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时间:2021-05-10 09:10:16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代理合同五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代理合同五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在我国推广电影产业化的进程中,如何调动社会资源、激励更多的企业、公司参与到电影市场的开发和经营活动,对于促进城乡电影市场的培养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_______(以下称甲方)在有关领导部门批准支持下组建跨省区_______电影院线,开展电影的发行和放映业务。为更有效的拓展市场,甲方与_______(以下称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组成全面合作伙伴并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模式及范围

  双方一致认为,甲乙双方为合作对_________地区进行市场开发及经营,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独家代理独立以甲方授权代理商的名义在_________地区开展甲方已获政府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以及业务执行中的相关管理事务;该合作是唯一及排他性的,具体业务范围如下:

  1.合作区域内的城乡及社区电影放映业务;

  2.合作区域内电影广告及相关招商业务;

  3.合作区域内其他相关业务。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甲方提供有关数字电影项目的详细资料说明文件和完整接收、放映设备系统的国家检验标准、性能指标、质量保证期限及操作规程等(见附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b.双方确定,项目推广第一年为磨合年,自第二年起,一切走入正常运作。正常运作后甲方承诺每月20日前提供下月度放映电影计划(数量、名称、剧情介绍等)并提供影片卫星接收信号(或已录制好的电脑硬盘)和相关解码;

  c.甲方按产品使用手册提供有关数字电影接收、放映设备系统的维修保养服务及技术培训;

  d.甲方有权了解、监督并要求乙方依照甲方制订的加盟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加盟院线的操作,同时也必须依照甲方制订的有关操作规程进行,甲方操作规程一旦有变,乙方作为代理方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改变;

  e.甲方有权掌握乙方的工作进程,所签署的业务项目,取得合同正本,并按合同总金额向乙方收取管理费(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见第三条);

  f.甲方负责数字电影项目及影片内容的宣传工作。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乙方承诺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机构,并拥有辖区范围内业务开展的能力和经验;

  b.乙方承诺其自身或可能有的代理机构、代理人所从事的经营业务在甲方同意合作的范围内开展,超出合作范围所从事的经营业务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c.乙方承诺所开展的经营业务是严格按照甲方的总体运营加盟连锁框架下进行,并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做出具体的全市发展执行计划(见附件),乙方保证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月度业务进展报告;

  d.乙方受甲方委托向各放映加盟点收取加盟费及其它费用,有权在授权经营的业务中以甲方名义催收电影门票、电影广告、放映点加盟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并直接汇入甲方帐户,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与甲方结清账目。

  e.乙方承诺提交所有已建立的放映点资料报甲方备案,并按统一模式对所有放映点进行管理。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向甲方购置至少两套,每套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数字电影标配设备(标准设备配备型号参照附件,如客户需要,设备配置有所变更,双方商洽解决),并以此向辖区推广,如乙方需要,设备配置有所变更,双方可商洽解决;

  f.乙方承诺作为数字电影项目的开拓执行者愿意为项目前期工作(如品牌塑造、经营与运行模式、市场营销策略等方面)提供协助,并以此得到与甲方合作的优惠条件。

  g._________地区的数字电影放映设备系统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三、分配比例及支付方式

  1.教育院线:乙方在代理区域的学校里放映影片,并在每张票款中提取_______元交付给甲方。乙方保证代理区域内观影人次不低于该代理区域内学生总数量的10%。第一年乙方仍保证每张票款中提取________元归甲方,每部影片的累计支付金额不低于________元。每月结算一次(即每次收入到帐后一个月内须将应付甲方的费用结清)。

  2.乡镇放映点市场:加盟影院的费用收取额度见各加盟店的加盟合同。甲方向加盟影院收取的加盟费甲方得1/3,乙方与区级代理各得1/3。

  3.电影贴片广告业务及相关广告招商双方另行协商。

  4.乙方独立开发并执行的其他电影放映项目另议。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放映影片和放映设备造成乙方对第三方违约,则乙方对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同时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向乙方赔付实际损失;

  2.如乙方未按合同第三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逾期利息按0.1%/日计算,逾期超过30天,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逾期费用总

  额的10%。

  3.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7个工作日内不能制订出科学有效的推广和执行计划,或无设备购买能力的,甲方视其为无项目运营能力,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乙方未能按双方商定的发展规划如期开拓市场的,甲方有权至少提前一周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合同。

  五、合同解除条款

  1.如甲、乙双方同意,可解除本协议,并签署解除合同;但已发生的各项债权债务仍需双方配合执行。

  2.如双方未同意,则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无权单方面解除本和约,如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六、合同效力

  此合同将取代甲、乙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任何有关合同,若须更改合同章节,须由双方书面确认。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双方没有重大分歧,第二年再续签此合同。

  七、保密条款

  在受委托期间,甲乙双方有义务就其在执行本合同中所了解与接触的对方之商业机密保守秘密。

  双方有义务就其在执行本合同中所了解与接触的对方之商业、技术秘密保守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之经营策略/经营方式/商业安排和计划/技术和无形资产秘密。

  八、法津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涉及本合同任何问题之争议,如双方在30个工作日内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双方均接受该机构所作之终局仲裁裁决。

  九、其他

  1.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附件与合同内容不一致,则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刻生效。

  3.本合同签署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证明项目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相关文件复印件(略)

  附件二 数字电影项目的详细资料说明文件(略)

  附件三 乙方制定的市场发展计划(略)

  附件四 营业执照复印件(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在双方共同遵守《会计法》、《税法》及各项经济法规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财务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双方商定,代理费为人民币 元/年(¥ .00)。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将经营中的财务信息准确全面的提交给乙方,并接受乙方的会计专业指导,在具体经营过程中有疑问应及时与乙方指定的责任会计沟通。

  2、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标准按时支付酬金,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支付 ¥ 元,半年后支付余款。

  3、甲方因故须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财务交接准备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用甲方提供的正版财务软件为甲方做帐,恪守会计准则及职业道德,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2、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及时准确的做出财务报表,按时报税。

  3、接受甲方的监督,在甲方经营过程中遇到会计方面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予以解答。

  4、负责甲方的工商、税务年检的财务协助工作,配合税务稽查,协调企业与税务的关系。

  5、对财务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在取得协商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帐务处理。

  6、合同终止时按规范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如继续委托代理财务工作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不另签合同。

  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非新办企业,在交接财务手续时由乙方对其以前的财务帐目进行清理,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及产生的工作量的收费双方另行商定。

  4、财务做帐所发生的材料及其它财务耗材,由甲方承担。

  5、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3

  新的合同法中,首次写入了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这既是对我国合同制度的一种创新,又是对我国民商事代理制度的有益补充与完善。本文拟从对代理制度的不同设计的比较分析入手,提出对我国代理制度设计的一管之见。

  一、我国原有代理制度简介

  我国原有的代理法律制度基本上沿用了大陆法的传统。大陆法在代理制度中对于代理人、本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上十分强调“名义”标准,并特别强调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须以本人的名义,这就是所谓的直接代理。而对于既不披露本人姓名、名称,又不表明自己的代理身份,仅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的活动就不能被视为严格意义上的代理,这种情况被称为间接代理,在实践中被称为行纪。由此来对照我国的立法,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只规定了直接代理。《外贸代理暂行规定》中调整的代理,除了直接代理外,还有基本类似于大陆法上的间接代理(行纪)。但这一部门规章难以有效弥补我国的代理法律体系的不足,且适用范围较窄,具有较强的部门保护主义色彩。

  二、合同法对代理制度的改进与缺憾

  合同法进一步完善了代理制度的基本理论框架。在委托合同一章中明确规定了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并以第四百零二条、四百零三条及第二十二章构建了基本完善的间接代理法律体系。因此,以委托合同对代理关系中的内部关系加以调整,以民法通则中代理一节对代理的外部关系进行规定,并以合同法第二十二章的行纪合同对间接代理制度进行了明确,从而健全了我国的代理制度。

  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四百零三条的规定,可以说是对我国代理制度的一个较大的改进。该条之规定突破了大陆法僵化的间接代理制度,以全新的姿态借鉴了英美不公开本人身份代理制度。英美的代理制度认为,代理人与本人的行为并无差异,究竟是以谁的名义订立合同不能成为划分代理的标准。相反,普通法从适应商业现实需求的立场出发,以由谁承担合同责任为标准来对代理进行划分,分为:1.由本人承担责任的代理;2.由代理人承担责任的代理,即指代理人不公开本人的身份,也不表明其代理人身份,而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交易的情形。

  我们可以看出:第一种情形与大陆法上的直接代理基本吻合,而第二种情形与间接代理类似。但在本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上,二者有很大的分歧。大陆法认为,在间接代理中,既然代理人是合同的当事人,则合同的权利、义务应当由其先为承受,而后再根据委托合同中的约定将权利、义务转移给本人承受。若本人想向第三人直接提出请求,则须由代理人进行合同变更与转让,使本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后,本人方可向第三人直接提出有关请求。英美普通法系在这一问题上仍基于商业便利,肯定了在排除一些不公平的情形下,本人可以直接介入代理人代其签订的合同,直接向第三人行使请求权,如有必要可向第三人起诉。而作为介入权的必然结果,第三人如发现了本人的存在则享有选择权,即可以在代理人与本人中挑选承担合同责任的'人,而一旦选定即不可更改。可见,普通法系的规定比大陆法系更有灵活性。

  英美法的这一作法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已抛弃了大陆法系的“名义”标准,而更多地采用了英美法的观点。且在第13条第2款规定,当代理人

  因第三人不履行或其它理由未履行其对本人义务的,本人可以对第三人要求代理人代表本人取得的权利;当代理人无法履行其对第三人的义务时,第三人发现了不公开的本人后,可以直接向本人行使其从代理人那里取得的权利。(这一款的规定是针对第13条第1款规定的不公开本人的代理)

  我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受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很明显,新合同法中对于委托合同的规定已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大陆法系的限制,类似于英美法的不公开本人身份的代理。但在第四百零三条赋予当事人以介入权、选择权时作出了比普通法更为严格的限制,即须有本人或第三人违约时,方可行使权利。因此,第四百零三条的两款规定虽然从形式上类似“不公开本人身份代理”制度,但其在实施上只是一种违约救济制度,是以间接代理而独立成为一种新型的代理种类。这一规定与《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的规定极为近似,都是作为一种救济制度而存在,但又比“公约”规定得严,因为公约规定的介入权与选择权的行使条件除第三人、本人单方违约外,还包括代理人违约、代理人破产发生履行不能及出现不可抗力、情事变更的情形,基本上将各种履行障碍均予以了概括。笔者认为,对选择权和介入权的限制条件可作如下概括:

  1.当代理人不认真履行代理职责以至严重危及本人预期利益,经本人指正仍不改正者;或代理人因第三人原因无法向本人履约或基于其它原因而无法履约的,本人可以向第三人行使代理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如果该权利的行使违反了合同中的默认或明示条件时除外。

  2.当代理人未履行或无法履行其对第三人的义务时,第三人发现本人后,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代理人或本人作为相对人主张权利。但一经选定即不得变更。

  另外,合同法第二十二章专门规定了行纪合同。重点对行纪人不同于一般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做了规定:1.行纪人支出的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其负担;2.行纪人可以充当第三人,即进行自己代理,但必须买入时有市场定价且未违反委托人的意思表示;3.明确规定行纪人作为当事人直接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发生违约的情形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由行纪人承担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据四百零三条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本人可以绕过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在行纪合同中立法排除了本人的介入权,这是立法者对商事代理特殊性的认同。商事代理中的代理人(如行纪人)都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有丰富的市场交易经验,且通常以法人而非自然人来充当代理人,有雄厚的财力与良好的信誉,并且以抽取一定比例拥金为代理的最终目的。因此,商事代理的代理人比一般的民事代理人具有绝对的优势,相应地,其担负的责任也必然多于民事代理人,因此,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之规定具有相当的科学性。但也应看到,第四百一十四条在对行纪合

  同界定时,将行纪人所代理的行为定义为“贸易活动”不准确。通过上文分析,这里的贸易活动即指商事活动、商行为,将一个日常生活用语作为一个立法文件的用词,是不准确的,加之没有专门的商事基本法,普通当事人很难区分一般的民事代理人收取一定费用从事一定经济活动与这里的行纪人的行为的不同,也很容易造成适用法律上的矛盾。这可以说是行纪合同中的一个缺憾。

  三、结论

  鉴于合同法对于诸如介入权、选择权的行使条件、行纪与一般民事代理的冲突等问题的解决、处理仍有不尽人意之处,在现有的立法体系下,希望能通过恰当的立法、司法解释来加以弥补,以更好地发挥新合同法的效用。但从长远来看,为适应世界范围内的商事代理立法专门化的趋势(不仅传统的大陆法国家对商事代理专门立法,就连英、美等国也都先后制定了《商人代理法》、《特别公司》等商事代理专门法),因此,在今后的立法规划及法学研究中应加强对商事代理、商行为乃至商法典独立性、特殊性的研究,适当时考虑制定我国的特别代理专门立法。与此同时,在制定我国的民法典的同时,也应考虑对代理制度基本理念及其体系的重新定位与安排,使之真正成为统帅民、商事各领域的“基本法”。

代理合同 篇4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质量和投资计划按要求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目的招标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11号

  工程规模:地上6层,建筑面积10400m2

  总投资:估算人民币1765万元

  二、招标工作总则

  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招标活动,招标全过程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设计文件、图纸、施工计划进度要求、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条件、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等各项与招标工作有关的资料。

  2、配合乙方组织潜在的投标单位踏勘建设现场,介绍和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

  3、编制标底过程中有审核、调整权。

  4、乙方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对外泄露有关的招标资料、数据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不得干予乙方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招标中甲方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方案等有修改、调整的建议权。

  2、按照甲方要求和招标程序,拟订和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邀请函)、投标须知、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招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

  3、组织潜在的投标单位踏勘建设项目现场。

  4、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有确认与否决权。

  5、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投标情况,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必须对标底保密。

  五、委托代理费用支付

  招标代理费用经协商双方同意按16.5万元支付,合同生效后七日内支付50%,代理工作结束后七日内支付余下的50%。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规定泄露应该保密的招投标情况和资料、或与投标单位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应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如因甲方原因提供基础资料不完整或资金等问题影响招标工作的,应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委托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如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发生,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案。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演出活动门票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甲方拥有本次演出活动的全部门票的所有权,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次演出活动门票的网络代理销售方。

  2、乙方利用自己的票务销售网络和渠道负责甲方本次演出门票的销售工作。

  3、演出活动

  (1)演出名称:著名歌星邰正宵携手环球旅游小姐暨星光大道嘉宾走进庐江大剧院

  (2)演出地点:庐江大剧院

  (3)演出时间:20xx年6月14日 19:30

  (4)演出票价:共六个价位,880元 、680 元、 480元、 280 元、 180 元、 80元。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次演出批文复印件或相关文件资料,并对本次演出的合法性以及经营活 动的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本次演出活动有价值的相关动态、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等,并授权乙方在自己的宣传渠道中展出。

  3、甲方在自有广告宣传和公关活动中尽量为乙方售票提供电话、公司名称等文字、网址等购票信息的宣传,以便乙方更好地销售门票;

  4、甲方负责因购票者和观众引起的一切纠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 甲方需在演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完成相关演出费用结算。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演出票务销售的推广工作;

  2、乙方负责自有销售网点的票务销售和结算工作;

  3、乙方如出现有门票遗失及误收假币票款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算方式

  1、乙方代售甲方的门票,甲方按乙方实际销售总金额支付给乙方代理费,费率为乙方销售总票务所得的总金额(按乙方销售的总票务的票面价格计算)的 15% 。

  2、乙方在将甲方演出活动中所有票卷打印结束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票卷使用费和票务系统使用费,票纸每张 元 ,票务系统使用费为 元/张。

  3、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均派专人负责票款的结算工作。

  4、由甲方负责提供发票给乙方的购票客户,应与待销售的门票同时交付乙方。

  五、保密条款

  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合作期限至为本协议和所有补充协议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条款中其承担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在合同期内,若甲方对演出活动进行重大调整,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如因此而引发观众投诉、索赔等事件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活动中止或取消,甲方应负责处理与观众的退票事宜,乙方同意以双方协商认可的条件协助甲方办理退票事宜,但乙方已经收取的代理费不再退回。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的所有问题、顾客纠纷以及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善后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

  4、如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演出活动取消,甲方应负责处理与观众的退票事宜,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仍有权保留其已销售门票的代理费。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更新或重新定义相应条款内容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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