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仓储合同概述
仓储合同概述 仓储合同,也称仓储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接受和保管存货人交付储存的货物,并在储存期限届满时完好地归还该货物,存货人给付保管费用的协议。存入货物的一方是存货人,保管货物的一方是保管人。与其他合同种类相比,仓储合同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l)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经过核准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或其他组织,这是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最大区别 (2)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成为仓储合同的标的物 (3)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实践性质存在根本区别 (4)……
仓单的法律性质
仓单的法律性质 仓单作为存货人或持单人提取仓储物的基本依据,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应存货人的要求而出具的一种代表一定财产权利的法律文书。合同法从法律上确定了仓单的概念及其基本规则,但并未规定仓单的性质。而这又是在处理有关仓单纠纷案件时,大都涉及到的应当明确和认清的间题。 我们认为,仓单既是存货人已经交付仓储物的凭证,更是存货人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依据。仓单代表着仓单持有人对仓储物的所有权关系,仓单持有人正是基于此所有权而得为仓储物返还请求权。仓单所载权利的行使与转移,以仓单的占有或者转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