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时间:2021-04-30 09:11:44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代理合同汇总6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代理合同汇总6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邮编: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邮编: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第二条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物托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 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托运单的委托要求,应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它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航空货物运单上所填写的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的每公斤人民币xx元(国内航线)/国际xx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

  第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尽量满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未能满足甲方此类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三条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暂扣运费。

  第十六条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附件:_________航空货运单(略)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二.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专利产品 一次性无痛导尿管 在 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三.合同标的额及市场保证金

  1. 合同标的额

  标的额1:乙方全年销售额

  标的额2:乙方首批进货额

  2. 市场保证金

  为维护共同利益,确保市场稳定,乙方须交纳给甲方人民币 万的市场管理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在三个月内返还乙方。

  四.供货价格详见合同附件

  1. 保证金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2. 供货方式:实行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原则。

  3. 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及时发货,并承担产品到达乙方经销区域前的一切运费。

  4. 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5. 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串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1. 甲方的权利

  1.1 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1.2 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 甲方的义务

  2.1 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2 有责任向乙方按时、保质、保量提供产品。

  2.3 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维护其权威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在其分销区域内对产品推广有利的活动。

  2.4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反馈的市场信息予以及时的研究、答复。

  2.5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定期和不定期的召集乙方共同讨论市场管理及销售相关事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6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授权区域内连续两个月未有拓展的重点城市和重点医院进行调整,调整区域和医院辰和产品经营权由甲方重新授权,并从乙方授权区域中划出。

  2.7 为规范市场,如乙方未经甲方授权而超出经营区域范围和渠道的窜货行为及其他有损于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行为退出窜货区域和医院。对恶意窜货行为(恶意窜货指向辖区外已使用辰和产品医院的倾销行为)需赔偿被窜货区域经销商的损失,同时按所窜货的数量每只产品罚款人民币200元,并有权视恶意窜货在100只以上者取消其地区经销资格及保留诉讼权。

  2.8 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3. 乙方的权利

  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3.2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4. 乙方的义务

  4.1乙方提供二证一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许可证)。

  4.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其经销区域内经销权不受侵害。

  4.3乙方有责任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指标,如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销售目标的80%或单月销售低于50%、三甲医院半年内无法开拓至50%的,甲方有权进行调整,调整的区域和医院由甲方重新授权。

  4.4 乙方有责任每月提供客户使用产品流向及相关资料,以便于甲方给予市场支持。

  4.5如遇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需收回医院使用过程中的产品和医院相关科主任签名或经医院盖章的证明,并需经甲方确认属实后及时调换。

  4.6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利益及产品形象,并在辖区内组织专业机构指定专门人员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推广。

  4.7乙方有责任及时反馈产品终端信息及竞争动态,服从甲方有关市场管理的规定,对市场的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共同讨论、研究处理方案。

  4.8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跨区域进行任何销售和推广活动。同时,乙方在分销期限内不可同时经销与甲方产品性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产品,否则均属违约。

  4.9乙方有对经销区域内规范市场管理的责任,若乙方设立二级分销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如货物流向失控(窜货)、医院终端管理不严、乱定价等情况,均由乙方全额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六.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1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八.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九. 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十. 解决争议的方式:

  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3.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

  房屋租赁中介合同

  出租方(甲方): 家庭地址:

  承租方(乙方): 家庭地址:

  中介方(丙方):

  现经丙方中介,甲乙双方自愿达成租房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座落地点: 面积 ,用途,起租时水度,电度,燃气度及房屋装修。

  二、本次租赁期限为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无条件交回房屋。

  三、经商定租金为每月 元,租金按每 月付一次款,签合同日先付首次租金 元整。第二次付款提前 天付清,即付房租日期为年 月 日是(以后依次类推)。

  四、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内按期支付水、电、有线、物业等费用,并考虑到甲方投入的装修设施等因素,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日支付甲方使用保证金 元,待租期满双方结清帐务后,有甲方退回给乙方,不计利息。

  五、①甲方保证房权清楚,租期内如发生产权、债务纠纷,影响本合同履行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补偿;②因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房屋破损及设施损耗有甲方负责维修;③甲方有按期收取房租的权利,在乙方拖欠房租或水、电等费用1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保证金不予返还。

  六、①乙方租期内应爱护房屋装修、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②租期内水、电(物业每月 元)、(有线每月 元)(网络每月 元)等费用由使用方(乙方)承担;③乙方必须遵纪守法,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转租、转借、抵押、出租房屋,不得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影响邻里关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甲方所有,甲方所收款项不予返还。④如需续租,乙方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双方同意后另签续租合同。⑤如不续租,也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锁门离去,甲方有权入室清理,乙方遗留物品不受保护。

  七、①违约责任:②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中途违约,应赔偿乙方一个月房租;如乙方中途违约,应赔偿甲方一个月房租,违约金从保护金中扣除。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在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签字生效后,丙方合法收取中介服务费,如有变动,中介费不予退回。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提供的设施::电视台,空调台,冰箱台,洗衣机台,热水器台,

  餐桌张,椅子把,沙发套,床垫张,备注:

  甲方: 乙方: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和发展营销网络,方便客户使用通信产品,多渠道方便广大客户办理业务,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经营通讯业务代办的基本条件,同意乙方代办甲方全部或部分通讯业务。为了保证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的正常运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特此明确双方责权利及有关事项:

  一、通讯业务代办定义及经营范围

  乙方通讯业务代办特指:

  1.号码充值;

  2.售号码卡;

  3. 由于市场拓展需要,乙方需新增上述规定范围外的业务时,必须征得甲方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代理甲方通讯业务的范围为: 市 县(市、区) 。

  二、代办资格及方式

  1、A级代理资格:企业性质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件;必须有全国通存通兑的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1万元;必须具有全国或地区性营销网络;至少有10名以上员工。A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方式开通代理资格。

  2、B级代理资格:有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通讯业务;必须有公司银行帐户;帐户日常余额不低于20_元;至少2名以上员工。B级代理方式:以电脑和银行卡开通代理资格。

  3、C级代理资格: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必须有身份证或居住证;有预付结算期内的代理资金的能力。C级代理方式:以手机和密码开通代理资格。

  三、通讯业务代办酬金标准

  1、酬金标准:号码卡10元/个,空中充值为充值额的1.0%。

  2、酬金结算周期:按月度结算或者 结算。

  3、甲方有权根据上级的通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代办业务酬金标准,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据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代理行为进行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保证服务质量的各项整改意见(包括撤换具体人员的建议),对于拒不整改或虽经整改但不能长期有效保证服务质量的,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

  2、向乙方支付代理酬金,享有乙方代理的服务性工作所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收益);

  3、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业务人员培训,IT和信息支撑及其他实施条件支撑;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遵守双方有关代理通讯业务内容和范围的约定,不超越代理权限。除另有约定外,不得代理其他第三方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通讯业务。

  2、遵守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甲方提出的各项保证服务质量的整改意见整改,在长期不能保证服务质量时,配合甲方终止合同,退出代理通讯业务。

  3、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代理酬金,不主张其他代理通讯业务的经济收益。

  5、确保办理的相关业务客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甲方仍未纠正,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承担相关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乙方仍未纠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有理由投诉,甲方将高度重视并及时予以处置,如投诉到省、市级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2次或投诉到中央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社会媒体1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其他有理由投诉,属于个别人员原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撤换。

  七、合同的有效期与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前双方如未书面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1年,续展次数不限。甲方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代收各类资金、代售的各类物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物品交还甲方,甲方应在接收完毕后3个工作日结清应支付给乙方的代理酬金。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引发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双方签署后,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日期: 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XXXX

  公司地址:XXXX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电话 :XXXX传真:XXXX

  乙方:

  地址:

  电话: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关系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原则,由甲方提供其所拥有的品牌、产品、营销理念等相关支持,乙方(加盟商)以资金、人力资源参与合作;为实现双赢,加强甲方与加盟商的战略同盟关系,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第二条、加盟与授权

  2。1 甲方授权乙方为“天籁木门”品牌室内套装门系列产品 市场加盟商,乙方享有该区域的市场经营权。

  2。2 由加盟商投资设立加盟专卖店,专卖店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3 店面应按甲方统一形象设计装修,经营上接受甲方营销部指导和监督。

  2。4 加盟店分为:一级加盟店(直辖市、省会城市),二级加盟店(地市级城市)。三级加盟店经济较好的县级城市。加盟专卖店应选择在专业市场或布局较好的独立门面;专卖店需要配置传真机、数码相机、可上网的电脑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给乙方提供必备的营销资料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在技术与销售上予以支持,协助乙方开发市场。

  3。2 甲方提供符合客户要求的“天籁木门”品牌室内套装门。

  3。3 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完成最低 万元(¥ 元)销售额(样品门货款除外),乙方需向甲方交纳 元(¥元 )品牌使用保证金。(①合同到期或中途提出终止合同,乙方如完成约定销售额,再退还公司所提供含有天籁字样的物品、拆除门头后,即可全额退还品牌使用保证金;如乙方未完成约定销售额甲方有权扣除品牌使用保证金。②如连续3个月未传单或发现有销售其他品牌同类产品,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扣除品牌使用保证金。)

  3。4 为开拓市场的需要,乙方同意甲方无偿使用乙方的地址、电话号码和店名,并积极配合参与,推进促销活动。

  1合同编号:

  3。5 严禁乙方在协议期限内盗用甲方资源(如更换样品商标、变向宣传等)从事与甲方品牌无关的活动。

  3。6 乙方保证在甲方授权的区域销售产品,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以维护“天籁木门”经销商的共同利益。

  第四条、发货、运输与验收

  4。1 乙方提前以书面传真方式,将所需室内套装门的规格(门扇或门洞详细尺寸)、款式、颜色、数量传真到甲方。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制定订单,传真至乙方,由乙方仔细核对、签字确认,回传至甲方销售部门并按货款比例将定金汇至甲方账户,再开始计算下单时间(甲方不接收非书面形式订单)。公司正常交货期为30—35天(特殊产品交货期另计)。

  4。2 如需代办运输的,甲方负责办理运输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乙方在收货时应查验货物的完好性,对外包装磨损的产品必须开包当场检验确认,如发现运输损坏货物乙方应拒收货物与托运方进行交涉,甲方积极配合。在托运方与乙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后乙方才可入库,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售后服务及质量保障

  5。1 乙方应有专业的营销人员和安装人员,经乙方申请,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营销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乙方应做到一般问题能现场给予解决的能力。

  5。2 甲方应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的档次,产品制作标准应符合木质门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一年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经确认后由甲方负责更换或承担维修处理费用。乙方或乙方客户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沟通处理。

  5。3 如遇甲方制造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将问题照片发给甲方或退回问题产品,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供的照片或退回问题产品后3天内给予答复,并及时进行落实处理。

  第六条、结算与销售价格

  6。1 以加盖甲方公章的价格表为准。原材料变动幅度较大的时候,产品的价格将做相关调整,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

  6。2 乙方不能低于甲方产品的供应价在市场上销售,也不能高于成本价220%向用户销售。

  6。3 乙方在本区域内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遵守价格保护协定,避免市场混乱,否则甲方将视乙方为自动放弃区域保护,甲方有权介入,整顿市场价格体系。

  第七条、货款结算方式

  甲方财务收到乙方订单所需订金后,甲方安排生产或采购进货。在产品发货前 3天,乙方需支付扣除订金外的剩余货款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收到货款后安排发货。(乙方以汇款凭证传真给甲方,甲方财务收讫为准)。

  2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诉讼管辖

  8。1 乙方中途变更定单数量、规格或退单的,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2 乙方自行改变产品尺寸、用途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2 甲方保证在乙方授权区域内,不直接销售“天籁木门”品牌产品(工程单例外)或另寻其他代理商。如有发现,后果由甲方负责。

  8。3 乙方在区域内接到工程单,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相关协助和手续,但不能改变甲、乙双方的购销性质,乙方与第三方的买卖关系所产生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8。4 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有销售其他品牌同类产品的行为,立即取消或暂停一切给予乙方的支持与优惠。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终止合作关系。

  8。5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九条、公司支持及考核(详见附件:招商政策)

  甲方在合同期内实行“年度考评”的考核制度,对乙方进行销售额考核。在考核阶段,乙方未能完成该期间销售额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销区域进行渠道整改、增开新客户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及生效

  10。1 甲方营销人员为具体执行本协议的委托人,但未经甲方营销总部的书面同意,甲方的营销人员不得从乙方处收取、借用各种形式的现金、货款、借款或发生债权、债务、否则后果乙方自负。

  10。2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1。1 《招商政策》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本合同附件《招商政策》的规定执行。

  11。3 合同期满,乙方已完成各项经销指标的有权优先续约。

  11。4 合同期满,乙方无论因任何原因未能取得有效续约的,则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注:本合同以甲方财务收到乙方品牌使用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XXXX 乙 方: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 日 期:

代理合同 篇6

  根据《**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提前中止合同。要求提前中止合同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限届满,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之日止。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依据, 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办理人事关系转移; 2.代办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申报审批; 3.代缴各项社会保险; 4.出具代理人员工龄证明; 5.代办劳动手册、视作缴费年限核定; 6.代办外地人才引进; 7.办理应届毕业生集体户口挂靠; 8.代理人员党组织关系挂靠; 9.人事档案管理; 10.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 11.首次就业成人教育毕业生人事代理; 12.出具与档案材料相关证明; 13.有关人事政策咨询。

  (二)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务费(与档案管理费语义完全相同) 元/年/人,乙方应在每年十二月底前付清当年费用。

  (三)甲方办理乙方人员因公出国政审、大中专毕业生首次定职等其他人事代理服务按国家与本市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四)合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乙方人员办理转档或个人人事代理等服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除外)或个人(包括甲方与乙方员工在内)借阅或查阅乙方人员档案。

  (五)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档案材料缺损或遗失,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移交委托代理人员档案时应按甲方要求补全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不全,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代理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按照迟延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五/日收取滞纳金。

  (三)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如有增减或其他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当月以书面通知告知甲方。

  (四)乙方委托甲方的各种单项人事代理服务,除代理服务费外,具体协作事项甲方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及与乙方签订的单项人事代理服务合同要求办理。

  (五)乙方如须增减人事代理服务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签订有关补充条款。

  (六)合同期间,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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