金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销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代销供应商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2.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3.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应商提供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办理该月龄内代销商品货款结算之间的期限

  14.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代销供应商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

  15.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应商提供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代销商品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或撤换文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账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11)其他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代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账记录。

代销合同 篇2

  甲方(零售商):

  乙方(供应商):

  开户行帐号:

  住 所 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二、商品价格

  1.商品的价格:

  进货价格:甲方以代理价为乙方的进货价格。

  售货价格:由甲方参考乙方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及市场价格自行决定。

  三、乙方责任及商品要求

  1.代销商品的范围为:冰淇淋类、食品类、饮料类(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2.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5日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依据。

  3.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

  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4.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乙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5.乙方负责派出不少于1名驻场销售人员,并对甲方的服务人员培训相关方面的知识。

  6.乙方提供相应设备和作业工具,并负责支付其驻场销售人员的工资。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应当将书面订单或口头订单指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甲方约定地点。

  2.甲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甲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包装、标识、有效期等方面存在不合格情况,有权拒收;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退、换货要求的,乙方均应无条件退、换货。

  五、货款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的货物后,以实际销售的数量及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单价,向乙方进行汇款结算(每月10日结算)。如对货款结算有异议,经双方核对后,应于五日内向对方提出,逾期则视为双方对结算结果无异议。

  六、知识产权的保护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乙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留追究乙方责任权利。

  八、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5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

  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2)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 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五日,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摁手印)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零售商)(章): 乙方(供应商)(章或手印):

  居民身份证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时间: 年 月 日

代销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所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3、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

  4、委托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

  7、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帐周期: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销商品后,双方以固定的期间或时间为标准而确定的有规律的核对帐目的期间。

  9、对帐日:是指零售商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固定的对帐日期。

  10、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11、铺货期:是指供应商将订单商品交付给零售商之日起,至结算周期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间。

  12、结算周期:是指铺货期满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日的期间,此后零售商均应当以此期间为标准、依第一次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日期类推,同供应商办理结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成立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代销商品清单

  (3)双方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6)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7)双方营执照业(复印件)

  2、合同履行文件如下:

  (1)订单及订单确认

  (2)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3)商品退换货文件

  (4)商品对帐文件

  3、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代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帐记录。

  成都市商品代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代销商品

  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商品价款

  名称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要求

  包装要求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供应商有权向零售重新书面指示价格,价格变动在到达零售商处时生效。零售商应依据新价格进行销售。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甲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______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3、双方如变更或撤换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传真(2)订货合同(3)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方所有,但是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双方确定代销商品的合理损耗率为所订购商品数量的_____%,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灭失、毁损的损耗率超过约定比例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甲方应当允许乙方就残次、季节性商品过季时、滞销商品提出退换货。但是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中提出(特殊商品另行约定)。

  2、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或___个工作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5个工作日或____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5个工作日或___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乙方应当保证将代销商品的货款专户存储,并不得挪作他用。

  2、代销商品的结算在商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后进行,乙方应当每(日/周/月)为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一份。

  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铺货期为____个工作日,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次,具体对帐日为每月____日。对帐日前3个工作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4、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1)10日(2)15日(3)30日(4)45日(5)60日

  5、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6、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7、双方确认的佣金或货款结算方式为_____:(1)扣率结算方式(2)佣金或货款和有关费用收取分开结算的方式。

  8、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其他。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乙方处的剩余货物在对帐后由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收回,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将该批货物公证提成,提成费用由甲方支付;对帐后,5个工作日内因乙方原因不能退货的,视为乙方已卖出剩余货物,由乙方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余货货款。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促销服务费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期限;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

代销合同 篇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自愿订立协议如下: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的商品名称、规格、产地、计量单位、代销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物品的'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质量标准:

  四、包装规格: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交(提)货方式、地点和时间:

六、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七、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八、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九、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十、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

  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

2. 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无理拒收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多支出的费用。

  (二) 乙方

  1. 妥善保管代销货物,因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应予赔偿;

  2. 以适当方式销售代销的货物,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赔偿责任;

  3. 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4. 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销售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第十条对其约定的条件,发生纠纷和经济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第十条对其约定的条件,造成发生纠纷和经济损失的,由受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 乙方若欠总货款超过______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 甲方委托乙方在区域内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乙方不能超区域经营。乙方超区域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 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独立承担责任。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盖): 受托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代销合同 篇5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事及相关法律,并根据诚信及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此合同。双方申明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执行本合同如下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地区总代理,享受甲方制定的一切优惠政策。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产品均为正版产品并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且不得自行直接向乙方所在区域的客户销售本合同的标的物。

  2、甲方新品上市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技术支持、信息及资料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乙方在销售方面应积极密切配合。

  3、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库存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每次发货量由双方协商决定。首次订货量不得低于__________万元(折扣后)。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主动推广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活动,便于促进销售。

  2、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换。(乙方造成的人为损坏如划伤、压裂等情况不在甲方负责调换范围内)。

  3、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相关价格、代理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但是,甲方如有欺诈行 为,即销售给乙方的价格高于其他代理商的,那么乙方不受上款规定约束。

  4、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做任何侵权行为,不侵害产品发版权及商标权,在销售过程中,一但发现版权被他人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帮助。

  5、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一旦发生违约,违规行为对甲方名誉、经济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特约经销商的资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

  2、甲方如果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增设代理或者直接实施销售行为的或有价格欺诈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

  五、销售政策

  1、乙方须销售甲方的全部产品,甲方销售给乙方价格为零售价的__________折(除特殊产品以外)。零售价见附表。

  2、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

  六、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

  2、铁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铁路运输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车站,由乙方负责从车站提货。

  3、公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公路运输公司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货运公司,由乙方负责从货运公司提货。

  4、乙方应在收到货后应立即验货核查,如有问题须在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三天内没收到乙方的通知视为本批货与甲方的出库单数量、品种核对无误。

  5、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调货时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传真复印件有效。

  3、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销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代销甲方酒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酒水品牌、名称、规格及价格

  品牌:

  名称:

  规格:

  价格:

  二、质量

  1、甲方保证所供应的产品符合相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及保证,符合行业及国家的质量标准;

  2、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若甲方所供酒水经鉴定为假冒产品,乙方可向甲方收取假冒产品总金额30倍的金额作为甲方对乙方形象造成损害的赔偿金。

  三、产品的报单与交付

  1、乙方所需产品应由专职人员提前一日以电话或传真等形式通报甲方,并说明所需产品的数量、品种、规格要求等;

  2、甲方在收到乙方报单后应于次日上午12:00之前将乙方所需的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甲方配送货物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收货地点验收,验收完毕后,乙方应给甲方开出符合要求的正式入库凭证;

  4、因甲方断货、送货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乙方经济利益受损时,甲方应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四、货款的结算与支付货款结算采取实销月结的结账方式,即当月结算上月货款,结账金额以乙方的实际销量为结款依据。如超过约定时间仍未结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五、退货及换货

  1、对于在收货时发现的产品破损、数量短缺、不符合质量要求等问题时,乙方有权拒收货物。

  2、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的损坏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予退换货物。

  六、合同的终止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且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后仍未予以纠正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签字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经办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经办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销合同 篇7

  协议号:_____________

  供货人 :____________

  销售代理人 :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0合作范围

  1、1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销售品牌商务通信产品如下;

  i)授权代理产品:____________ ;

  ii)授权区域包括:____________ 。

  1、2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1、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2、0销售指标及合作期限

  2、1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正 ,需全款付给甲方)。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五万元正 。

  2、2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200年月日终止,经考核可转为一级代理商。

  3、0合作原则及规定

  3、1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3、2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4、0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4、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甲方作为华北,西北区总代,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同时甲方向乙方销售情况和库存。

  4、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4、5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5、0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5、2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对于品牌内部客户和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品牌的系列交换机竞争业务。

  5、3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5、4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

  5、5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飞利浦通信产品及服务。

  6、0销售行为规定

  6、1产品价格

  6、1、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6、1、2品牌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品牌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6、2定货流程

  6、2、1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6、3付款条件

  6、3、1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天内把总价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6、4交货期

  6、4、1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三十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6、5保质和售后服务

  6、5、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五个月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6、5、2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

  6、5、3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20%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六个月的保质期。

  6、5、4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板子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板子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 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板子。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板子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6、5、5对于不能修复的板子,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板子,乙方无权追究。

  6、5、6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6、6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6、6、1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6、6、2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6、6、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6、6、4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6、6、5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6、6、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6、6、7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7、0商标使用

  未经飞利浦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飞利浦的商标和/或文字标志。

  8、0保密责任

  8、1出于本协议的目的,乙方仅拥有为实施合作而参阅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权利。

  8、2乙方承诺不会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非本协议之目的,不会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并且不会向其乙方员工泄露任何属于甲方的保密资料,除非该等员工有必要为工作的缘故而掌握该等保密资料。

  8、3乙方将对由于前述原因而掌握及了解甲方的保密资料的员工签署与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协议书,并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资料,以免使之为非双方确定的合作内容下允许了解及掌握保密资料的员工所使用或为公众掌握及了解。

  8、4本协议下甲方将保密资料交由乙方,并非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任何专利或版权的权利,或意味着乙方对该等保密资料拥有任何其它权利。

  8、5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代理关系结束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

  8、6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十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乙方并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8、7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9、0生效及协议的解除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9、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十五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9、3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9、4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9、5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在事件发生后九十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10、争议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通知地址

  本协议首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2、部分失效

  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合同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3、协议的标题

  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协议复本和附件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下述附件乃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价格规定

  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企业名片的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代销合同 篇8

  甲方:漓江出版社 电话: 乙方: 电话:

  一、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保障正常的经营活动、特制定此合同。

  二、订货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备法律效力。

  三、甲方接到订单电话、传真后、按乙方所需数目打包发运、并将货物的详细清单放在包件内、且在包件外注明"内有清单"字样。图书品种和新书定价可能稍有变动、结算时以图书销货清单为准。

  四、甲方一般以两件为发货基数、低于此数量则改为邮寄。

  五、乙方收到货后、务请及时清点核对、如有差错、请在收到货后一个月内开具查询单、传真或挂号寄至漓江出版社发行部、逾期无回告、则按无差错办理结款手续。

  六、乙方在销货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付或拖延付款。

  七、由于甲方的失误、造成货物的错发、破损、则甲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由于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丢失、由乙方负责协助办理索赔。

  八、货物在乙方存放12个月未实现销售、乙方应予退货。乙方在退货前应及时通知甲方、且所退图书未脏、未破损、并随货附上退货清单。退书结算以甲方实际收到的退书数量为结算依据。

  九、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漓江出版社发行部 乙方:

  签章: 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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