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0-08-06 12:07:09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采购合同锦集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采购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采购合同锦集9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梅州市人民医院

  乙方: 梅州市生立医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梅州市人民医院《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材料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梅市医字[20xx]19号)要求,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甲方医用耗材的正常供应和产品质量,保障临床医疗安全,切实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明确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按照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招标结果发生的配送和采购活动。

  第二条、乙方承诺依据甲方计划按时、按质、按量保证供应,否则视为违约。

  第三条、供货期限:

  乙方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24小时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耗材乙方应在12小时内送达到位。若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送货,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它经销商配送。

  第四条、医用耗材的验收及异议

  乙方交货时,甲方应验收医用耗材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有效期和包装,如果配送的医用耗材与甲方计划不符或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货、换货、补货。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医用耗材,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医用耗材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在临床使用中发现医用耗材不符合质量要求(含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事件),立即中止使用,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凡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在十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十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须出具有效证明,方可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医用耗材货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本规定的执行不免除乙方因医用耗材质量产生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乙方配送产品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监督管理部门最新颁布的正式标准,同时应提供配送产品的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等;

  (二)除甲方有特殊要求外,乙方所配送的产品的计量、数量单位应该使用国家通用的计量、数量单位;

  (三)除甲方对医用耗材有效期有特殊要求或规定外,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剩余有效期应占整个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四)除生产厂家或管理部门对包装有特殊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产品合格证,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包括甲方提出的特殊要求;产品包装上必须附有以下所列各项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注册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编号;产品生产日期或批(编)号;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有效期限;依据产品特点应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第六条、伴随服务的要求:

  (一)乙方交货方式采用现场交货,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办理运输到指定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该提供下列服务:产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提供产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对开箱时发现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无条件及时更换;在甲方指定地点为甲方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二)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如甲方使用耗材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因医用耗材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意外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乙方供应的医用耗材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等,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处理善后工作;

  (二)、乙方收到甲方计划通知单后拒绝供应或供应不及时造成的纠纷,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

  甲、乙双方按于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现场会确定的中标价格执行。具体见附表。

  以上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在合同期内,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变动,但如国家政策性价格调整则按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配送的医用耗材之日起90日内结算货款。

  第九条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从20xx年 4月1日起,至20xx年 3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梅州市人民医院 乙方(盖章):梅州市生立医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二0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河南万宝股份有限公司电脑分公司

  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电脑,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合同。

  一、采购产品名称、价格。

  1、甲方向乙方定购的电脑配置(详见附件:电脑配置单)。共计:壹佰贰拾台;单价为:贰千玖百元;总金额为:叁拾肆万捌千元。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验收合格标准: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合同附件之约定的部件。

  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照相应配件厂商质保标准提供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等无偿服务。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电脑备齐后,运送并安装到指定地点,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将电脑交付给甲方。甲方需在一个月内将货款付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约定的机器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乙方说明。如果乙方已经定货或者预付定金,则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有对电脑设备的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的工作的监督权。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保证按照配置单向甲方供货。如出现定制的配件型号无货或数量不齐时,则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协商调整,如因乙方单方面问题而出现有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确保本协议中的安装、维修工作的及时到位,并根据双方约定的安装维修工作单进行工作。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给甲方带来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作为合同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执行日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

  甲方: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河南万宝股份有限公司电脑分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附件一:组装电脑配置单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购方)太原市齐兴伟业造纸有限公司 乙方:(销方)河北鹿泉市曲寨建材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抱犊寨牌水泥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品名、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注:表中价格为送到并含税的价格(含货价、运杂费、装卸费等)。并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结算。

  二、质量标准: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以便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

  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水泥标号执行GB175-20xx国家规定标

  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交货地点:太原市晋源区五府营村齐兴伟业造纸厂区内。

  四、验收及异议:

  1.袋重合格率达到GB175-20xx国家规范标准。

  2.乙方按GB175-20xx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试验结果报告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4.对进场水泥的数量双方共同清点,并办理入库凭证。若出厂数量和实际交货的数量不相符,以现场实际双方清点的数量为准。

  5. 甲方应于收货十日内取样进行质量检验。如发生合同标的的型号、商标、数量不符的应于收货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异议;如有质量问题应于收货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异议,且妥善保存有异议的同批号水泥及包装,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合格。

  五、付款办法和期限:

  每十万元结算一次,甲方依据甲方收料单据审核乙方提供材料单据,并按审核结果支付相应货款。供货完毕,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90%,最终结算的10%留作为材料质保金,工程结束后结算余款。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使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水泥质量保证书等质保资料,按国际及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做到保质保量,承担因水泥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甲方应及时提货及保证货款支付,如甲方不能按协议要求付款,乙方有权停供水泥。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八月十日

  乙方(盖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xxx

采购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中介方):_________

  丙方(卖方):_________

  1.甲丙双方在自愿原则下,经甲方认真挑选,双方一致同意,第_________号牛作价_________元。

  2.若检查该牛有病,则视本合同无效。

  3.丙方需按甲方要求,到指定地点检疫、复查并按时送达运点,否则造成损失,由丙方补偿全部损失。

  4.装运之前,_________天内仍由丙方饲养管理,费用甲方不负责。

  5.甲乙双方需认真做好标志、编号等,按号装车,装车前如有更换,掉胎等,由丙方全部负责。

  6.装车后,甲方将款统一付给乙方,丙方凭合同向乙方领取。

  7.为了确保“甲丙”双方的利益,双方同时交纳定金_________元由乙方保管,以防反悔。

  8.奶牛状况:

  略

  9.甲方责任:

  (1)组织人员选择奶牛,认真登记,合理定价。

  (2)交纳检疫,工商费用。

  (3)奶牛装车后一次付清牛款。

  (4)手续办毕,奶牛装车后,应付乙方中介费即牛价总金额的3%。

  10.乙方责任:

  (1)组织好牛源,供买方按标准充分选择。

  (2)免费安排买方人员食宿,保护其生命财物安全。

  (3)书写合同书,并保证买卖方履行合同。

  (4)联系办理运输工具(汽车、火车、轮船等)。

  (5)办理工商、检疫、税务等一切出境手续。

  11.丙方责任:

  (1)奶牛定价后,签订合同交押定金。

  (2)继续饲养若干,并按时送检装车。

  (3)装运前,奶牛若发生意外,由卖方全部负责。

  (4)检查奶牛若有病,奶牛属卖方,合同无效。

  12.此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各_________份。如有其他事项经合同双方协议同意后可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各品种规格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购苗木品种

  乙方供应的计价苗木品种主要有: ,其余不计价品种作示范样本,仅供甲方购苗参考。

  二、苗木品种、规格、技术要求、数量、价格

  1、 各品种、规格及价格均经甲乙双方协定(见外购苗木清单),苗木基本树形以乙方或甲方拍照片为准。

  2、 乙方以为购买苗木清单及甲方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作甲方验收苗木的标准,并以外购苗木验收结算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三、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四、供货质量要求:

  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苗木“外购苗木清单”中的“品种、规格、数量、备注说明及甲方的指定要求”进行供货,并按甲方就园林苗木的有关技术要求验收。对于树形优美,其单价高于同规则苗木的特选苗木,需备注说明并附照片作为合同附件。若提供的苗木不符合以下苗木质量、操作技术及组织管理要求,甲方将作无条件退货处理,由此增加的运费费用乙方承担,且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1、 苗木质量要求:

  (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2)、植物分枝点合理,符合”黄金分割”通则(即第一分枝点的离地高度约为等于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种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4)、苗木无折断、枯枝现象,没有5cm以上的锯枝。

  2、土球质量要求:

  (1)、要求带土的品种,其土球规格原则上符合“球径约等于胸径的7~9倍”要求(土球球径以250cm为上限),具体品种的土球规格详见外购苗木清单内注明;

  (2)上球必须去掉浮土层,少伤主根,保证足够的土球厚度,厚度为土球直径的1/2,土球包扎紧实牢固,包装方法及材料必须科学、实用;

  (3)、沟边苗木或有其它阻碍物,土球带不完整或主根需斩断的苗木应避免挖取;

  (4)、挖掘形式必须与包装形式规格相一致,包扎必须扎紧,包扎必须扎紧,土球不能松散,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吊装要求:

  (1)、树木挖掘修剪后,必须当天装车;

  (2)、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树干受损伤,严禁土球与树干之间松动。

  4、技术要素:

  (1)、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如竹片等)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2)、苗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5、时间限制:所以品种的苗木栽起挖后的 小时内必须送达约定目的地。

  五、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 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第二条第二款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 乙方负责办好检疫证及有关手续,并负责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 乙方负责苗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苗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4) 乙方必须在 天内完成全部操作,即从合同签订生效日至所有苗木供应完毕为期 天。

  (5) 乙方委派 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

  (6) 附件:

  ①乙方送货时必须提供送货单(一式三联),并提供正规的苗木发票。

  ②苗木长途运费由甲方支付,运货方需提供正规的运输发票。

  ③每份合同均应附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甲方义务:

  (1)甲方委派 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负责调派人员去现场监督乙方操作的全过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货款。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苗木款的支付共分为二个阶段。

  2、苗木款支付表:

  付款阶段

  合同进度形象及付款日期

  支付金额

  备注

  第1阶段

  合同签订生效

  第2阶段

  货到验收后

  注: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提供乙方开出的、以甲方为抬头的正式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乙方可不退定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违约,甲方可拒收苗木、拒付货款,并有权利要求乙方双被返还定金。

  2、 乙方未能依本合同约定按期、按量提供苗木或苗木质量不能通过甲方现场代表认可的(即双从认可)甲方可在购苗现场拒收或货到目的地后拒绝苗木及拒付尾款,同时时甲方还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 乙方所起货苗木的包扎必须紧实,土球不能松散;枝叶修剪适当,保证货到目的地损坏率不能超过5%,否则以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拒收。

  4、 甲方在乙方如质、如量、如期装车后,如不能按合同支付定金,乙方可拒绝发车。货到目的地验收结算后,如甲方不能如期付款,乙方将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八、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定的合

  同单价(合同签订后,在履约的过程中不因市场变化而调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定)进行结算。

  2、结算由北京京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园林二标段项目部执行,乙方需极力配合结算工作,结算结果并发至财务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 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财务部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财务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乙方承担。

  4、结算会签流程:甲乙双方确定苗木供应量(原稿双方必须签字)→项目部总审核→乙方签字确定。

  九、本合同壹试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签字代表(签名) 签字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

  签约地点: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6

  需方: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单价:

  需方向供方订购产品:

  联塑给排水管材及管件,型号及规格按需方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根据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的实际使用量,单价及总金额按实计算。

  第二条 合同价格

  货物总价:暂定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产品单价与本条规定的货物总价系需方根据本合同就单位产品和所有产品应向供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等产品验收之前一切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产品检验、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

  第三条 交货地点:

  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工地

  第四条 交货时间:

  供货数量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单数据为准。乙方有义务保证供货期不超过3天,即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需方提供正式书面准确要货计划之日起,供方保证在3天内按需方要求在需方项目所在工地交货;乙方有义务确保供方在本地有适量的备货,需方少量补货的供货时间应控制在2天以内;非常用品种供应时间

  控制在4天以内。

  第五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2、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PP—R给水管材及管件、U—PVC排水管材及管件技术标准要求

  第六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

  3、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4、到货后,需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会同供方到现场进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合格率在95%(含95%)以下的,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参与验收方各持一份),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货物交接应在货到当天至8个小时内完成。

  5、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灭失、损坏的风险的供方承担;

  6、供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需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7、需方在货物到达时应准备好货物堆放场所,以便交接。

  第七条 施工验收方式

  1、验收时,供方、需方、监理单位、安装承包方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各

  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2、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或抽检的,供方应负责完成检测或抽检并承担相应费用。该检测或抽检的合格证明为付款的必要依据。

  第八条 货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起7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20%。

  2、到货验收款: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后,供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需方在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合格并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80%的到货款。

  3、工程验收款:产品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供方须提供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竣工结算造价确认书),需方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95%的到货款,如到货验收后3个月,因供方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能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需方须支付该笔到货款,但供方仍应履行验收责任。剩余5%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九条 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10天前,需方如须改变所订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供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需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条 产品保修、维修约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产品保修期1年;

  2、保修期内供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所有费用;

  3、供方应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供方进行保修;

  4、供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需方或需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供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

  2)其他情况下,供方须在需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需方处理;

  3)当供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的情况下,需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费用);

  4)供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需方或需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供方须支付需方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确定供方。

  2、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天内向需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需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违约金,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供方逾期10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安装验收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方应向需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支付合同标的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3、供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4、供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需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包装、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书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 方:代表人: 代表人: 时 间: 时 间:

  (盖章) (盖章)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采购方):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真诚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双方共同遵守。

  一、采购商品种类与价格

  1、采购商品种类: 。具体采购商品以甲方采购清单为准。

  2、采购商品价格:乙方应按照低于市场价格,同时不高于本市同等规模餐饮企业所购同类同等商品的价格向甲方供应商品。具体价格确定方式为 。

  A、每月1日确定价格,当月不做调整。

  B、每月1日确定价格,如当月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的,双方调整结算价格。

  C、于甲方每次采购时确定。

  3、属甲方采购范围内的商品如出现货源紧缺,价格大幅浮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4、双方事先约定依样品订货的,或双方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乙方所供货品应与样品或约定相符。

  二、商品质量

  1、乙方供应商品的质量与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

  2、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商品,乙方应于甲方采购时向甲方提供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复印件)。

  3、乙方所供应商品的保质期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5/6。

  4、甲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政府部门按规定进行的涉及乙方所供商品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检验费用承担方式约定为:如商品质量经检验合格,检验费由双方各担50%;商品质量经检验不合格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的对甲方

  的罚款亦由乙方承担)。

  因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乙方所供商品,经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的甲方赔偿与罚款亦由乙方承担)。

  需乙方承担检验、检测费用的,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或复印件)。

  5、乙方不得向甲方供应下列商品(产品),违反本项约定,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1)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

  (2)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3)腐败变质的;

  (4)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超过保质期的;

  (6)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

  (7)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商品。

  三、送货及验收

  1、甲方采购商品金额达到 元以上的,乙方免费送货。交货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益田中路江苏大厦B座5楼、7楼。

  2、如乙方送货,乙方应将甲方采购清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如有)送至交货地点。如有断货、缺货情况,乙方应于甲方订货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调整采购品种。

  3、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组织验收,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

  4、甲方对乙方供应商品验收后,相关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退换货

  1、甲方需要退货换货的,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配合。对于存在保质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尚存1/6的期限内向乙方提出退换货。

  2、因乙方所供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给予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3、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换货。

  五、对帐结算与货款支付

  1、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为货到 天。

  2、双方约定每月对账时间为15—25日。乙方应于对账时间向甲方提交相关的结算凭证,核算上月应结货款金额。

  3、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货款金额开具发票,送交甲方。

  4、甲方支付货款时间为每月26—29日,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付款。

  乙方开户行:

  乙方帐号:

  5、如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时间不能对帐的,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应当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乙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对帐,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与赔偿。

  2、因乙方所供商品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按应支付货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七、反商业贿赂约定

  1、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及其职员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如下可能影响双方公平交易的一切经济利益(以下简称不当利益)。乙方违反本约定,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万元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赔偿。

  (1)回扣、佣金、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报销私人费用;

  (2)借款、担保;

  (3)礼品、实物;

  (4)宴请或娱乐活动;

  (5)其他可能影响双方公平交易的经济利益。

  2、甲方员工向乙方索要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或向甲方投诉,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中止

  1、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任何一方要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本合同解除。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2、本合同解除或中止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不受影响,仍需继续履行。

  九、其它

  1、双方其他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双方如继续合作,需重新签订合同。

  5、本合同共2份,双方各执1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代表: 盖章: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需方) 签订日期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乙方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 全部交易文件

  1.1双方确认,本合同、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乙方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甲方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甲方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乙方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乙方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甲方已经同意了乙方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 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乙方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合同附件内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乙方发出报价单,甲方确认。合同附件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四条 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外,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 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在甲方登记其将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甲方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乙方订购,且乙方只应向甲方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乙方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甲方一经向乙方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 订货和接受

  6.1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乙方即应视为乙方收到,乙方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乙方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乙方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乙方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甲方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乙方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甲方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乙方应依据甲方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 不中断供应

  7.1乙方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甲方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1个月甲方对该货物的平均需求数量。

  7.2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当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1甲方和乙方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乙方必须保证满足对甲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乙方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公司。如违反本规定,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RMB 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乙方必须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甲方价格)为甲方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否则,一经发现,乙方给予的甲方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甲方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乙方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甲方乙方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甲方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 包装

  9.1乙方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甲方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乙方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 送货

  10.1乙方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甲方订单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使货物在甲方指定的交货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乙方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甲方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乙方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通知,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且乙方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乙方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乙方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甲方。

  10.7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甲方可以就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甲方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8乙方不得凭借甲方根据上述第10.7条的签收向甲方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 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如甲方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乙方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乙方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 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甲方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承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依据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货物应由乙方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甲方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在甲方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乙方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甲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除上述规定外,如甲方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退货

  13.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甲方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权退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 货损风险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甲方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十五条 付款、付款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乙方按上述第12.6条向甲方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甲方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乙方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甲方。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甲方。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甲方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第三章 合同变更和解除、争议解决、效力及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16.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6.2.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货物,经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货;

  16.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16.2.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货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委仲裁。

  第十八条 效力及其它约定

  18.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8.2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时间:

采购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产品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合同金额的2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二. 交货期限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三. 交货及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总价款的__%即元作为定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四.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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