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0-10-09 21:03:18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采购合同模板汇编十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采购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采购合同模板汇编十篇

采购合同 篇1

  1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 方: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供应商)XXXXXXXXXXX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甲方的“采购申请单”

  第二条 货物价格

  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价格单价为乙方提供的经甲方确认的报价单。

  2、本合同中的货物单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中的货物单价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4、甲方所需的货物,如报价单上未列出的,乙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价格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询价、比价后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2)技术规格说明书;(3)服务承诺;(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完全符合甲方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甲方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第六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货款支付

  货款每三个月结一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

  2、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损失的费用。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甲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甲方将视情节轻重扣除本批次货物的价格款。

  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在合同的执行期限内,乙方不得自行提价。甲方如在其他处获知的货物价格低于乙方报价单价格10%以上的甲方有权按最低价格结算。

  3、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衢州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

  负 责 人: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月 日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2

  供方方:(甲方)

  需方方:(乙方)

  为明确责任、履行约定,经甲乙双方商订如下煤炭买卖合同。

  一、 合同标的和数量:1.合同标的:煤2.合同数量:全年吨、每月供货至少10万吨(以交货日期为准)

  二、 供煤时间及交货地点和合同价格

  1. 供煤时间:

  2. 交货地点:

  3. 合同价格:

  三、 验收方法

  1. 数量、质量的验收以发运港共同认可的商检为准。

  2. 到达港的数量与发运港的数量以交通部规定的0.5%正常盈亏,到达港后如高于0.5%或接收方对到达港的数量有异议时可申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商检验量检测。

  3. 质量应以发运港为准,到达港后如大于150大卡公斤,双方可寻求第三方共同认可的商检,所发生的费用由差错方承担,如在150大卡公斤内,应以发运港的煤质报告为准。

  4. 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验收,甲、乙双方均应参加共同验收。若有一方未到验收现场,即视为认同验收结果,并不得提出异议;采样后,共同制样,对样品进行封存、备验。

  四、 质量标准及结算方法

  1. 质量标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000大卡公斤;空气干基挥发份(Vad) ≥23%;干燥基全硫(St,d)<1%;全水<8%

  2. 结算方法:

  A. 合同期内加权热值大于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高100大卡公斤,煤价上浮14元吨.热值小于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低100大卡公斤下浮14元吨。热值小于4800大卡公斤拒收。

  B. 合同期内加权干基挥发小于23%部分,每低1%煤价下浮2元吨,小于20%拒收。

  C. 合同期内加权含硫大于1%部分,每高0.1%煤价下浮1元每吨,大于1.2%部分,每高0.1%煤价下浮2元吨,大于1.5%拒收。

  D. 合同期内加权全水分超过8%部分,每超1%下浮6元吨。

  E. 若出现媒质在拒收范围或上下不一致的情况,乙方有权随时拒收。

  五、 结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货,货到码头后,先付所报煤款的60%,待供方票据出具后,付清余款。提报计划,开具全额增值税票。

  六、 委托限制:除了买方委派的执行单位,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与职责,委托于他人,除非事先获得双方的书面许可。

  七、 其它约定

  1. 结算单位为中电洪泽热点有限公司。

  八、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执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由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应出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出卖方: 买收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采购合同 篇3

  买方名称: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卖方名称: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3文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月、日。

  2.合同标的

  2.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2.2产品描述(产地、型号、规格)

  见采购标书(以标书内容为准)

  2.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3.合同价款

  3.1单价及总价

  见采购清单

  3.2供货价格

  a、在同等产品中,我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产品给贵单位;

  b、按照标书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的优惠价格执行。

  3.3价格调整

  每一个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如价格调整浮动至4%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的将计为下一个季度(个别产品除外)。

  3.4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3.5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4.支付方式

  4.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每个季度(或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季度(或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4.2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余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支付。

  5.包装及运输

  5.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产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5.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6.1交货地点: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6.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以最短时间将对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7.检验

  7.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对于使用单位要求更换规格型号的情况,乙方必须通过物产管理部采购管理室的同意后更换,对于清单外的产品按照招标书的要求以“达到一定采购量”的价格出售给甲方。

  7.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一般产品采购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验收单复印一份给乙方。季度(或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7.3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7.4对于应急采购产品按甲方对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在8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8.质量保证

  8.1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产品为投标书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符合标书中之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与投标书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9.售后及其他服务

  9.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帐。

  9.2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将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公司标志,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将作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的及时性。

  9.3 将采用电子商务系统功能模块(bs/cs),实现更多用户自助功能。

  10. 环保和安全要求

  10.1 乙方承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1. 产品瑕疵

  11.1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11.2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招标书规定的品质,规格和性能。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2.违约责任

  12.1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12.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3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12.4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

  12.5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招标书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3.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1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的内容。

  13.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13.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合同自动终止。

  14.不可抗力

  14.1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72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随后的十天通过挂号信邮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

  14.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14.3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14.2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5.通知

  15.1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

  注:以传真、电报通知的必须同时以挂号及特快专递再行通知。

  16.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16.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16.2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6.3争议处理期间除正在审理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6.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17.其他

  17.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7.2本合同一式--五份(共6页),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xx公司

  代表:(签章)

  乙方:xx公司

  代表:(签章)

采购合同 篇4

  买方名称: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xxx 电 话: 传 真: 卖方名称:xx公司(以下...

  买方名称: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xxx

  电 话:

  传 真:

  卖方名称: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xx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3文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月、日。

  2.合同标的

  2.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2.2产品描述(产地、型号、规格)

  见采购标书(以标书内容为准)

  2.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3.合同价款

  3.1单价及总价

  见采购清单

  3.2供货价格

  a、在同等产品中,我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产品给贵单位;

  b、按照标书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的优惠价格执行。

  3.3价格调整

  每一个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如价格调整浮动至4%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的将计为下一个季度(个别产品除外)。

  3.4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3.5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4.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支付。

  4.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每个季度(或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季度(或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4.2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余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支付。

  5.包装及运输

  5.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产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5.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3

  5.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6.1交货地点: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6.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以最短时间将对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7.检验

  7.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对于使用单位要求更换规格型号的情况,乙方必须通过物产管理部采购管理室的同意后更换,对于清单外的产品按照招标书的要求以“达到一定采购量”的价格出售给甲方。

  7.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一般产品采购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验收单复印一份给乙方。季度(或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7.3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7.4对于应急采购产品按甲方对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在8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8.质量保证

  8.1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产品为投标书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符合标书中之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与投标书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9.售后及其他服务

  9.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帐。

  9.2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将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公司标志,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将作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的及时性。

  9.3 将采用电子商务系统功能模块(bs/cs),实现更多用户自助功能。

  10. 环保和安全要求

  10.1 乙方承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1. 产品瑕疵

  11.1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11.2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招标书规定的品质,规格和性能。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2.违约责任

  12.1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12.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3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12.4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

  12.5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招标书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3.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1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的内容。

  13.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13.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合同自动终止。

  14.不可抗力

  14.1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72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随后的十天通过挂号信邮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

  14.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14.3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14.2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5.通知

  15.1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

  注:以传真、电报通知的必须同时以挂号及特快专递再行通知。

  16.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16.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16.2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6.3争议处理期间除正在审理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6.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17.其他

  17.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7.2本合同一式--五份(共6页),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17.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xx公司

  代表:(签章)

  乙方:xx公司

  代表:(签章)

  周记

采购合同 篇5

  甲(需求)方:

  乙(供应)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服装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内容及价格:

  1.1采购订单(见附表一)

  采购订单做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产品的交付数量、产品规格及工艺要求等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1.2订单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上的价格执行。其中一方不得随意变动价格,因原料价格上涨引起价格上浮的,乙方应该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重新定价;若原料价格下降,乙方有责任及时主动与甲方协商降低订单价格。

  二、合同金额:

  2.1货物总值: ¥(小写): (大写): 2.2合同签订后预付定金:

  三、付款条件:

  3.1合同签订后,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全款金额,转账到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3.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需向乙

  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5‰的滞纳金。

  四、交货条款: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4.1每次订货甲方以传真“采购订单”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甲乙双方认可的时间内将甲方所需产品或样品送达甲方所指定地点。 4.2 乙方要遵守约定的交货日期,如货期有问题时,下单后3天内可以申请调整交货日期。非特殊情况下只能调整一次交货日期。 4.3如需裁单时,乙方应在下单后3 日内与甲方协商。

  4.4逾期交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扣除乙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7天还未交货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定金的两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4.5逾期取货: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逾期交货期后额外15天的免费仓储期,免费仓储期后,甲方仍未安排交货的,乙方将额外的仓库费用。倘若甲方需要暂缓超过一个月,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乙方的同意。

  五、货物运输

  5.1 乙方负责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产生运费的,由乙方负责。 5.2 运输损耗:在验收前因运输意外等导致货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验收后造成的人为损失由甲方负责。

  5.3 交货地点:郑州市。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60天之内

  六、品质保证:

  6.1乙方保证产品的质量,经甲方验收后的产品,非人为及外界不可抗因素(如天气等)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6.2 乙方买回来的布料要向甲方确认。

  6.3乙方应自行检查买回来的布料,如做出的产品存在布料问题时,由乙方负责。

  6.4乙方必须向甲方做好产前版确认,将每个码号、每种颜色的样品各一件提供给甲方确认,经得许可后再进行大货生产,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5不良率超过5%时,乙方要按甲方的出售价赔偿。

  七、保密约定

  7.1乙方不能把甲方提供的有关订单的样衣、纸样、布料资料等转给第三者。产品出完货之后,所有资料都要退还甲方。

  八、其他约定

  8.1 生产方式按甲方确认的方法为基准,不得以需要变更时应经得甲方同意。

  8.2生产数量的限度是订单数量的±3%,超过此限度时,要向甲方确认。 8.3主面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生产时,甲方不用给乙方支付定金。 九、附加条款:

  9.1本合同所带附件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9.3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4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时 间: 时 间: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产品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甲方签署《电器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电器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产家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质量保证金壹万元,到期后无息退回。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

  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上饶市仲裁委员会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上饶市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

  年月 日

  乙方(签章)

采购合同 篇7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合 同 条 款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各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1、定义

  1.1“采购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设备的使用单位,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

  1.2“供货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单位或供应单位,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

  1.3“合同”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总价”是指在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合同17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设备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

  1.7“合同设备”是指供货方根据合同规定所要供应的仪器、材料、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物品以及合同规定提交的其他相关服务。

  1.8“监造”是指采购方对合同设备的监造。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采购方代表对供货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督不解除供货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验收”是指采购方及相关专业部门对合同设备的验收。

  1.10“年、月、日”是指公历的年、月、日:“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1“技术服务”是指由供货方提供的与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缺陷处理、验收、运行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技术配合等全过程的服务。包括合同期满后供货方的售后服务。

  1.12“现场”是指为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3“随机备品备件”是指根据合同提供的满足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的备用部件。

  1.14“设备缺陷”是指供货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和元器件等)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性能和质量标准要求。

  1.15“运杂费”是指合同设备从供货方工厂到采购方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包装费、装卸费、大件运输措施费及保险费等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1.16税费是指以合同设备总价计算应承担的增值税费。

  1.17“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设备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设备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 100%。

  1.18“质量保证期”是指合同设备签发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或供货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2、合同标的

  2.1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 工程。

  2.2合同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3、供货范围

  3.1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设备、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产品合格证、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货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设备的性能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货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补上,发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2电机全部采用佳木斯产品。

  3.3设备制造、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合同总价格

  4.1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107万元)。

  4.1.1设备费为人民币:

  4.1.2设备监检费为人民币:

  4.1.2运杂费为人民币:

  4.2合同设备的任何一项费用均含在总价内。

  4.3合同总价为最终交货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4.4合同总价为综合价格,即合同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监检直至交付采购方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方预付合同总价的 计 万元。合同设备经采购方确认具备发货条件时,采购方即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 万元。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监检合格,交付使用后两周内再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 万元。留合同总价的 ,计 万元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付清。

  6、交货与运输

  6.1合同设备制造完毕具备发货条件时通知采购方,

采购合同 篇8

  购方:

  供方:

  **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通过公开招标,**为中标人。为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维护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兹订立如下购销合同:

  一、提供乐器的品名、数量及金额:(产品清单见附表)

  二、运送时间: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

  三、质量检验:货到后由甲方指定接收单位验收,接收单位验收合格后需出具证明。

  四、结算方式及时间:货到验收完毕且无质量问题,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元。

  六、服务承诺

  1、我公司承诺对所有提供产品自验收之日起提供三年免费维修服务。

  2、我方对所出售的钢琴提供免费调律一次。

  3、我方郑重承诺如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我公司所供货物均由生产厂家直接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我公司负责。

  4、保修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

  5、我公司针对采购方项目授权本地专门售后服务单位,可为采购方提供随时上门服务。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主要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在24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我公司将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方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保证不影响采购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6、售后服务热线:**,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纠纷或一方因特殊困难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妥善予以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账 号:

  日 期: 日期: 开户行:

采购合同 篇9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及交(提)货时间

  品种、规格等级、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交(提)货时间、备注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茶叶符合各等级茶叶标准、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双方应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验收。

  2、外观质量:按样本提供的外观包装和设计。不退色、不沾污染物、光泽干净,整洁。

  3、其他要求:________。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1)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

  (2)乙方自提;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方式:

  按质量要求抽样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天内书面提出。

  第五条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购货款,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_______%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如不履约或部分履约,应支付未履行价值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3、甲方如茶叶质量有问题,乙方有权拒收或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有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10

  甲方 :

  乙方 :

  见证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_____受_____(甲方)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见证方)就“甲方”所需的_____在定点范围内进行了询价,甲乙双方根据_____询价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及其数量:

  二、合同金额:人民币

  三、质保期:

  四、交货时间:

  五、交货地点:

  六、联系人:

  七、付款: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部合同货款;

  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合同通用条款(与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和定点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一致)和本专用条款;

  2、 甲方收到的乙方“省级计算机及空调定点采购询价单”报价文件;

  3、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见证方持二份。

  甲方:见证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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