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

时间:2020-06-03 00:01:01 保证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保证合同范文10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证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保证合同范文10篇

保证合同 篇1

  汽车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申请购买本人名下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所购车辆车款的,还款方式为分期偿汽车按揭贷款还本息的贷款。汽车按揭贷款一般期限不超过5年。

  个人汽车贷款担保合同范本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地 址:

  丙 方:

  地 址:

  鉴于:

  1、甲方向__________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处购买 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 车 牌 号:

  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 》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 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 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 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 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彭州市人民法 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模)

  甲方配偶(签字按手模)

  身份证号: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 篇2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 %,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 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 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

  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XXX市XXX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保证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借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币种)资金本金(大写)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 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

  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

  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 %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签订合同地点:xxx省(市)xxx市xx县(区)

  注: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保证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借款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应借款人的要求,为借款人履行合同债务提供担保时与借款人和贷款人共同签订的担保合同。

  二、合同中如有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保证人提供担保时,则多个保证人同时作为丙方参与签订保证合同。各个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二条“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中约定。

  三、第二条、第四条日期前的空格,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期限。

  四、第十条违约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

  五、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二条中填写。

  六、第十三条是对合同签字人的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丙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保证合同 篇4

  甲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

  身份证号码:----------------------------- -----------------------------

  一、甲方与乙方原于xx年7月9日签订的就网吧企业管理业务的合作协议,现因甲方单方违约违反合作协议中的第六条将***网络中心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使双方无法继续合作。

  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该合同于xx年12月20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协议甲方需返还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整。现因甲方无能力偿还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现用甲方个人在***网络中心持用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作抵押。

  三、在此同时甲方需保证所抵押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网络中心"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需保证所抵押给乙方的股份,在此协议之前与协议签定之后甲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抵押与转让、质押或担保给第三方,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在协议期间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毁约和转让股份,如有违约就必须即日偿还乙方所投入的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和赔偿经济损失*万元人民币。

  五、甲方需在xx年12月20日起至xx年6月20日止一次付清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整。

  六、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名 盖章) 乙 方:(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保证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 签订的______号借款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货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人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货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证合同 篇6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的委托,愿意为乙、丙双方所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丙方经审查,确认并同意甲方作为乙方的还款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名)按下列条款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金额及期限

  一、根据主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的有关规定,乙方(为进行_________项目)在_________期内向丙方借用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大写)本金,相应的利息为 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大写)。甲方愿意就此本金加利息的_________%向丙方提供担保,保证金额总额为 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提供保证的具体期限和数额为:

  _________。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一、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就甲方保证金额内的款项到期向丙偿还。

  (一)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丙方必须首先要求乙方偿还,只有当乙方不能偿还,直至丙方对乙方的财产申请并实施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代为清偿,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不足的部分代乙方向丙方予以清偿。

  (二)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且确实无力清偿或无法清偿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代为偿还,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代为偿还。

  二、在甲方保证期内,超出甲方保证金额与保证期限的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额随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如期偿还或甲方按照前述一款的约定代为偿还,或丙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而相应部分或全部扣减,同时相应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保证责任。

  第三条除甲方外,若还有其他担保人为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的.,甲方仅就其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额承担按份保证责任,同其他担保人之间,不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求偿权和代位权

  一、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甲方代为乙方向丙方偿还债务后,有权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偿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下列款项:

  (一)甲方保证金额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_________);

  (二)甲方的其他费用及损失等。

  二、同时,甲方有权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对乙方的一切权利,包括接管一切为丙方贷款债权设立的担保物,以及对其他为乙方担保借款担保人的求偿权。

  第五条乙方与丙方的义务如下:

  一、丙方应严格履行主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包括按期足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等;

  二、丙方如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履行保证责任,则应在有权要求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应给予甲方60天的清偿宽限期;

  三、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将主合同与本保证合同转让给他人;

  四、乙、丙方如需对主合同作出修改而要求本合同作相应变更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五、如丙方发现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并应在5天以内通知甲方可能影响甲方利益的有关情况;

  六、在下列情况下,丙方可以决定提前收回借款,但应在发现情况后5天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同时要求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则应给予甲方不少于120天的清偿宽限期;

  (一)发现乙方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二)乙方书面通知丙方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或乙方提出转让财产的建议;

  (三)乙方经司法机关宣告破产;

  (四)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或法院已作出扣押其财产,强制执行的裁决;

  (五)乙方其他足以严重影响向丙方履行主合同的还款债务的事件。

  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甲方有权向乙方行使求偿权,乙方则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天后,即向甲方偿还全部应付款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的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丙方有权委托甲方开户金融机构从甲方账户中直接扣除,并可视情况按甲方保证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解除甲方此后的保证责任。

  三、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的所有保证责任自行解除,本合同亦自行终止。

  四、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并要求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三、四、五、六款的约定,丙方应按照甲方保证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的,还应由丙方赔偿其不足的部分;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保证责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保证合同。

  六、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款和第八款的约定,甲方有权通知丙方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甲方部分或全部的保证责任,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

  七、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除有权委托乙方开户金融机构扣除其应付款及相应违约金、赔偿金外,还有权通知丙方停发其未发放的贷款,并解除此后的甲方保证责任。

  第七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一、本合同项下规定的各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命令或其地位及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的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或主合同的无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若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与责任。

  三、本合同生效后,不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免除。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乙方或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他各方,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情况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一、乙方已按主合同约定条件全部偿付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二、三、四、五、六、七款规定的情形,甲方终止保证责任时;

  三、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

  四、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本合同;

  五、主合同被宣告无效;

  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委托_________ 机关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则可向_________-机关申请仲裁。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如本合同一方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其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机关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_________也可以由任何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则本合同应由_________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 _________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四条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由三方订立书面补充或修改协议。该补充或修改协议生效后,与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处,则以该补充或修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主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合同 篇7

  保证人(甲方):铜仁地区维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委托保证人(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经过调查分析,同意为乙方向铜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贷款方)以保证方式提供贷款担保;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和保证方式。

  甲方愿意就下述三点进行保证:

  一、保证范围:

  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二、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方式:

  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甲方按主合同约定代偿乙方在主合同中未履行完毕之所有债务。

  第二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向贷款方清偿了所有债务后,即取得了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为乙方代偿的所有债务,自代偿付款日起所有债务的利息(利率以人民银行公布的该项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以及甲方为乙方代偿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第三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抗辩权。

  第四条 乙方的优惠

  因乙方是下岗失业人员,是国家政策扶持的对象,故甲方优惠在贷款期限内免收乙方担保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归还债务,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甚至代偿的,从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甲方在银行利率的基础上加50%收取担保费。

  二、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归还债务、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之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额1%的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右手拇指)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签订地点:铜仁市共青路2号

保证合同 篇8

  编号:

  甲方(保证人):山西商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保证人):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银行(以下称贷款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借款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编号:)]中贷款人对乙方享有的债权,具体事项如下:

  借款本金:。

  利息:。

  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保证范围

  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贷款人的损失和费用,为乙方向贷款人提供保证。

  超出甲方的保证范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甲方代为偿还或贷款人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轻或解除。

  第三条保证方式

  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二、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担保费率为:;

  担保费为:。

  上述担保费先按一年期限计收,待上述银行《借款合同》签订后,依据实际的借款期限核收,超收的部分担保费,退还乙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项目评审费:

  担保项目评审费为:。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待甲方的保证责任完全解除后予以返还。

  二、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数额、方式等完全履行还款义务。

  三、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立即向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所约定合同义务。

  四、借款用途须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挪作他用。

  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送反映乙方的真实运营状况、债权债务、对外担保和汇票使用等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全面、无条件地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定期或随机的、以任何形式地检查和监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六、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除下列第5项外,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借债、对外担保或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权益的其他行为;

  2、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产权或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兼并(合并)、分立、合营、合作、联营、重组、股份制改造、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改制、歇(停)业、解散、被撤销、破产、股份的转让或质押;

  3、变更名称、注册资本、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等;

  4、以出租、出售、出借、赠与、抵(质)押、转移、置换等方式处分其占到总资产的5%或净资产的10%的资产;

  5、涉及重大诉讼案件、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须于应诉通知书、诉讼保全裁定书送达乙方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或在可能出现强制执行措施前书面通知甲方)。

  在乙方或反担保保证人有上述五种情形下,甲方有权参与清算或有关决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制定,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合同(如改变贷款用途等);也不得擅自将主合同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

  八、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交《借款合同》正(副)本一份。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所约定的义务的,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应按上述甲方已代偿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特别违约金。

  二、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约定义务的,乙方应当每日按其应履行义务(应付款)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款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保证责任。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每延迟通知一日,应承担在保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六、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应按借款数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反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乙方或第三人以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由甲方与反担保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反担保合同为准。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解除:

  1.乙方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乙方不能提供反担保或甲方认为其提供的反担保不充分;

  3.非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不能与贷款人订立《保证合同》;

  4.在合理的期限内,乙方不能与贷款人订立《借款合同》。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之2、3、4解除的,甲方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担保费,担保项目评审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关于甲方的保证责任的任何约定均自甲方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时生效,并以《保证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经过了双方的充分协商,且任何一方在订立合同中,均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增删或者订立补充条款予以修改。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备查。

  甲方:乙方: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保证合同 篇9

受益人:

  根据 (以下简称被担保人)的申请,我单位同意作为被担保人的保证人承担按期偿还你公司与被担保人签订的 号合同项下的贷本息、手续费以及履行有关义务的保证责任,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你公司担保下列事项:

  一、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法人。本保证人保证履行本保证书收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五条 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的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罚息)。对逾期未还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 %的罚息。

  二、本保证书的下述保证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本保证书的担保金额为 号合同项下的人民币贷、手续费和逾期罚息的全部金额。

  甲方应用自有财产或开发产品作为贷的抵押。借款企业无力偿还本息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作为贷保证的财产或开发产品。

  三、本保证人保证被担保人依照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全部合同项下金额。如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付,本保证人将承担被担保人原先承担的全部偿付义务,并同意在接到你公司书面通知七日内代被担保人开始履行。

  第五条 抵押财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2.3 根据协议乙方作为甲方委托的全权代理,代表甲方引进开发项目。经乙方联系,项目方与甲方签定项目合作协议,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支付佣金。

  四、本保证书担保总金额随被担保人按期还本付息和手续费的金额相应递减。

  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第一条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贷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种类)贷(大写) 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第一条 根据________ (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________ 项目,总投资________ 万元,其中自筹____ 万元,其他____ 万元,向贷单位申请(贷种类)____ 贷____ 万元。

  五、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被担保人接受上级任何指令和被担保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被担保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对外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变化;也不受本保证人单位主要领导人变更和机构变更的影响。

  六、本保证书在贵公司同意被担保人延期偿付时继续有效。

  七、本保证书的有效期限自被担保人与你公司签订的 号贷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担保人还清该合同项下全部贷本息及有关费用止。

  保证人 (公章) 法定代表 (签章)

  保证人联系地址: 电话:

  保证人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 篇10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应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请,经审查,甲方同意为乙方(含展期,下同)向 银行(以下称方)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间:

  一、乙方拟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实际损失的100%,为乙方向方提供担保。

  三、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乙方与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第二条 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或方因乙方违约收回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 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担保发放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担保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时偿还甲方欠款,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债权等一切可执行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为: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代乙方向方偿付的全部债务金额,即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

  第五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担保的 %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甲方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2、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3、借款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偿,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15天内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超出15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账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第七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 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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