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合同

时间:2020-09-30 14:07:21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材料采购合同3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材料采购合同3篇,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材料采购合同3篇

材料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建设工程的需要,转包给乙方不锈钢及铝门窗制作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单价 ,此单价为:由乙方材料订货、采购、加工制作、安装,按门窗验收规范所需资料交齐并保证验收合格交符使用。

  二、质量及规格:乙方所供应的原材料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业主、 监理、甲方以待殊门窗技术规范要求,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料源、规格、质量;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结算方式及分项单价:

  1、不锈钢门1M*2.2M(单开往外开)2扇:材料304,1.5厚,50*50方管,做门框门页,门页双面封不锈钢板,内放防火棉,锁:插销锁.材料人工综合单价(1380元/平方),接实平方结算.

  2、不锈钢门1.5M*2.5M(双开往外开)1扇:材料304,1.5厚,50*50方管,做门框门页,门页双面封不锈钢板,内放防火棉,锁:插销锁.材料人工综合单价(1380元/平方),接实平方结算.

  3、不锈卷闸门3M*3M,材料:304,0.4MM插片. 材料人工综合单价:(480元/平方) 接实平方结算,电动机遥控规格型号< >材料人工综合单价:(20xx元/套)

  4、泵房钢质甲级防火门:2M*2.4M(双开往外开)材料:冷板拆门框100MM宽,门页50MM宽,内放防火棉,锁、拉手,内喷防锈漆,外喷浅灰色油漆。材料人工综合单价(1100元/平方),接实平方结算。

  5、铝合金窗: 材料:2.4M*0.9M,4扇,左右推拉,材质1.2厚,白玻璃:0.5厚,自动锁. 材料人工综合单价(250元/平方),接实平方结算.

  三、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供料的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任何环节的安全,甲方概不负责,并不承担连带的刑事和经济责任。

  四、要求进度完成情况:水泵房甲级钢质防火门及铝窗制作安装完成时间为7天,电房不锈钢门及电动卷闸门制作4天,等甲方通知安装时间开始为6天 付款方式

  五、付款方式:水泵房甲级钢质防火门及铝窗制作安装完成、电房不锈钢门及电动卷闸门制作完成,付总款40%。全部安装完成,付总款80%。所需验收资料交齐,所承包内门窗分项工程经业主、电力所、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全部付清所承包工程款。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收执贰份,乙方收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工程结束,款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材料采购合同 篇2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在甲方住所地订立。

  甲方: __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__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1.合同标的物

  1.1合同标的物基本情况(合同单价包含标的物运送至交货地点的装运费及保险费用等)

  1.2标的物用途

  标的物用于甲方投资建设或者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乙方对此充分了解。

  1.3标的物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按如下约定执行:

  1.3.1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行业惯例或公认的企业标准执行。

  1.3.2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质量标准、样品或特定的技术要求执行。

  2.包装方式和包装物的归属

  合同标的物包装采取通用方式,以避免在路途中产生挤压、碰撞和损耗等影响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情形;有特别要求的,应采取特殊包装方式。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包装,包装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交付后转移至甲方。

  3.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3.1交货单位:

  3.2交货方法:乙方直接送货或交由第三方代运。

  3.3运输方式:

  3.4交货地点

  3.5接货人:

  4.验收

  4.1甲方在标的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及时指定人员负责验收,验收人员应在验收单据上注明合同标的物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和计量单位等基本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也应记载在验收单据上,双方参与验收的人员均需在验收单据上签字认可。甲方验收了标的物,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4.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标的物的品种、型号和规格、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妥善保管该批标的物,在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约定部分的货款。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先行电话通知乙方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同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标的物的实际交货数量和重量在行业规范允许或者合同约定中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的合理范围内,甲方验收后负责接收,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数量或重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给甲方补足相应数量和(或)重量的标的物。

  4.3甲乙双方对合同标的物质量发生争议时,甲方可停止付款,同时可协商提请具有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乙方承担检测鉴定费用。经检测鉴定合格的,视为乙方交付无异议。经检测鉴定不合格的,标的物尚未使用的,乙方须负责更换,同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标的物已经使用的,乙方除负责更换不合格的标的物外,还应承担使用不合格标的物的所在工程的全部返工费用。

  5.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5.1甲方在签署验收单据后 日内支付已到货部分货款的 %,留取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日内向乙方全额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5.2合同价款可以分期支付,甲方在乙方提供正规的财务票据和有效的'银行帐户后应支付货款。 5.3乙方同意甲方因业主迟延付款原因而顺延此合同款项的支付,不得因甲方的迟延付款而提起诉讼或仲裁。(本款属选用条款)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可以变更合同标的物品种、型号和规格、数量、质量标准或包装方式,但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并提前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1.2甲方可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退货,但应事先取得乙方同意,否则仍须按合同约定验收并支付货款。

  6.1.3乙方送货到交货地点后,甲方负责组织卸货(或由乙方负责卸货)。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乙方须保证合同标的物来源合法,并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6.2.2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或者工程建设单位组织的质量检查和试验活动,并无偿提供必要的样品和相关的技术资料。国家行政主管机关对合同标的物进行例行抽查的,所需样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6.2.3合同标的物在下卸、保管、使用过程中需要甲方特别注意的事项,乙方应事先通知和提示甲方;与标的物相关的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资料和

  使用说明等资料也应在交货时一并交付给甲方。

  6.2.4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税务机关和财政机关规定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货款。

  6.2.5乙方同意甲方因业主迟延付款原因而顺延此合同款项的支付。

  7.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1.1甲方未按期提货的,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7.1.2甲方未按期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给乙方。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7.2.1标的物不满足合同约定用途或者经过验收被认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技术要求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7.2.2因标的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含运输费用),赔偿甲方损失。

  7.2.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继续交货,并按逾期交货部分的货款 %计算日违约金。

  7.2.4乙方交货不足不能满足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8.合同解除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8.1.1工程建设项目停建,或者施工承包合同解除,或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

  8.1.2标的物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用途的,或者经过检验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8.1.3乙方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

  8.1.4乙方逾期交货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累计达三次的。

  8.2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不免除乙方应依法承担的违约责任。

  8.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9.不可抗力

  9.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9.2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争议处理

  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选条款:仲裁对我方有利的,也可以约定仲裁解决争议)

  11.其他约定

  11.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乙方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包括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3.合同标的物质量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认证证书

  4.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5.采购方要求供货方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材料采购合同 篇3

  购货单位:xxxxxx干线材料经营部

  供货单位:xxxxx物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购买建筑材料明细

  备注:以上单价、数量均为暂定,供货单位与购货单位以进场时市场价格及实际数量进行结算(运费300元另行结算)。

  购货单位购买的建筑材料的总金额(暂定)人民币¥1117。85万元;购货单位扣除供货单位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建筑材料的质量保证金,待购货单位收到所购材料30日内未发现质量问题后给付供货单位,在购货单位收到所购材料30日内如建筑材料有质量问题供货单位负责履行退换等义务,否则购货单位有权扣除质保金作为罚款。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货单位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货单位所供的建筑材料成批量生产以前须由供货单位送样品至现场经购货单位确认后合格后方可成批量生产。

  2、供货单位所供的建筑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进场提供厂家资质、检验报告、合格证。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规范》(GB50411—20xx)标准。如购货单位收到材料后发现有不合格材料(外观、尺寸、质量等出现与供货单位提供的样品不符),供货单位应无条件负责更换。

  三、交(提)货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供货单位根据购货单位要求的供货地点和方式,(书面通知)分批提供,交货地点汉阳铁厂至施工现场,若未按购货单位要求时间供货至现场,由供货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装卸费用负担:由供货单位负担全部费用。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供货单位负担全部费用。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运输过程中所有损耗由供货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国家标准、双方确认的样品、技术交底函件、洽商记录或其他书面约定等;货到指定地点三日内,购货单位组织并完成验收,若有异议当即书面通知供货单位,24小时内将标的物全部退场,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违约责任以及工期延误的损失(含经济损失)。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随标的物备齐,与标的物一并移交。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7天内支付人民币贰佰万元保证金到甲方帐户。

  2、购货方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将剩余资金1000万元转入供应方指定的帐户。

  十三、违约责任:供货单位未按购货单位要求时间供货的或因标的物不符合要求退场重新加工订货的,每延期一天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十四、如需要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未达成书面仲裁合同的,可向武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付清后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肆份,供货单位贰份,购货单位贰份。

  十八、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建筑材料到达现场后,由供货单位负责卸货。若未取得购货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处合同总价款 5%的罚金,由此造成货物的损坏、丢失等情况全部由供货单位承担。

  2)供货单位在施工现场卸货时,若造成现场物品损坏或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

  3)供货单位未按购货单位要求时间将建筑材料送到施工现场,处合同总价款1%/天的罚金,并承担由此给购货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供货单位无条件退换。若供货单位未能及时退换不合格建筑材料,处合同总价款 10%的罚金,由于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所给购货单位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且购货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5)若在双方未协商的条件下,供货单位中途停止供应建筑材料,对供货单位处建筑材料合同总20%的罚款,赔偿由此给购货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且购货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6)购货单位和供货单位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7)购货单位购买的建筑材料,在购货单位未验收交接之前均由供货单位保管,无论丢失、损坏与购货单位无任何关系,供货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购货单位购买的建筑材料,经购货单位现场人员验收后发生的建筑材料损坏、丢失与供货单位无关。进场未验收的建筑材料由供货单位负责保管,损坏、丢失供货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9)本合同是依据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认可的资料,如有更改,须另立书面洽商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报价单、洽商记录、往来函件和售后服务记录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随合同一并执行。

  10)材料进场时间列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以及结算依据。

  供货单位单位(章):购货单位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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